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後登錄
- 2022-9-21
- 在線時間
- 207 小時
- 註冊時間
- 2009-1-10
- 閱讀權限
- 20
- 精華
- 0
- UID
- 5624235
- 帖子
- 413
- 積分
- 0 點
- 潛水值
- 15927 米
| 若新密碼無法使用,可能是數據未更新。請使用舊密碼看看。 本帖最後由 紫色的水 於 2009-7-7 12:24 AM 編輯
【書本類型】:社會人文
【書名】:大法官,給個說法!
【作者】:多人(廣邀法律界學者、專家合編而成)
【譯者】:中文書啦,哈哈
【ISBN】:986-7747-14-3
【內容】:本書係由多位法律人士及記者合寫而成,共十單元,均牽涉基本人權之問題。每一單元又可分作兩大部,前半部是由記者彙整而成之故事背景,後半部則由法律學者、專家操刀,解說大法官釋憲文之緣由。
【讀後感想】:
每每讀起大法官釋字時,總覺不甚熟悉,離自己生活有點遙遠,雖然能理解何以大法官用這樣的說法解釋,但不了解其背景卻往往是一大缺憾。
前月偶然間在朋友家中見到此書,便生閱讀之意,向其借來閱覽,在繁忙期末考試結束後,在近日將其閱畢,下文就其內容,聊表個人想法。
今日,變動自己姓名已經不再是難事,然而在過去的年代,更名所必備之要件(即條件),被限縮的十分狹隘(如跟通緝犯名字相同,因此會影響個人名譽)。在大法官第三九九號釋字中,認定更改姓名為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之範圍。至此,更名之要件始被放寬。此釋字之聲請,係由非法律人士所提出。在過去時代裡,或許是基於犯罪偵查之便利,也或許是為了戶政機關之便宜,人民更名之權力遭到嚴重限縮。但吾人之姓名往往是出生時由父母命之,自己實無可能為自己命名。長大成人後,又因政府霸道之作風,限縮自己換名的空間。因此,若自己之名為「朝季」、「處昇」等,易引人聯想之名,起不跟自己一輩子?對人格發展或有極大之損傷?
所幸,藉由聲請人之勇氣,特別是其本身並無法律專業背景,姓名權終從政府手中搶回。在此所要反省的,過去政府常藉由一些理由,剝奪原本應屬人民的權力。今日我們所擁有的權力,或許視之理所當然。但要留意的是,在享受權力的背後,其中之艱辛,卻往往並非無人所能料及的,本書或許是基於這點理由而誕生。
書裡也提到宗教自由的問題,也提到人身保護的問題。。。雖然僅僅十篇故事,但其背後欲傳遞之想法,能帶給吾人深刻之省思。本文雖僅短短數段,但僅係作為「磚」塊而拋出,望讀完此文之人引起閱讀此書之慾望,得到後面真正的編者所提供的「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