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4000/12000)
環保署原訂自108年7月1日起修正家電類四機及資訊物品類徵收費率,因考量市場上家電類商品產銷體系通路銷售期程,及相關業者營運成本轉嫁衝擊,為了給予業者足夠緩衝期因應,修正電子電器物品類及資訊物品類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之生效日期自109年3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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