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後登錄
- 2023-6-4
- 在線時間
- 524 小時
- 註冊時間
- 2009-1-4
- 閱讀權限
- 30
- 精華
- 0
- UID
- 5593948
- 帖子
- 1048
- 積分
- 1159 點
- 潛水值
- 28445 米
| 《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最令人驚駭莫名者,至少有二:第一、全牛開放,包括腦、脊柱、內臟、絞肉等風險最高物質(第18項);第二、放棄在第一時間保護國人之權利?!當美國發現狂牛病時,我國本有權禁止進口,以往均如此,然在《議定書》下,台灣無權禁止美牛進口,須由美國進行調查,再以美國調查報告作根據,經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決定,台灣始可作為(第3項),衛生署長氣壯山河地說:「只要國內出現一個案例,馬上停止進口。」實是樂觀,因在《議定書》下,別說發生一例,縱使發生100例,且可證明是美牛引起,台灣仍「無權利」禁止美牛進口,一切端視美國善意,交由國際組織決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