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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雨遮」灌虛坪惹民怨,內政部日前初步決定,未來雨遮登記所有權的面積,不能超過樓地板總面積的五%,但原則是「越低越好」,預計月底將定案。 舉例來說,權狀卅坪的房子,未來最多只能登記一點五坪的雨遮,可以避免建商灌虛坪、超收費用。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認為,一般雨遮都在三%上下,超過五%的很少。遠雄企業團副總蔡宗易表示,五%很合理,屬於正常標準,一般雨遮平均是五到八%,八%已算多,能達到遮風避雨就好,不是無限制地蓋。 內政部原本打算全面取消雨遮登記;但七月吳敦義與建商餐敘後,裁示「雨遮一定比例內可登記,但不能全登記」,意即要求內政部重新與建商代表協商,也使該改革政策轉彎。官員在院長指示下,開始研擬登記「比率」。 但官員表示,五%只是選項之一,並非最後版本,也需獲得政院支持才能定案,最快月底前將邀專家學者討論,原則是「比例越低越好」。 官員提醒,新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已可看出雨遮占房屋總面積的比例,民眾要仔細看雨遮是否「太超過」;將來雨遮的工程造價也要在定型化契約中揭露。 內政部五月一日「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新制上路,公設、雨遮必須分開標示,營建署日前也「定義」雨遮的位置,只能蓋在窗戶上方,左右各五十公分,不能在建物四周其它地方亂蓋一圈;如有超過,將計入容積計算。現在內政部地政司也讓雨遮在比率內登記,都要適度限縮雨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