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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新密碼無法使用,可能是數據未更新。請使用舊密碼看看。 勞方其實一直都是比較弱勢, 遇到勞資糾紛時, 資方都會比較強硬, 裡由很簡單, 資方有錢對法律又熟, 勞方其實手上的籌碼相對比較少, 被資遣的勞工, 一下就要面對生活的困境, 尤其是中年就誒業, 會讓勞工面臨生活上的挑戰, 是的, 勞工可以去申訴, 可以到勞工局提出雇主違法, 接下來就是到調解會提出勞資雙方就違法部分提出辯解, 一旦調解無成, 只能走上法院一途, 漫長的法律訴訟將是對勞工很大的挑戰, 要在失業的同時, 又要面臨最少一到兩年的訴訟程序, 這中間的時間要工作還是完全走法院, 其中的費用會誰出? 勞保會提供6成薪6個月的失業補助, 法扶有律師願意拿少許的律師費協助, 但是這一切也是要看到法院宣告勞工勝訴時, 才會有賠償, 沒有贏之前, 所有費用都是勞工自己負擔, 以成本考量, 資方幾乎完全沒有太大的負擔, 只需要出庭, 跟賠償, 社會名聲外, 其他都是勞工要面對的難題, 要說台灣勞工是弱勢族群嗎?是的, 除非有強勢的工會在背後, 集體的力量總是會比較大, 勞方跟資方才會慢慢的趨向平等的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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