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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罵人「茄子給你塞屁眼」 女老闆判賠30萬][ETtoday][2014-11-16] [打印本頁]

作者: lemon543    時間: 2014-11-16 11:16 AM     標題: [罵人「茄子給你塞屁眼」 女老闆判賠30萬][ETtoday][2014-11-16]

本帖最後由 lemon543 於 2014-11-16 02:47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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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新北報導


飯能亂吃但話卻不能亂講!服飾品牌「男人幫」的老闆娘洪貴枝因為與別人有交易

糾紛,而多次利用臉書罵人「我會多燒二箱尿布給你,外加茄子一箱讓你塞屁眼

,辱罵字眼相當不雅,對方也因此震怒提告,新北地院除了判她要賠30萬元之外,

還要用FB刊登道歉啟事4個月。


發生交易糾紛的公司,主要是洪貴枝的配偶所經營的億國通路公司,與「慘遭羞辱」

的許治平所經營的大頭文字股份有限公司,判決書指出,洪貴枝先是在2012年10月

化名在「大頭文字公司」Facebook粉絲團發文,「承認你們跳票,還騙加盟商的錢

才是事實,用假合約簽約,還叫人家把錢匯到頭威爾」、「像你這種有性侵前科的人」

、「你是妨礙性自主,不是性侵害」、「打~嘴~砲,因為有妨礙性自主所以怕有

前科才只會打嘴砲嗎」。


接著在2013年3、4月間,洪貴枝又在自己的化名FB頁面「洪安琪」上面連發辱罵

文字,像是「你丟光了男人的臉,不好意思,你是真男人,因為你有性侵人家的

前科,所以你是男人」。


判決書中還提到,洪貴枝除了說對方性侵之外,還用「禿頭」與「茄子塞屁眼」等字眼

攻擊對方「禿頭,準備改姓吧!!我幫你想好了!!姓屎…還是姓幹,還是姓屁…太難選了,

因為都很適合你。我有同學是師公,開葬儀社的,可以幫你打八折。準備收屍吧!

禿頭狗…我知道你很閒,會偷看我FB…需要葬儀社幫你收收屍時,我會多燒二箱尿布

給你,外加茄子一箱讓你塞屁眼。當一條狗就做好狗的本份,還去性侵人家,連當狗

的資格都沒有了」


許治平提告後向洪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她登報道歉。新北地方法院近日判洪貴枝要

賠償30萬元,並且在自己臉書上刊出4個月道歉啟事,至於刑事的部分,洪貴枝之前

已經依照誹謗罪被判拘役90天,並得以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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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個案 但打嘴砲 也 能罰到30萬元  這學費未免太貴了, 大家要自己多控制一下了,   

在Facebook 儘量 不要公開 失控瘋狂亂亂罵 小心惹禍上身呀  ........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11-16 12:40 PM

不便宜哩,以後罵人要小心一點。
作者: 02024568    時間: 2014-11-16 01:06 PM

罵一次 30萬 真貴 在公眾場合之下 還是要注意發言
作者: 伊凡麥特    時間: 2014-11-16 01:53 PM

茄子含有花青素,這對人體究竟是有益還是有害?

這不知道是判決妨害名譽還是公然侮辱?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11-16 02:15 PM

罵人代價真貴阿
所以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不然就虧大了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4-11-16 03:02 PM

都幾歲的人了,還老闆咧...
以為在網路上罵人沒事喔?
拿三十萬去當學費吧
作者: 159487263    時間: 2014-11-16 03:45 PM

賠30萬元
錢沒了心更不爽了
下次別哪麼傻阿
作者: geri    時間: 2014-11-16 04:10 PM

現在什麼都不能亂罵,以前好像比較好,雖然無法申訴,但人生氣時嘴是管不住的,告訴我們還是不要生氣
作者: chikho    時間: 2014-11-16 05:03 PM

「茄子塞屁眼」!? 好不雅耶!!!
作者: 潘小守    時間: 2014-11-16 06:0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x1324    時間: 2014-11-16 07:13 PM

好貴阿....
以後罵人不能用汙辱字眼
得要用他自己想像的了?
作者: 3947028    時間: 2014-11-16 08:28 PM

希望各大老闆主管複製這篇文章
予以警惕修養品格
吾認為地位越高修養也應隨之增加
作者: changmary    時間: 2014-11-16 08:57 PM

還是不要公開的罵人吧,
罰錢還要道歉得不償失。
作者: e871053    時間: 2014-11-16 09:08 PM

勿姑息這種管不住自己嘴巴的人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14-11-16 11:13 PM

感謝分享!!!

由此可見  女人發飆啥都罵得出來!!!

完全不輸給男人...猴腮雷@@!!!
作者: bugx    時間: 2014-11-17 02:10 AM

這樣判賠30萬蠻扯的
雖然的確罵的很不堪...
只怕這樣的案例會引來很多的釣魚族
以後生氣罵人要三思~
作者: mindss    時間: 2014-11-17 03:18 AM

罵人本來就不便宜
上法院隨便判都很貴

作者: Hcipc2    時間: 2014-11-17 03:31 AM

好貴啊!以後不要隨便駡人了,即使說實話也不可以.
作者: k11040711    時間: 2014-11-17 11:40 AM

罵個人 30萬 好不便宜啊
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4-11-17 01:04 PM

年紀都一大把了還像低智商中學生一樣發腦殘文
只賠30萬還嫌太少呢
還要被關90天啊,入獄第一天被女警檢查菊花的感覺如何?
有沒有需要茄子啊
作者: 獵月羽    時間: 2014-11-17 02:53 PM

就單單針對罵人事件而不管他們之間到底是有何糾紛來說的話 個人覺的判的真好!

