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理同的話
那麼不同的呢?
明理同的話, 那麼不同也是同.
明「理」其實就是: 明「同與不同」實不礙之理.
>單純的說理自然是沒有問題
但摻合宗教神明的話,還可以嗎?
明理自然不夾雜, 不夾雜自然無礙.
明理無礙, 不明理摻合不摻都礙.
hkcxx 發表於 2014-11-22 06:56 PM
偶當年在天主教學校唸書時,大半部聖經被偶當小說看了。
內裡的理念都是這種「一神」「一神」就是最最基本的,這個不可能變。頂多就是尊重他人信仰而不予置評一類的。
[/quote]
[quote]只是一個死物。作為理來說,當然是意義無限。
但作為信仰,卻是毫無作為。正如前面說的,沒人會把元素周期表掛起來當神拜
更沒有人會向相對論祈禱
如果那個大能的神就是那個一的話。那聖經就是世上最大的坑。
既然沒什麼原罪也沒什麼試探
那十誡的規則就是一個笑話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如果「功效也有分別,神卻是同一位」是確實的話。那根本就不會出現別的神。就算有不同的神,那也是同一位麼。
不可濫用上帝之名
一就是一,無名,非常名。一根本沒有名,有的也只是人給的名。
於一來說,你喊它什麼都沒關係。哪何來「濫用」
在哪都是一,在哪都不是一。離它遠近又有什麼所謂。
我活在地球,不是活在原點。它脹它的,偶活偶的。又有什麼關係
聖經說。都只是夢,交給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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