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阿唱 發表於 2024-5-24 11:49 AM 若是藐視國會罪只限定在政院官員的話,那可能還可接受,但是它卻涵括私人企業及個人,那就太侵犯私人商業機 ...
BC0951049 發表於 2024-5-25 11:49 AM 到目前為止哪個藍白粉知道法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