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後登錄
- 2024-10-22
- 在線時間
- 5507 小時
- 註冊時間
- 2007-5-12
- 閱讀權限
- 80
- 精華
- 0
- UID
- 1287981
- 帖子
- 11238
- 積分
- 50135 點
- 潛水值
- 270398 米
| 若對尊貴或贊助會員有任何疑問,歡迎向我們查詢。我們的即時通或MSN: admin@eyny.com “格格”原為滿語的譯音,譯成漢語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貴胄之家女兒的稱謂,即婦人之爵名。
清朝前身“後金”初年,國君(即“大汗”)、貝勒的女兒(有時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婦女)均稱“格格”,無定制。例如,清太祖努爾哈赤的長女稱“東果格格”,次女稱“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於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后(即中宮)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格格”遂專指王公貴胄之女的專稱。例如,皇太極的次女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倫長公主,後改為“永甯長公主”,複改為“溫莊長公主”。由此可見,現在影視劇中把皇帝之女稱作“格格”是不準確的(如,“還珠格格”、“十八格格”... ...)。順治十七年(1660)始把“格格”分為五等,即: ... |
附件: 你需要登錄才可以下載或查看附件。沒有帳號?註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