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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正大學林姓研究生去年4月21日到位於嘉義縣民雄鄉的嘉義豆奶攤民雄店用餐,3天後被同學發現暴斃在宿舍,嘉義地檢署採集林姓研究生的檢體化驗,確認是食物中毒,家屬對業者提告。嘉義地檢署今偵結全案,認定店內生蛋汁遭汙染引發沙門氏桿菌,豆奶攤負責人夫婦、執行長和吳姓女店長等4人涉過失致死罪,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4項、第2項之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林姓碩士生的妹妹之前就有寫陳情書給檢方;研究生的父親昨天再寫信到嘉義地檢署陳情,信中說明他兒子因吃了豆奶攤的餐點暴斃,盼檢方主持公道。今天林父獲知豆奶攤四人被起訴,他說,這是「遲來的正義」。
位於民雄的嘉義豆奶攤去年4月發生消費者食用該店食物後,陸續發生上吐下瀉前往醫院就醫情事。據嘉義縣衛生局統計有46人「中鏢」,其中12名患者人體糞便檢體驗出3件病毒,包括沙門氏桿菌1件、仙人掌桿菌1件、諾羅病毒陽性1件。經疾管署流行病學調查研判為食品中毒群聚案件,病因物質判定為沙門氏桿菌,指向是法國吐司的生蛋汁遭汙染。
檢方指出,豆奶攤負責人郭建志夫妻,和另名郭姓執行長,負責進貨廠商篩選、人員進用及教育訓練等業務,三人均為民雄豆奶攤的管理階層並已經營早餐店供餐多年,對於製作餐點環境衛生維護之重要性,及食材未妥善處理可能遭受細菌感染致生食品中毒事件,應有認識,並對消費者負防免損害發生之保證義務。
而吳姓女店長於案發當天實際負責餐點的製作、供應及其他員工任務分配等工作之人,上述4人對於員工未盡防護說明及教導義務,任由員工在生蛋汁製程中發生蛋殼掉落地面逕行撿起、生蛋汁長時間處於室溫狀態、重複留用剩餘生蛋汁等情形,導致員工製作法式土司等,使用遭污染生蛋汁與孳生沙門氏菌等風險。
檢方指出,林姓研究生解剖證實因食物中毒、沙門氏桿菌感染病發腸胃炎,嗣後因嘔吐、腹瀉及脫水,導致代謝性衰竭、敗血性休克死亡之事實。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相關4人。
郭建志指出,案發後與多名被害者已達成調解,對於林姓研究生家屬也有多次到調解委員會調解,只是家屬未提出明確賠償金額,他們也難以啟齒,所以希望藉由司法程序討論出合理的賠償金額。
林姓研究生的爸爸下午接受《蘋果新聞網》電訪時說,失去獨子的這一年多來,家人非常非常的難過,既然都證實是沙門氏桿菌引起中毒,「人死不能復生,我們也能理解是一時疏忽,但希望業者郭老闆可以出面說明、道歉」,且還有10名當時上吐下瀉的受害人還沒跟業者和解,在雲嘉地區有5家分店的豆奶攤應該負起社會責任,出面說明與道歉。
林父表示,衛福部的檢驗報告去年7月初就出爐,業者一直不願面對,訴訟過程中導入修復程序,讓雙方有面對面談和解的機會,他們準備了充足的資料,很誠懇的希望跟對方談,但豆奶攤的郭老闆依然拒絕參加,讓他們覺得很遺憾。
死者父親曾質疑業者不道歉且脫產,經了解,嘉義豆奶攤民雄店事發後即遭勒令停業,之後店面於去年底頂讓,改名為「民雄豆漿」重新營業。嘉義縣政府工商科表示,「民雄豆漿」有合法申請工商登記。
衛生局藥食科代理科長陳惠貞表示,「民雄豆漿」是在去年12月13日登記營業,負責人姓陳,至今衛生局前往稽查五次,其中一次今年的1月間,被查到過期的米漿和豆漿,被開罰3萬元,另外四次稽查都合格。「民雄豆漿」的營業時間是晚上7點到隔天凌晨2點。營業時段和之前的豆奶攤不同。
民雄豆漿的老闆今天不在,詢問店員劉小姐表示,他們與嘉義豆奶攤不一樣,也沒有關係,確實有不少民眾以為他們兩家店一樣。
連姓女學生說,來這消費3年多,知道研究生的事,但還是會來這邊消費,因為已經習慣。店家看板雖然換了,但感覺是同一家,口味沒多大改變。民雄鄉張姓民眾說,自從中正研究生事件後有一陣子不到豆奶攤消費,但這家店離家不遠,為方便還是會去消費,他觀察新店家的生意不如以前豆奶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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