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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與民進黨3協議 柯P:口頭承諾非契約][中時電子報][ 2014年11月20日] [打印本頁]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1-20 02:14 PM     標題: [與民進黨3協議 柯P:口頭承諾非契約][中時電子報][ 2014年11月20日]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1-20 02:20 PM 編輯

與民進黨3協議 柯P:口頭承諾非契約

作者朱真楷╱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11月20日 上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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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朱真楷╱台北報導】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與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驚傳「契約說」,引發外界質疑柯文哲若當選台北市長,將受到民進黨指揮。柯文哲昨天表示,今年6月確實與民進黨達成3項協議,分別是必須輔選民進黨議員選舉、民進黨不得干預他的人事權,及當選市長後應參與民進黨縣市長聯誼會。

柯蔡否認 市政要綠定案

蔡英文前天接受電子媒體專訪時,被問到要如何與柯文哲合作,她表示,選戰過程中,若柯文哲有需要幫忙之處,民進黨會盡其所能,但也會盡量不干預選舉,及選後的人事布局及施政。但她有一個要求,就是希望柯文哲當選後,「能與民進黨執政縣市的首長有討論機會,讓施政可以發揮綜合效果」。

就在蔡英文訪問結束後,有電子媒體藉此議題追問柯文哲表示,蔡英文說如果你當選後,「任何政策都要跟各縣市討論過後才能決定」;柯文哲第一時間回答「她(蔡英文)不會這樣講」。

與綠相左 柯P盡量協調

若未來柯文哲當選台北市長後,在參與民進黨縣市長聯誼會的過程中,與綠營執政首長出現意見相左的情況,該如何處理?柯文哲開玩笑地說,世界上沒有一件事是百分之百意見相同,他就是盡量去協調,「就像我和太太意見常常不一樣,叫她不要寫(臉書),她還是要寫,那也沒辦法!」

「契約說」傳出後,旋即引發外界質疑民進黨與柯文哲之間的合作模式恐不單純。但柯文哲昨天稍後改口表示,當初與民進黨並沒有簽「契約」,而是與民進黨副秘書長洪耀福、市黨部主委黃承國及綠委高志鵬,以口頭方式達成3點協議。

柯文哲說,協議分別是,第一,他必須全力輔選民進黨北市議員候選人;第二,民進黨不干預他的人事權;第三,未來若當選長,應參加民進黨縣長聯誼會。他強調,為了尋求最大的支持,所以他認為這些協議並沒有任何問題。

至於這樣的協議是否具有實質規範效應?柯文哲說,自己不同於以前的政治人物,只要是答應別人的事,一定會盡力遵守;雖然沒有蓋章簽字,但只要民進黨市議員候選人有要求,他就是盡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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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小英說選後的柯P人事布局及施政都要與民進黨討論
還說會盡量不干預選舉,及選後的人事布局及施政
之前還對扁迷開出,"選上就是釋放阿扁的時機"選舉支票

柯P選舉高喊超越藍綠,這是哪門子的超越藍綠

柯P身邊那麼多大律師難道不知道
口頭承諾效力與簽約相同嗎 ?
搞了半天,原來是在選一個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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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當事人雙方只要互相表示意思一致,契約就成立。所以,契約不一定要「書面」,雙方「口頭」上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或變更契約,雙方都必須受契約拘束。




作者: c924188704    時間: 2014-11-20 02:24 PM

剛看到新聞我覺得至少柯p敢承認
也敢說明.任何人就算無黨要求有黨或無黨籍支援
也是一定有藍黨的也是有叫親民黨議員支援
其實政治就是這樣.但要是明明有卻否認這才可恥
柯p敢承認至少沒自我貶值.換成連呢?
是否又推給競選團隊呢?
作者: kingnai    時間: 2014-11-20 02:27 PM

怎麼有點開始瓜分台北市的味道~~~
作者: kevin3q1725    時間: 2014-11-20 03:04 PM

這感覺真的是讓人覺得奇怪~到最後又是加入民進黨嗎?!
作者: changmary    時間: 2014-11-20 03:21 PM

柯的行動、執行力很好,我相信一定可以改變台北市,
但只是一個政治素人,又不是政治的專家沒無黨派支持,所以還是需要他人的幫忙才能順利推動。
至少勇於承認自已的行為。
有候選人說是財經專案,連 FTA 的衝擊說的不清不楚的好。
作者: musasiwu    時間: 2014-11-20 03:27 PM

基本上,柯文哲出馬選市長,民進黨不推選!

