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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發覺自己無法使用一些功能或出現問題,請按重新整理一次,並待所有網頁內容完全載入後5秒才進行操作。 [i=s] 本帖最後由 jaaa1111 於 2011-8-3 02:11 PM 編輯 [/i]
簡單的自我介紹下,我是一個可憐的基層上班族,二十五歲,正值青春年華,應當是享受大好人生時機才對,卻因為支撐家中大計,當個賣命的跑腿業務員。 在一個清爽的早晨,本來是要坐下來,好好吃完早餐再走的,我卻匆忙的拿著早餐就要往外跑,因為鬧鐘沒有一次能叫醒我,我也不知道買鬧鐘要幹麻。 是的,沒猜錯,我又要遲到了。 襪子才剛穿上,腳都還沒塞進皮鞋裡,我就衝出門外。 我一如往常的嘴裡啃著麵包,一手提著公事包,一手拿著牛奶,快速跑向捷運站。 買完票,付完錢,正走向捷運的同時,眼角似乎看見了熟悉的女人。 那女人有著細長的柳眉、骨溜的大眼、玲瓏有緻的身材,氣質格外出眾,一個非常標緻的女人。 不過……等等,這女人的樣貌就是非常的眼熟啊!似曾相似,我苦思良久後,才發現,原來,那是我國中初戀的對象呀! 這使我想起一陣不堪回首,滿是傷痕的小處男回憶…… 還記得,那時候,正是國三正要畢業之時,每個男生都像精蟲溢腦一樣,瘋狂的寫情書,送給心儀的對象。 我當然也不願被拋在後頭,也加入了寫情書的行列,個個都打算把情書在畢業那天送出去。 即時得不到,應該也能比較快平復,這是當時一群小智障們的想法。 我寫的對象是班上的一個女生,我們是公認的班對,雖然沒有正式承認,但是大概也都互相了解彼此的心意。 那女孩名字是謝昀真,多麼美麗的名字,你說是不? 畢業那天,大家唱著畢業歌,滿臉淚水,說再見時,我像個智障拿著情書跑來跑去,卻始終沒找到我的女孩。 那天,我悵然若失,坐在椅子上良久,才決定要行動──找出女孩在哪。 以前那個時代很窮,家家戶戶只有一支電話,窮人家誰會花錢去買貴的要死的黑金剛,我立刻跑回家,撩起電話筒,轉呀轉,想要撥通我那朝思暮想的女孩家中該死不響的電話。 結果當然是一片空。 從許多以前的狐朋狗黨打聽,才發現,原來她的父母為了讓她有良好的讀書環境,一畢業就要搬去她要讀的那所高中附近。 雖然都是在台灣,但畢竟是升學高中,離我家太遠,我也跑不過去,我也沒那麼多錢。 況且,我的家庭還是很保守的每天把我關在家裡。 那女孩是我的第一次戀愛,也是最後一次,到現在,老大不小了,也只跟一位女孩最接近而已。 那封用幼稚的筆觸、語法寫成的情書,仍然還放在我的抽屜裡。 這段回憶我一直被我封鎖在心中,要不是看到這個容貌如此相似女子,我絕不會想起這段往事。 想到這裡,我不禁感到淚濕了眼框,我將右手的公事包放下,把嘴裡的吐司拿下,一種難以言喻的心情。 我漫步朝著那女人走去,帶著一絲期待,但卻又有著會一定會讓我失望的挫敗感。 畢竟從國三到現在,少說十餘年有了,就算以前是多麼要好的朋友,或許也遭到淡忘了吧! 「欸!等一下,先別走。」我道。 興奮?緊張?我不知道,我顫抖的道:「是妳麼……,昀真?」 那女人回過身來,依舊美麗的身影,與我四目相接,但她卻只是露出一個我不了解的的微笑,並未答。 我搖搖頭,笑了笑,也許真的是我認錯了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嗯……昀真,我知道很難開口,但妳應該也知道我很喜歡你吧! 不過我在不說,我怕就在也沒有機會了…… 可是我就是那麼傻,還是猜不透你的想法,雖然我不確定你會不會答應,不過我還是要把我心裡話告訴你: 謝昀真小姐!我真的很喜歡妳,當我女朋友好嗎? 愛你的 智德 1986.6.31. 我故意把那幾個字寫的大大的,不過那是一封她從來也沒看過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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