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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馬民眾遭警壓制 王卓鈞:未過當][自由時報][201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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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14-11-4 09:22 AM
標題:
[嗆馬民眾遭警壓制 王卓鈞:未過當][自由時報][2014年11月04日]
本帖最後由 joey213213 於 2014-11-5 08:19 AM 編輯
馬英九總統十月二十九日晚間陪同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在西門町掃街拉票,維安人員大陣仗護駕,有民眾只喊一句「馬英九下台」,隨即遭員警粗暴拖入日系服飾店壓制,引發熱議。警政署長王卓鈞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對此表示,「我不認為有執勤過當」。
馬英九總統十月二十九日晚間陪同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在西門町掃街拉票,過程中,有民眾只喊一句「馬英九下台」,隨即遭員警粗暴架離,引發熱議。(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粗暴拖人又鎖喉 引發熱議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質詢表示,民眾沒有攻擊行為,也沒有攜帶武器,只喊一句「馬英九下台」就被拖走、或被上手銬,現在警察執勤真是越來越嚴格。王卓鈞說,當時是內層管制區執勤員警將該民眾交給外層員警帶離現場,並不認為執勤過當。
戴面具學生 也慘遭拳打腳踢
王卓鈞指出,馬英九上週在西門町與東區的拜票活動,分別出動兩百一十五名與一百四十名警力維安,由於東區屬定點造勢,所以警力部署較少;兩次造勢活動事前均接獲對馬英九不利的情資,才加派人力部署。
台聯立委周倪安痛批,有媒體報導,西門町掃街當晚另有一名戴著V怪客面具的學生恰巧行經附近,即遭警方拖行,甚至被拳打腳踢,難道這不是執法過當?王卓鈞表示,將請督察單位了解情形。
綠委:處理方式違背規定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質詢說,警方上週以「鎖喉」動作,將嗆聲民眾拖離現場,不僅違反比例原則、侵犯人權,鎖喉動作也不在警方「保護違規靜坐群眾離開訓練教範」的教學中,按規定,現場有違法暴力行為頂多以「後別壓頸控制法」處置。他痛斥,「馬總統皇威浩蕩,他一出來,所有規定、訓練就走樣,警政署是這樣教員警的嗎?」
王卓鈞表示,這是警員請民眾離開時,使用強制力導致,但絕不允許拳打腳踢。
2014-10-30 新聞 自由時報
總統馬英九、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昨到西門町掃街拜票,過程中頻頻遇到民眾嗆聲,但在高規格的保護下,一般民眾根本無法靠近,反而引起執法過當疑慮,有民眾只喊一句「馬英九下台」,隨即就被警察、隨扈壓制,還傳出有人被警圍毆、威脅消息,消息曝光後,掀起批評聲浪。
「一句馬英九下台的代價」影片中,一名男子被警察團團包圍,並高喊「來啊、來啊!」隨即被人拖到百貨公司賣場,媒體詢問:「請問你剛表達了什麼樣的意見?」他回說:「我只講了一句馬英九下台!」
還有民眾表示,他僅戴著V怪客面具走動,就被警察追逐、壓制,要求拿出證件,民眾詢問警方憑什麼要他出示證件?警回應,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並威脅要帶回派出所扣押3小時。
該民眾指控,他從峨嵋漢中街口被一路被拖行至峨嵋西寧南路口,中間一度把他放下來,又因人群聚集圍觀很多,誣賴他咬警察,隨後又拖到一旁對他拳打腳踢,把他弄到躺在地上,還詢問他要不要叫救護車。
他最後試著拿出手機拍對方,對方甚至想搶手機、且語氣兇惡帶威脅,可能是有圍觀群眾,警察才不得以放他走,而在事後,該民眾也到醫院驗傷證明。
2014-11-04自由時報
民間司改會律師高涌誠表示,馬英九的口號是「依法行政」,卻以為公權力無所不能,屢次利用警察公權力,對只是在旁呼口號、沒有立即危險的抗議民眾暴力壓制,已違反「明顯而立即危險原則」,不僅執法過當,還違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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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公權力對付沒危險的民眾
高涌誠說,警察執法過當最著名的案例,就是九十七年間發生的江一德案,
當時就讀台大研究所的江一德為抗議陳雲林訪台,在台北晶華酒店附近抗議時,遭鎮暴警察打到頭破血流,最後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執法過當,判台北市政府敗訴,須賠償江一德卅萬元精神慰撫金。
高涌誠指出,「殺人兇手都不會承認自己殺了人!」
江一德案發生在馬英九執政時期,當時警政署長也是王卓鈞,馬英九、王卓鈞事發後都拒絕道歉,自認執法沒過當,然而,法院最後認定警方執法過當,「王卓鈞有出來道歉過嗎?」判賠還不是拿人民納稅錢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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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馬就是不想聽,才要層層戒護,還跑去喊要他下台,他不叫人扁你才怪。你當台北市是多自由的地方。
作者:
allenyea
時間:
2014-11-4 09:26 AM
嗆馬, 就算打死他都不能算"過當"...
