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題】:我被搶劫!警掏8500補償 盼「別報案」
【新聞出處】:TVBS
【發布日期】:2013年8月22日
【文章內容】:
擔心影響考績,警方竟私下付錢吃案,台北市一名旅行社老闆,向中山分局員警報案,遭人持槍搶劫,但員警到場後,卻把案件改成債務糾紛,還給被害人8500元壓驚賠償,也沒有讓對方完成報案手續,想大事化小吃案,因為像這種重大刑案,必須立即呈報警察局,之後成立專案小組,不僅會影響考績,可能連休假都會被取消,被害人不滿向其他分局報案,嫌犯落網後,事情才被揭露。
記者趙國涵:「素有天下第一分局稱號中山分局派出所員警,被民眾檢舉,報搶案受理成糾紛案,還掏8500元補償被害人,疑似吃案。」
遭檢舉的張姓員警、43歲,曾破獲地下兵工廠、網路賣淫案件,表現優異,今年初還獲選為台北市績優員警,這回一名來自香港的孫姓旅行社負責人報案遭搶劫,聲稱3月初,自己下班到停車場準備開車回家,被兩名持槍歹徒搶走18500,報案後,就是張姓員警到場處理,卻把案件註記為債務糾紛,問被害人損失多少,還拿出8500,說是在現場撿到的,疑似想大事化小,孫姓男子轉向台北市刑大報案,5個多月後,嫌犯落網,張姓員警用錢吃案也跟著露餡。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在轄區內的搶案,是非常非常治安惡化的指標之一,所以對所有的分局長而言,他當然不希望有搶案,在轄區裡面層出不窮啊,尤其像這種300元、500元的搶案,我乾脆把它買掉算了。」
警改會表示,警方受理重大刑案,得第一時間通報,成立專案小組,天天開會,四處查訪,調閱監視器,還有限期破案壓力,假設遭搶金額不大,不排除員警私下送禮物,掏錢補償被害人,價碼從1萬到5萬不等,分局表示,張姓員警坦承怕麻煩吃案,記申誡兩支,派出所長及副所長督導不周,也記申誡,基層員警吃案,出手闊綽,是否有高層長官授意,相關單位還要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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