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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新興分局巡佐趙慶鋒被控非法搜索洪姓毒蟲住處,他看上洪男正妹女友,多次邀洪男女友外出,藉機強吻、擁抱、襲胸,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8年10月,褫奪公權5年,趙不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他的上訴,判決確定,趙近期將入監服刑。趙目前為停職狀態,但判決已達免職條件,趙的警察工作確定也丟了。
從警26年的趙慶鋒為派出所專案小組人員,負責查緝重大刑案、毒品等案件,前年5月8日,趙率隊到苓雅區某民宅追查毒品案共犯,攔查一名持有海洛因的毒蟲後,見民宅有人外出,便要求對方交出鑰匙,趙再入屋搜出海洛因、一粒眠及安毒,事後在要求屋內兩嫌簽立自願搜索同意書,再製作扣押筆錄將毒蟲送辦。
沒想到趙見洪姓犯嫌女友身材不錯,頗具姿色,竟私下與女方接觸,要求她配合追查共犯,趙還騎車載女方外出,卻趁機伸出鹹豬手亂摸,脅迫女方與他約會;後來還將女方載到賓館,兩人在房內親吻、擁抱,趙想再進一步卻遭女方拒絕。
趙求歡遭拒後,又多次邀約洪嫌女友出來,女方假裝同意後爽約,引起趙不滿,嗆她若不配合,以後遇到案件不會放過她,洪嫌女友不堪趙慶鋒多次騷擾,私下向調查局檢舉,高雄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幹員搜索趙的住處,才揪出他的惡行。
雄院一審合議庭痛批趙身為警察,卻用非法搜索偵查犯罪,更貪圖女子姿色濫用權限、庇護犯罪,損害警察人員清廉、正義形象。依非法搜索、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合併判趙8年10個月,另宣告褫奪公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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