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10)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祭出五大措施遏止炒房,包括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最多罰5,000萬元,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私法人購屋改為許可制且五年內不得移轉,解約申報登錄等。
此次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除重罰炒作行為修正規定,將於總統公布後生效施行外,其餘規定將等內政部完成子法後,再另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內政部先前表示,將儘速在三個月內完成施行細則,然後正式上路。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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