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酒駕女控訴 遭女警脫光檢查][自由時報][2014年11月14日] [打印本頁]

作者: eynyboco    時間: 2014-11-14 09:56 AM     標題: [酒駕女控訴 遭女警脫光檢查][自由時報][2014年11月14日]

新聞主題】:酒駕女控訴 遭女警脫光檢查
【新聞出處】:自由時報
【發布日期】:2014年11月14日
【文章內容】:

〔自由時報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林姓女子喝酒開車被警查獲,在警局留置室過夜時,不滿被女警要求脫光衣物檢查,事後提出控訴;台北市警松山分局表示,柯姓女警是依經驗法則和刑事訟訴法規定處置,且林女為酒駕者,警方基於保護管束的原則下處理,因此不會懲處女警。

林姓輕熟女前天凌晨酒後開車,被北市警松山分局巡邏警網查獲,酒測值明顯觸法,被帶回分局留置,準備早上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辦理。

由於林女是女性嫌疑人,在進入警局留置室收容前,為防嫌疑人攜帶違禁物品,必須搜身查察,警方派柯姓女警支援。

林女控訴,女警要求她褪除全身衣服,赤裸裸檢查,她非常尷尬不滿,認為「又不是殺人放火,酒駕有必要如此嗎?」

松山分局表示,女警是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得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查察,同時,根據經驗法則,飲酒者情緒易極度亢奮或低落,精神狀況不穩定,且易與毒品有連結,基於「保護管束」原則,對林女進行搜查。

松山分局不諱言說,柯姓女警曾表示,她看過許多案例,都是警方對犯罪嫌疑人搜身搜查不力,以致對方得以攜帶刀械或毒品進入地檢署及法院,甚至有人因此而受傷,她不願發生類似事件,所以仔細調查。


【個人觀點】:我個人覺得女警是對的, 妳自己喝醉酒, 誰知道你說沒醉是真的假的, 如果身上有危險物品, 在裡面情緒不穩突然攻擊別人, 是不是又要怪警察. 脫光, 又不是叫男警檢查. 要是覺得不好意思, 就別酒駕, 等撞死人, 才在哭著說對不起. 做錯事還想找麻煩, 知不知道禮義廉恥啊?            


作者: s08133927    時間: 2014-11-14 10:13 AM


警方嚴厲點 就開始批評 違反人權 違反XXX
出事了 就痛批警方無能

有點像之前的一個新聞?
跟以前警方追嫌犯 結果出車禍死了 媒體痛批
後來又有個新聞 嫌犯好像上了高速 警方不敢過度追補  媒體痛批

作者: custardpilaco    時間: 2014-11-14 10:19 AM

台灣現在被一群所謂的人權律師搞的觀念混淆 讓執法者難為
另一方面爛新聞媒體斷章取義 嘩眾取寵
作者: supernewhand2    時間: 2014-11-14 11:17 AM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阿~
自己都不會檢討先~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11-14 11:37 AM

如果確定是依法行事的話,那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作者: frank6402    時間: 2014-11-14 11:38 AM

警察的權責下這麼做,也是職責所在囉!
記得下次不要酒駕了,很恐怖的!
作者: pop995544    時間: 2014-11-14 11:45 AM

酒駕都不考慮行人的安全了
這時候還談甚麼員警對妳尊不尊重
況且這是對待"犯人"的例行行為
只能說愛喝酒又要酒駕
被抓...活該
作者: plokk    時間: 2014-11-14 11:58 AM

你不脫光萬一你在裡面有什麼狀況誰要負責
而且女生看女生有什麼好看

作者: wesleyjungle    時間: 2014-11-14 12:55 PM

這只是她的一面之詞,我不相信在她因酒駕被拘之後會如此清醒的記得發生的細節,也許略過自己借酒裝瘋的那一段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4-11-14 01:06 PM

所以......是希望男警員要她脫光嘍?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11-14 02:16 PM

你不要酒駕就好了阿
這種狀況也不會發生

作者: pn19810119    時間: 2014-11-14 02:39 PM

都是那些所謂的人權團體搞出來的阿!!
作者: lily005    時間: 2014-11-14 03:41 PM

女警這要做,應該是還好吧,只是要提出為什麼要這樣做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4-11-14 07:30 PM

酒駕還敢出來哭,事情肯定沒那麼簡單,
喝多了太囂張,警察就依法條行事。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4-11-14 09:04 PM

搞不好她生氣的點是怎麼沒有男警來對她做深入的檢查,發脾氣!
作者: ss8625ss    時間: 2014-11-15 12:36 AM

寧可嚴格把關  也不要放掉一個.......我認為檢察很重要!!!
作者: adzx520    時間: 2014-11-15 06:40 AM

這有待 商討
可是如果只是懷疑 就要全身脫衣檢查
也太嚴重了
作者: cjl20070320    時間: 2014-11-15 09:30 AM

如果發生憾事的時候,是不是酒駕女的家人要出來投訴警察辦事不力,害他們家人失去親人??
作者: pig9401    時間: 2014-11-15 10:07 AM

也還好啊   又不是光天化日   是在警局的房間脫光啊
作者: enets    時間: 2014-11-15 10:14 AM

酒駕有必要如此嗎   打從心底認為酒駕只是小事  心態很不良
作者: perpel    時間: 2014-11-15 11:00 AM

台灣的法治是靠新聞媒體在維持的嗎
警察佩槍不能開 遇到違法要先勸導

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4-11-15 01:04 PM

酒駕就等於謀殺,這次只是沒殺到人
女警也不想看一個女酒鬼的裸體啊
自己不要犯法不就好了
要是酒駕車禍送醫院,身體還不是會被醫護人員看光
到時可不只有女性在場而已
作者: macjoe168    時間: 2014-11-15 06:21 PM

信義區夜店一堆 , 不驗一下誰知道你除了喝酒還有沒有嗑藥 , 酒駕被逮活該 , 還有臉出來哭腰~
作者: a1911033    時間: 2014-11-15 06:51 PM

大家講得頭頭是道
到底為什麼酒駕要脫衣檢查???
給個原因
酒駕就送法院為什麼要脫衣?
要這樣的話任何犯罪都要脫衣檢查阿
作者: 26807728    時間: 2014-11-17 11:20 AM

只能說這女的太古意了0.0

我朋友有酒駕過呀 但沒被要求脫光

警察就你脫就脫呀? 你不說警察能拿你怎麼樣? 打你嗎?

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知道

警察有分兩種 一個叫好的 一種是壞的
作者: eynyboco    時間: 2014-11-17 12:39 PM

"她看過許多案例,都是警方對犯罪嫌疑人搜身搜查不力,以致對方得以攜帶刀械或毒品進入地檢署及法院,甚至有人因此而受傷"

喝醉酒本來就容易情緒不穩, 身上有沒有危險物品本來就很重要, 不知道樓上各位有啥問題? 難道你們能保證喝醉酒身上如果有危險物品不會出事情?

我知道有人會講, 其它犯罪也要一併辦理, 那是另外一件事, 這邊是在討論喝醉酒被要求脫衣檢查的合理性. 對於其它犯罪, 為何沒被要求, 請列出實例, 再開起討論.
作者: 小酥酥蘇老大    時間: 2014-11-17 01:23 PM

犯罪的人是沒有人權的!這是大眾的認知!
作者: sachem-atayal    時間: 2014-11-21 03:30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01.file-static.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