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
騎機車停在安全島中間缺口處(非紅綠燈區).待轉.
等待對車道車子沒有來車.再轉向對車道.
等待時.
(有等待約10幾秒後)被轎車由後面來.
輪胎壓住停留在腳上(也是想經安全島中間缺口處轉向對車道之轎車).
造成腳骨折+撕裂傷.
對方是要經過新竹市區到 台X 人壽 竹東分處上班
警察去做現場紀錄.
送醫之後.
警察有給我一張交通事故聯單(紅色)
現以已過一個多月
現除腳骨折外.腳還是瘀黑腫腫的
腳傷口縫合和撕裂傷的地方還是會痛休養中.
有過幾次電話連繫.
每次都有問壓傷我的那位先生.
是否請附一些精神理賠.
壓傷我的 台X人壽 竹東分處那位先生一直推詞一直繞圈圈.
意思就是不想.就是想只以汽車險理賠.
納悶1下.好像不可請對方精神理賠??
想說已過一個多月.
一些費用都一直先出.
也未曾表示過.
對方一直推詞一直繞圈圈.
對方還舉例.
他以前被別人撞過.
對方也完全都沒賠過他.
周遭朋友都說這位做台X 人壽
的先生.
怎麼會這樣皮.
若以後路上看到台X人壽
就會想到台X人壽
竹東分處那位先生.
一直推詞一直繞圈圈.
觀感不是很好.
還有拜託.拜託一下
想請問我有什麼較佳較好的方式辦法??
可請對方對方理賠.
還有對方是人壽做業務方面.
上班途中壓傷別人.算業務過失傷害嗎???
感激不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