這早就知道是一種協調

而柯文哲本身政治立場認同民進黨,這也是全台北皆知的事實!

柯文哲當選台北市長之後,要推市政不用與藍綠政營討論?

是記者高估了這消息的價值,還是低估了選民的智慧?

最好連勝文當選台北市長之後,推動市政只要跟國民黨討論就可執行!

不過看到板主見到這新聞之後的個人觀感如此開心,可見記者還真沒低估特性選民的智慧!

PS:板主的第二感想到也確實!如果這種事情是發生在連勝文身上

可能高潮選民會更多更多更多更多更多更多..............吧
作者: plkpp    時間: 2014-11-20 03:30 PM

我笑了口頭承諾=契約承諾
不曉得讀法律的聽到這會笑成怎樣
那在世界各地每當要簽約時不都會先討價還價一番
如果真沒問題才會在書面上簽約
我真的笑了多讀點書吧 開版的
作者: hn202788    時間: 2014-11-20 03:43 PM

空心蔡及柯屁
這兩個敗選的人是要做啥協議?
協議敗選後一起互相安慰嗎?
作者: musasiwu    時間: 2014-11-20 04:25 PM

plkpp 發表於 2014-11-20 03:30 PM
我笑了口頭承諾=契約承諾
不曉得讀法律的聽到這會笑成怎樣
那在世界各地每當要簽約時不都會先討價還價一番

親愛的網友

基本上一般契約依民法規定只需符合民法第153條第1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

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之條件,即可合法成立,並不需特定之格式或形式,故稱為「不要式

契約」。

所以板主的想法並沒有錯!

而是柯文哲對"契約"的定義瞭解不清楚!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4-11-20 05:09 PM

別傻了,撇開國民黨這8年做很爛不談,今日的民進黨也是個沒理想抱負的政黨,
大家只求搶個生官發財的機會罷了!
作者: plkpp    時間: 2014-11-20 05:41 PM

musasiwu 發表於 2014-11-20 04:25 PM
親愛的網友

基本上一般契約依民法規定只需符合民法第153條第1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 ...

是的所以馬英九它口頭承諾??
行政院長要不要下台??
目前當官的口頭承諾要不要實現??
所以啦口頭契約 呵呵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11-20 06:19 PM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只要是對施政有益的,就算有又如何?

作者: fortisxxx    時間: 2014-11-20 08:08 PM

如果他能表現很好
不管他有沒有加入我都無所謂
畢竟他跟連D實在是差太多了
優劣分明
作者: Q701217    時間: 2014-11-20 09:44 PM


這一步應該是為了激起那些老榮民的愛黨心定調成藍綠之戰吧

只不過每次都這麼說真的讓人很煩 

一開始柯文哲就說過如果贏了要從雙方陣營找人才來幫忙市政 

現在打成這樣會不會有扭曲事實的味道

國民黨真的已經沒步了嗎
作者: chunghanglin    時間: 2014-11-20 09:58 PM

民法153條確實有此規範

但協調的意思,你能解釋為意思表示一致嗎?此為必要之點..

無法推定雙方口頭約束是成立的


柯P真的不懂法律,從MG149的撰寫規章就看得出
作者: jiangyida    時間: 2014-11-20 10:21 PM

宋楚瑜說不要小看柯P 柯P不是任何人可以操控的 他有他堅定的立場
我相信宋楚瑜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1-21 09:17 AM

musasiwu 發表於 2014-11-20 04:25 PM
親愛的網友

基本上一般契約依民法規定只需符合民法第153條第1項:「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 ...

終於看到,有程度的發言,大大你內行的,再說柯P背後那麼多大律師,還是沒人提醒
作者: ss8625ss    時間: 2014-11-22 04:06 PM

這完全就是媒體的斷章取義    很.........我無言以對......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1-23 06:12 AM

斷章取義??
那你認為真相又是什麼?

雙方好像都承認有這件事耶!

作者: nono2000    時間: 2014-11-23 07:03 PM

綠黨沒人材阿

選台北市長靠無黨籍,真是丟臉丟到家了

可惜南台灣人智商比較低,只要是綠黨通通是好人...
作者: jecyline    時間: 2014-11-24 10:32 AM

口頭承諾非契約~~
你把人民當白痴耍嗎?
虧你還是台大醫師~你會不懂契約的定義

作者: qq12123    時間: 2015-7-5 02:15 AM

推定雙方口頭約束是成立的


柯P真的不懂法律,從MG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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