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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死刑有條件合憲!多死囚恐逃過一劫 受害家屬怒:違逆民意、荒謬的社會實驗][奇摩][113.9.21]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24-9-21 17:28 PM     標題: [死刑有條件合憲!多死囚恐逃過一劫 受害家屬怒:違逆民意、荒謬的社會實驗][奇摩][113.9.21]

本帖最後由 y8qc2gk91 於 2024-9-21 17:28 PM 編輯

[周刊王CTWANT] 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昨(20)日宣判「有條件合憲」,但限縮在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死。而死囚中唯一女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因此得她逃過一死,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對此,林于如的小姑劉怡岑直言,她的媽媽、姪兒都被她害死,劉家更因她家破人亡,「林于如犯案心思縝密,怎會有心智缺陷?」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于如當時積欠高額賭債,為了詐領保險金,在2008年到2009年期間殺害生母、婆婆及丈夫劉宇航共3人,2013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目前仍在台中女子監獄等待槍決。
不過,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智商鑑定僅有57,不得執行死刑;憲法法庭20日也認定,心智缺陷等問題,要等相關機構修法後才能執行死刑。聽聞釋憲結果的劉怡岑則感嘆,劉家因她家破人亡,被迫搬離南投埔里老家,只為回歸平靜生活,如今以心智缺陷逃死,讓人著實無法接受。
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1987年曾發生新竹男童陸正撕票案,主謀邱和順一度認罪向家屬道歉,卻翻供表示遭刑求,至今未伏法。待20日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受害者父親陸晉德受訪時憤怒表示,憲法等於是老百姓跟政府的合約,授予政府權力來治理,憲法也代表著民意,明明80%以上的民眾主張維持死刑,「大法官沒資格違逆民意!」
陸晉德也直言,這次釋憲案解釋了一大堆,根本就不應該,他就只有一個簡單的想法,「這是大法官越權、撈過界了!」,講的東西是法官的衡量權,是法官判決可以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等來決定的事,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干涉法官如何量刑。
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10年前遭劉志明強盜性侵殺害,劉曾5度遭判死後,更四審卻改判無期徒刑,陳姓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得知後,痛批憲法法庭的大法官根本是跟著廢死支持者的要求,做出支持廢死的釋憲決議,被害人家屬講再多只是「狗吠火車」,法官則是披著維護人權的外衣,同時踐踏被害人及家屬的人權。
台南雙警命案殉職員警凃明誠的二姊也哽咽道,釋憲結果限縮判死刑的條件,是在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選擇強迫社會大眾再次給予加害人機會,「如此開了先例,誰會是下一個受害者?究竟還要有多少破碎的受害者家庭、家屬,才能停止這樣荒謬的社會實驗?一個國家應該帶給人民希望,而現在這個國家、大法官們要給我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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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在2016(105)年讓這個政府上台的選民所造成的荒謬結果,果然是對台灣人民的現世報,以後要執行死刑將會變得非常困難,等同於變相廢除死刑。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4-9-21 17:28 PM

直接槍斃就好了 看看一堆人養多久浪費多少錢啊
作者: mw232    時間: 2024-9-21 17:28 PM


鬼島司法已經不具正義
無法懲惡揚善
以後有仇的就.......自己抄傢伙去報仇吧
反正有實質廢死保護

那萬一被殺被害的人怎麼辦
.........後繼沒人幫忙報仇就只能自認倒霉了

作者: mw232    時間: 2024-9-21 17:28 PM


鬼島實質廢死
以後是多麼可怕的社會可以想見嗎?
路邊叭人一下、閃個遠光燈、或者大街上多瞄人一眼........
說不定人就莫名其妙殺過來了

實質廢死嘛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24-9-21 17:28 PM

不如取消廢掉大法官,跟本就是違法亂憲,以後殺人也不會被重判,多殺幾個也不會死刑,台灣司法己死,
作者: yunkeye    時間: 2024-9-21 17:28 PM

未受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希望這些反廢死的法官和團體,他們最重視之人會因人而死,願天神能執行這願望
作者: hyk-1977    時間: 2024-9-21 17:28 PM

