大學生(4000/12000)
1、西周的訴訟程式
(1) 西周時民事訴訟為“訟”,刑事訴訟為“獄”。 訴,指告訴,告劾。
(2)無論民事或刑事案件,大抵都要由原告提起訴訟。輕微案件,可以口頭起訴,比較重大的案件則要交文字書狀。刑事案件的書狀叫“劑”,民事案件的書狀叫“傅別”(西周的債務契約也稱為“傅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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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9 04: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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