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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8-12-22 07:03 PM 編輯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今天將領得的縣議員選票補助款、選舉保證金,以及本月份薪資等3張支票逾50萬元,捐給其長年支持的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履行其參選承諾。但蔣也秀出接獲屏東縣政府以違反《人民團體法》規定要求解散的公文,「我很不甘心,以後這些孩子或工作人員要怎麼辦?」
蔣月惠在看過公文後表示,她可能會詢問縣府,若再補送理監事會議等資料,就可以免掉解散的命運?對此,屏東縣府社會處長劉美淑表示,若蔣月惠要補資料,社會處將了解在法律程序上,會不會有違法疑慮,再做決定。因為此案程序之前已要求羅騰園補資料,但他們都不補,到現在發公文要解散該團體,才說要補。
劉美淑表示,行政單位是依法行政,不能在知道有人民團體未依法作業但公部門卻不作為,故縣府今年即清查轄內共2200多個人民團體,於今年7月、10月要求83個未依法申報相關理監事、會員大會會議紀錄及財務營運報告等的社團依法作業,目前仍有51個社團未依法提報,羅騰園只是其中之一。縣府一切依法作業,並無針對性。
面臨解散命運,蔣月惠表示,縣府來硬的,要解散清算羅騰園,硬把活生生有在運作的團體,冠上法條,活埋,對弱勢團體這麼不手軟。他從不跟政府申請補助,自力更生;反觀其它社團是成立後,只會跟政府拿經費辦核銷,辦個沒多大功能的社團運作,他覺得「應該廢除人民團體法,一點意義也沒有」。
社會處公文指出,蔣月惠在羅騰園理事長的任期於2016年7月屆滿,縣府在今年清查社團時,分別於7月、10月要求羅騰園等未依法社團清查會籍、理監事會議等資料,但羅騰園等都未依規定改善提報資料。即日起處以解散處分,收到公文一個月內清算財產並繳交人民團體解散報告表等,要求提報清算人,屆時,若再未提供,即由縣府指定清算人,辦理後續社團解散作業。
「縣府應該給社團補資料的機會」,資深行政訴訟律師林石猛表示,政府對人民團體的管理屬低度管理行政作為,雖然目前通知解散,但羅騰園又不是掏空、亂搞的團體,應給予補提理監事會議等資料的機會,若社團補提了,屆時屏東縣政府再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原行政處分機關對於訴願應先行重新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其認訴願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這主要是看屏東縣政府是否願給社團機會?
羅騰園遭通知解散的公文於蔣月惠貼在其臉書後,網友有的回應「依法立案縣府就不會找碴了」、「不合法就是不合法」;也有網友「感覺有被秋後算帳」、「議員加油」等回應。
另蔣月惠今天捐款包括她此次選舉得票10806票,為第一選區第一高票,每票補助30元的補助款共 32萬4180元,參選保證金12萬元,及本月份的6萬元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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