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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行為理論能應用在孩子的教養嗎? [打印本頁]

作者: jiunn36    時間: 2014-10-21 01:18 AM     標題: 行為理論能應用在孩子的教養嗎?

[attach]104631663[/attach]  坊間關於養育嬰孩的書籍有各種派別,各個門派都有擁護者,常在各種場合上爭論不休。戰役有大有小,至今仍未停歇的論戰,是關於行為理論運用於嬰兒的養育方式。其實,現今科學還未有具體定論。也很難有定論,這牽涉到研究方法學的問題,因為不可能真的將小孩從小分成兩組,一組用A方法,另一組用B方法然後去比較兩組的不同。也不是說你用哪一種養法,就一定可以養出自信、負責、有紀律、人人稱羨的孩子。
  坦白說,有一些反對者對於行為理論的誤解非常的深,常常流於意氣之爭,多的是情緒性發言,如「我們只用『愛』養小孩」、「我的孩子才不是帕夫洛夫的狗」、「幹嘛在小孩面前掛一串紅蘿蔔,他又不是驢子」,如此這般尖酸的批評,可以想見不可能公允面對此概念。但是,多數人對於行為理論的瞭解,都停留在很表淺的層次,以為只有古典制約、操作制約、懲罰才是行為理論,削弱(extinction)、觀察學習(observational learning)、系統減敏感(systematic desensitization)、型塑(shaping)、代幣制度(token economies)等等應用部分,卻自行判定與該理論無關(註)。
  其實,行為理論幾乎無時無刻出現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有人的地方,每天都在發生。像是做了工作可以領薪水是行為理論;天氣熱了想喝冰水是行為理論;回到家第一件想做的事情是開電腦上網也是行為理論。這些每天都在反覆出現的行為,都與行為理論相關,只是大家都實踐得很徹底,但都不自覺。
[attach]104631664[/attach]  嬰孩的成長也是同樣道理。行為理論天天都在應用,卻因為認識不清,以為自己是「純愛」那一派的。就算是只用愛養育小孩的父母,每天晚上必定經歷的哄睡嬰兒過程,照樣逃不過行為理論的關照。在嬰兒入睡的程序中,父母的手越拍越小力,越拍越微弱,接著慢慢停止拍動,捏手捏腳走了出去,關上了房門。這是行為理論中的「削弱」原則。就算是標榜只用「愛的教育」的家長,要教小孩玩新玩具,教一次不會,教兩次不會,教了十次還是不會。明天再教十次,後天再教十次。這樣一直教下去,十天之後,小孩終於理解要怎麼玩了。「人一能之,己百之」,這當然也是行為理論,這是「觀察學習」的應用。這個模式天天都在重複發生,各種新事物的學習都是這樣學來的,發展的里程碑也是這樣建立起來的。
  認真想來,行為理論應該是心理學中流傳最廣、運用最多的學派,如果真的那麼不好用,它不可能存活至今。那這些反對的家長們到底是如何得到「愛的教育」與「行為理論」是互相悖反的結論?
一個學派本來就有很多面向,端看你怎麼運用。不能說因為行為理論中談到懲罰,就以偏概全的認為這是邪惡學說。明明有很大的一部份都是良善的,但卻棄置不用。理解不透徹的人,總是容易因噎廢食,拘泥於壞的部分而削足適履。如此不可變通的態度,反倒是教養小孩的天敵。對於養育小孩,根本毫無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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