真的荒謬...
廢核讓台灣陷於缺電的陰影中
廢死則讓台灣陷入犯罪率攀升的壟罩中....
作者: 幻龍真君    時間: 2024-9-21 17:28 PM

直接把死刑犯放到法官們的住家附近居住活動

看他們是會直接死刑還是讓他們"可教化"放出來趴趴走
作者: 金凱杜    時間: 2024-9-21 17:28 PM

看來大法官也看過千人斬怕自己每天都會做惡夢被鬼纏身
作者: mistqq    時間: 2024-9-21 17:28 PM


一個獨裁的政黨,只要他願意蛇事情做不出來。
沒有讓他們這些惡魔身邊的人或是本身死掉他們是不會感覺到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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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yyy001    時間: 2024-9-21 17:28 PM

好笑的是殺人 再喊我有精神病 就免屎惹耶~

好好喔~

好棒棒~


作者: leelunmai    時間: 2024-9-21 17:28 PM

大法官已經全面綠化,不敢直接廢死,拿一堆條件來卡關,目的就是讓法官不再判死刑。
甚麼叫有條件合憲? 大法官只能解釋憲法,憲法哪一條說不能判死刑?
以後,所有殺人者,都會先去醫院看精神科,先開證明,有精神障礙後再去殺人!
作者: xaa5603x    時間: 7 天前

講得好聽合憲,實際上就是鼓勵法官不要判死、鼓勵死囚裝心智缺陷來逃死
作者: 本史帝文    時間: 7 天前

以後...會不會變成「私刑正義」的社會?

反正...司法不會給受害家屬公道...
作者: molitor    時間: 7 天前

真的是不知道怎麼講了,真的是無言
作者: zeus0915    時間: 7 天前

有時候,真的法律沒辦法保護受害人,那我們就該挺受害人自己去爭取他們想要的公平正義,例如最近把大學生撞癱卻反要求賠修車費那個,支持那個媽媽用同樣的方式去撞癱對方,反正沒財產也不用賠
作者: carlosfathma    時間: 7 天前

民進黨執政後,所作所為,大家早該警覺,會越來越無法無天。      現在問題就是,百姓除了罵天罵地,自願自唉外,又能奈何?
天底下就是有這麼笨的百姓,自己把最後保障國民大會給廢了。現在能怪誰?民主靠多數,而多數又一定不會是聰明的。     現在證明了,民主制度就是多數笨蛋制度,自傲的民主,就慢慢自作自受吧!
作者: macoch    時間: 7 天前

教化
是閻羅在地獄該做的事
在定讞後
就該把這些侵犯被害人人權的畜牲
送進地獄去
讓閻羅去教化

這才是對的
去他的廢死
去他的大法官
這些東西會有報應的
作者: zogol    時間: 6 天前

誰管台灣人民的民意?不高興就上街頭啊,就是看扁在野黨的動員能力…
作者: abdul    時間: 6 天前

法治國家是要讓人民有免於恐懼的生活
結果台灣的司法卻一再讓人民的憤怒跟恐懼再度加深
作者: honaka    時間: 5 天前

因為遇害的不是這些高高在上、躲在辦公室內的狗官家屬
不然哪可能這麼輕輕放下?
作者: afox1    時間: 5 天前

原來小時候老師教導的[少數服從多數]民主原則.
其實是可以有所變通的.

作者: dwhinhouse    時間: 4 天前

看起來 私刑正義的時代來臨了
作者: M-L9    時間: 4 天前

是誰,讓民禁黨繼續執政的,40%死忠崽
是誰,讓民禁黨肆無忌憚的,孱弱的在野黨
作者: ping0229    時間: 4 天前

大法官的任命制度就是個笑話,大法官連笑話都不如
作者: cafeturtle    時間: 前天 17:28 PM

亂世就是用重典 看看大家覺得現在亂不亂
作者: 巴格亞魯    時間: 前天 17:28 PM

mw232 發表於 2024-9-21 17:28 PM
鬼島司法已經不具正義
無法懲惡揚善
以後有仇的就.......自己抄傢伙去報仇吧

這你就錯了
鬼島法律是用來對付正常人及好人的

當你去復仇的時候你就會被判死刑
牠們會說你心智正常
無法教化

然而在捷運大開無雙的傢伙一定會是有心智缺陷的
作者: yl333    時間: 前天 17:28 PM

坐牢罰錢 不也是剝奪人權 乾脆以後殺人犯都罰抄佛經就好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前天 17:28 PM

那就叫馬英九不要簽什麼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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