罵人罵成這樣真得很沒口德
作者: rapidtrium6    時間: 2014-11-17 06:39 PM

30萬 對她來講太便宜了 根本學不到教訓
不賠個五六百萬是記不住的
作者: ts03934457    時間: 2014-11-17 08:11 PM

能將罵人的創意發展到這種程度也不容易啊....但....被判賠30W還是...多為她祈禱吧~~
作者: b570214    時間: 2014-11-17 08:32 PM

罵人還真貴,一個字將近5萬元!!
作者: ga033661    時間: 2014-11-17 08:36 PM

好險不是塞辣椒 要不然多個傷害罪
罵人前請三思
作者: ilgre83    時間: 2014-11-17 08:52 PM

zogol 發表於 2014-11-16 12:40 PM
不便宜哩,以後罵人要小心一點。

BBS上也一堆動不動就以提告去賺取賠償金的人
網路言論還是得注意
作者: yhuman001    時間: 2014-11-17 08:58 PM

... 這也可以賠唷,以後老闆們說話都要小心了
作者: william607    時間: 2014-11-17 09:01 PM

在網路上面還是不要指名道姓比較好
免得自己身陷官司
作者: lovecylo    時間: 2014-11-17 09:01 PM

本帖最後由 lovecylo 於 2014-11-17 09:02 PM 編輯

坦白說  罵人事小
我更討厭 性侵的人  
這種 生物 應該被處以宮刑
作者: jktomred    時間: 2014-11-17 09:07 PM

這是活該~~
怎麼可以亂罵人~應該要去告他才對~
四十萬就是自己的
作者: 怒夏    時間: 2014-11-17 09:13 PM

確實罵人是不對的,但是代價也未免太貴了
作者: ironkevin    時間: 2014-11-17 11:01 PM

怎麼會有人x到在網路上罵人??
只能說幫不了你了 安心上路
作者: dream7256730    時間: 2014-11-18 01:23 AM

有這種老板這家店趕快收吧
真丟臉
作者: dilys0221    時間: 2014-11-18 01:39 AM

蔬果是無辜的
不過他這樣也想的出來罵人
想必她應該也有使用此方法才是
作者: DN41    時間: 2014-11-20 09:05 AM

也太沒水準了
再怎樣生氣也不能說出這種話
光用想的屁股就很痛!!
作者: lyc5868    時間: 2014-11-20 09:39 PM

在網路上的言論本來就應該有些節制
很多人以為網路發言找不到人所以肆無忌憚
不好意思,網路警察對這種網路找人輕而易舉的
作者: lucky29982002    時間: 2014-11-20 10:1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ackmanx2    時間: 2014-11-20 10:20 PM

很會罵喔,想必是積怨很深
作者: akira2981    時間: 2014-11-21 04:00 AM

有時候我覺得 罵人.... 有些人在網路上也是亂罵人... 那是不是被罵的人 都有錢拿了 ?
作者: jankin    時間: 2014-11-21 02:46 PM

怎麼可以這樣說,我覺得塞屁屁的話,真的還蠻爽的。

作者: a1911033    時間: 2014-11-23 09:35 AM

罵個幾句就要30萬還真貴
但真的罵得很難聽

作者: wwfxpac    時間: 2014-11-23 02:56 PM

也太無理頭了吧!這種鬼話都說得出來?不過就是生意上的糾紛

不是嗎
作者: qpoiupp    時間: 2014-11-23 11:26 PM

現在真的是一字千金
什麼話亂說都要罰
什麼都很貴= =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4-11-24 12:03 AM

男女平等,
誰都有全力飆罵,
誰都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4-11-24 01:07 AM

現在意思是給婊子塞小穴
作者: joe9654824    時間: 2014-11-24 08:40 AM

說話會這麼沒水準的人
被罰剛好而已
作者: jasontck    時間: 2014-11-24 09:43 AM

果然有夠厲害,什麼話也都駡的出來,這樣駡會比較快樂嗎,網路發言都的要小心點
作者: lega74    時間: 2014-11-24 09:50 AM

不是很理解這句話得意思
不過罰好貴喔 不可以隨便罵人
作者: gwphlut7    時間: 2014-11-24 10:04 AM

看來以後在公共場所最好不要開口
亂罵人阿~凡事都要忍就不會發生
這種事了~
作者: Transformer41    時間: 2014-11-24 10: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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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nfat    時間: 2014-11-24 10:17 AM

身為老闆一點修養也沒有
買賣不成仁義在
需要罵的這麼難聽嗎?
作者: 東瀛無雙    時間: 2014-11-24 10:29 AM

這女老闆的嘴真是厲害耶...
超順~
作者: qq12123    時間: 2015-7-4 07:31 AM

此可見  女人發飆啥都罵得出來!!!

完全不輸給男人...猴腮雷@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5-7-4 09:19 PM

本帖最後由 李很白 於 2015-7-4 09:19 PM 編輯

這句話和垃圾的差別到底在那裡,法官真的讓人很無言,罵你垃圾說可受公評,這個要賠三十萬,那個法官來講講,你們的腦袋裝垃圾還是屁眼?怎麼差那麼多
作者: eejack0033    時間: 2015-7-5 04:27 AM

在網路留言要小心,也是有人故意激怒對方 ... 就等著你寫下不堪的言論然後提告(再等著收和解金).
作者: hsteven22    時間: 2015-7-5 04: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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