人民遇到強盜, 為了保護家人, 不小心打死他算"過當"....是嗎? 老王先生!
作者:
幻龍真君
時間:
2014-11-4 09:39 AM
哪一次他有認為過當的
我看就算打爆那些人的頭她一樣會說沒過當
作者:
smilerichard
時間:
2014-11-4 09:50 AM
馬皇出巡
豈可讓你們這些人再鬧
當然要使用強硬手段阿
在獨裁也剩不到兩年啦
作者:
kusly1997
時間:
2014-11-4 09:53 AM
這種奴才一定好好重用,深得馬心。
作者:
pop995544
時間:
2014-11-4 10:30 AM
大家應該慶幸還好不是出現在10/31(萬聖節)
否則如果周遭有變裝遊行
保證一推人被抓去問話
可能連小孩都不放過
作者:
爽假痛
時間:
2014-11-4 10:40 AM
因為能做署長都是馬所賜的 無皇萬歲萬萬歲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11-4 11:23 AM
騜執政遇到了多少次這種事?自已不檢討,只會躲在公權力背後。
作者:
獨門
時間:
2014-11-4 1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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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ionnnn
時間:
2014-11-4 12: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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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rtisxxx
時間:
2014-11-4 12:37 PM
這又是典型的
拍拍肩膀
柔性勸離了嗎
真是好政府
作者:
pl977
時間:
2014-11-4 12:43 PM
警政署長該下台,不要把人民當白癡
作者:
ITIFMOON
時間:
2014-11-4 12:59 PM
當然是未過當,因為法是人定的,人又有分高低,高人說未過當就未過當,哪輪的到我們這些低人說…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4-11-4 01:07 PM
和人民的距離似乎真的差得不少…
打人無罪的官…真那麼多人要含血含淚含恨加含油相挺…腦袋似乎真留在建國前…
作者:
hhoe876181
時間:
2014-11-4 03:03 PM
被架開很正常吧
別什麼事都拿來作文章
馬英九雖然爛,但還是總統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11-4 03:42 PM
在他們眼裡絕對不會有過當的問題啦
作者:
jennfung
時間:
2014-11-4 05:56 PM
很可悲的總統
以前是跟民眾親切面對面握手
成幾何時變成重重人牆保護看不見身影的"大總統"
作者:
hadice007
時間:
2014-11-4 06:17 PM
真好笑 阿扁時期 紅衫軍抗議 現在的馬總統 當時的馬市長 說了些什麼話
現在咧?
真的是嚴以待人 寬以律己 真是腐敗啊
還有人對馬英九有幻想嗎?反正我是認清馬英九的真面目了
作者:
摩卡奇諾
時間:
2014-11-4 06:37 PM
我想在他眼中可能只有出人命才叫做過當...
像是過肩摔或者是鎖喉或是用警棍打之類的都是未過當的
作者:
kmarstar
時間:
2014-11-4 06:42 PM
如果今天是綠朝執政 然後是嗆扁行動! 你的態度還會是這樣?
作者:
undream
時間:
2014-11-4 06: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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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4-11-4 06:54 PM
個人認為
有點過當以他
現在民調罵他的何止千萬
難道只要被他聽到就通通
抓起來有點好笑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4-11-4 07:41 PM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 條 (表現自由)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6 條 (請願、訴願及訴訟權)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叫馬英九下台是否算是一種言論或者請願???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4-11-4 08:25 PM
威脅到總統被架開很正常啦...畢竟馬還是總統,對唄!?
不過,真的去比一比嗆前朝跟嗆當朝總統的人的下場,好像不是那麼對等齁!?
當個總統當到所有的東西都朝他身上招呼也很不簡單...還敢出來親民,真不得不佩服小馬哥的膽識。
作者:
saber768
時間:
2014-11-5 09:04 PM
嗆他是沒有用的,只能倒數計時他任期到了快點去跟前朝首領當鄰居,而且是住一輩子最好
作者:
ap950105
時間:
2014-11-5 11:06 PM
政府明明是人民的公僕,為甚麼可以如此濫用職權?
路過只是帶個面具也能遭殃,這些警察就不要哪天碰到身手比他們好的,被反過來打
作者:
ukedi
時間:
2014-11-6 01: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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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vid12345678
時間:
2014-11-6 04:29 AM
要是泛藍的跑去綠營的場合嗆聲早被打死了
作者:
a1b2c3228
時間:
2014-11-6 09:56 AM
怕嗆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別人用和平方式表達訴求,卻換來國家暴力,難道要人民用更激烈的手段嗎
作者:
幻翼星羽
時間:
2014-11-6 01:22 PM
這個自稱沒能力的怎麼還在位
拜託沒能力就趕快下台換人做
作者:
must10223
時間:
2014-11-11 01:26 AM
是阿 這樣哪有違法??
螞蝗出巡豈容你一介暴民出來嗆聲...
反正在螞蝗的執政之下也見怪不怪了
作者:
Vurr
時間:
2014-11-12 04:32 PM
賤民是不能發表意見的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01.file-stat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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