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示範
【特勤組、葉文正╱台北報導】余祥銓今年傳出告別「靠爸」封號,在某貿易公司擔任業務員兼搬運工,月薪30K努力討生活,上進精神備受關注,網路上討論聲浪高,PTT網友還打賭余祥銓若撐過4個月,就要請吃牛排和雞排。《蘋果》也很關心這位星二代搬運工,可惜守候多時沒見到勤奮勞工模樣,倒是直擊了他行車亂丟菸蒂、臨停在公車停靠區前的紅線處還不走斑馬線穿越馬路,相當沒有公德心,昨他得知違規被拍怕被罰錢,不斷求饒希望不要報導。
亂停擋車
余祥銓的座車嚴重影響公車(左)停靠。記者連日來等候,自龍年守至蛇年,終於在前天目擊他出現在公司樓下,也是曾被拍到的搬貨卸貨區旁,當天他看來沒貨要搬,偷閒與同事抽菸聊天,余家其實希望余祥銓可以戒菸,他也曾公開表示被拍到抽菸1次罰500元,在記者相機「喀嚓」聲中,余祥銓中獎。
終於到了傍晚下班時間,記者目擊曾以賓士代步的余祥銓現改開新車價約158萬元的福斯黑色雙門跑車,以他現每個月3萬元薪水推算,約需連續工作4至5年才買得起,讓人好奇他的收入來源。
余祥銓前晚紅線臨停加橫越馬路處位於北投光明路上,路邊清楚劃有紅線。為了接愛犬阻礙交通只見他坐上駕駛座後就將馬路當伸展台,穿梭在市區車道中,記者跟拍過程中發現他菸癮不小,開到中山北路左轉劍潭路時他點了根菸,行經劍潭路準備右轉承德路時就將抽沒幾口、未熄滅的香菸隨手往車窗外丟,相當沒公德心。
隨後他在承德路上開始催油門飆速超車,一路來到他北投住家附近光明路上的「寵物公園」貓狗百貨前,臨停在公車停靠區外紅線處,下車時當場有公車經過,他只將車往前移了一點,但仍違停在紅線上,害公車無法順利駛進停靠區內,加上適逢傍晚7點20分的交通巔峰時間,嚴重影響車輛行駛,但余祥銓任由閃著雙黃燈的跑車阻礙交通,不走斑馬線直接穿越馬路到對街的寵物店接愛犬紅貴賓。
余祥銓昨接到《蘋果》記者電話時,特別澄清福斯跑車不算新車,「這台車我開了快2年,是已開過1年的二手車,車價大約剩100萬,當初買的時候賣掉媽媽的白色賓士,大概拿到50幾萬元,我現在還在繳每月1萬5000元的貸款;還好啦只是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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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祥銓菸不離手,開車回家時邊開邊抽菸,菸頭直接放在車外。3罪最高可罰7500元問題是只有3萬元的收入,如此一來每月只剩1萬5000元零花,還要交女朋友,錢夠用嗎?他表示:「我之前就存了100多萬元,買股票也有賺錢,加上女朋友也很省,我們吃飯都是幾百塊錢就OK,我也常回家吃飯,所以過得去,現在就是要好好把握機會學習,賺多少錢不是重點。」
至於違規停車、不走斑馬線穿越馬路以及丟菸蒂惹爭議又違法,他表示:「因為那裡很難停車,我只是去接狗狗,不要寫這個啦,這樣我又會被罰錢,上次你們拍我打籃球丟菸蒂我已經被罰了,別寫好不好?」
交通大隊昨表示,汽車停在公車停靠區外紅線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600至1200元;至於他不走斑馬線直接橫越馬路也屬違規行為,可罰300元;亂丟菸蒂部分,環保稽查大隊表示罰款可從1200至6000元不等。若3違規都以最低罰款開罰,都超過余祥銓每日薪資所得。《蘋果》也曾拍過余祥銓在公園抽菸,後被主動取締,台灣法例規定多,余祥銓實在應與大家一樣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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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祥銓(右)上班時間與同事在樓下抽菸聊天。丟菸屁股 19:06
余祥銓菸抽一半順手一丟(紅圈處),不良習慣可罰1200至6000元。馬路橫行
余祥銓不走斑馬線橫越馬路也可罰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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