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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陳佩琪條款 銓敘部擬放寬規定3周內修法][Nownews] [2014-10-16] [打印本頁]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14-10-17 08:38 AM     標題: [陳佩琪條款 銓敘部擬放寬規定3周內修法][Nownews] [2014-10-16]

本帖最後由 joey213213 於 2014-10-17 09:09 AM 編輯

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日前在柯文哲訪美期間,為夫輔選拜票,不過由於陳佩琪擔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醫師,具公務人員身份,遭質疑違反行政中立法,對此,銓敘部長張哲琛今(16)日在考試院會上表示,銓敘部擬放寬規定,並將在3周內提出修正版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提報院會。

根據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配偶和一親等以眷屬身分,為候選人站台未助講不違法,銓敘部表示會討論是否可以放寬助講和拜票的部分,對於有立委建議放寬到二親等,銓敘部認為不宜一下放太寬。

按照銓敘部規劃修法時程,最慢11月6日考試院院會可以通過,發布法規命令後3天內生效,預計選舉前約11月中就可放寬規定。

考試委員對銓敘部的作法多表示肯定,認為與其吵來吵去、泛政治化,不如修一個可行又不會引發爭議的做法。


看看2014-09-02的新聞
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在台北市長郝龍斌的陪同下,於2日上午9點40分,前往信義區行政中心登記參選,連勝文登記前發表簡短言論,情緒激動的喊「反攻的時間到了」。
連勝文上午登記參選,包括台北市長郝龍斌、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鍾則良、連勝文競選總部主委陳炯松、連勝文市政顧問團總顧問歐晉德、顧問林志盈、後援會長江丙坤、競選總部首席發言人楊永明及多名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參選人都出席。
連勝文表示,今天要踏出最重要的一步,將在此宣布,「反攻的時間到了,今天是諾曼第登陸的日子」,他強調,從今天開始,一定會奮勇向前,爭取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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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2上午九點四十分郝龍斌跟連勝文去登記參選,這總是市長你的上班時間吧,(見附圖)
柯文哲妻陳珮琪在2014年十月十日國慶日放假日,是全國放假日喔,去拜票
上班去站台的沒事,放假日的另一個被揪出還要行政處分。柯文哲妻陳珮琪拜票又沒站台,又沒穿背心,(見附圖),那某市長在上班時間去幫人站台穿背心該做何解釋,(見附圖)
還說要幫她修法哩,車輪黨人人違法,違法是正常了嗎?要修理就列出所有今年違法之人,一起譴責一起行政處分才對吧。針對一介平民就馬上處分。發現人民憤怒居高不下,才講要修法,這種部門關一關吧。
一場市長選舉變成了正義與邪惡之戰,窮人面對貪的無厭的家族之戰。台北市民還是想看點市政政策吧。




作者: xwin5733    時間: 2014-10-17 09:01 AM

這也好改一改 因為找柯P碴這項目 反而報露出車輪牌不是違規更多嗎  
不過真的很悲哀 要車輪牌犯一推違規違法項目 才大似改除罪化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10-17 09:05 AM

拿石頭砸到自已的腳,只好趕快放寬。
作者: yk1789    時間: 2014-10-17 09:15 AM

只要顏色不對

都有違法的可能

端看選情的告緊與否
作者: plkpp    時間: 2014-10-17 09:26 AM

呵這樣就叫陳佩琪
我看修法是為了讓某黨的人更可以直接站出來助選
打著陳佩琪條款
作者: h22172002    時間: 2014-10-17 09:37 AM

這就是'依法辦理'   絕對不是雙重標準
作者: EMPEROR    時間: 2014-10-17 10:00 AM

打這個真是夠笨了 反觀回去倒底是打人還是自打
作者: jlclop    時間: 2014-10-17 10:03 AM

每次都硬要找一些理由打壓對手~為什麼不認真提出政見!
作者: liuey    時間: 2014-10-17 10:20 AM

報抓包發現自己行政更不中立,被打臉後趕快放鬆條款,免得跟食安問題一樣,想打別人,結果搞得自己滿臉大便。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10-17 04:39 PM

打不到別人現在只好修法囉
做事情之前要用大腦想一下

作者: ysl631    時間: 2014-10-17 07:44 PM

總統是否亦有公務人員身份,幫候選人助選就沒違反行政中立法
不要說他以黨主席身份 不管他有幾種身份 是總統就要行政中立
他不是最愛說要以身作則 就行政中立一下吧 做不到就是以身作賊
作者: fortisxxx    時間: 2014-10-17 07:47 PM

想要登陸只會因為自己的油滑倒吧
自古以來誰不打夫人牌
只有自己不利時才會雞雞歪歪
真好笑
作者: cppp32    時間: 2014-10-17 08:07 PM

讓人想到當初為了扁案創出來的""廣義的公務員""
這名詞
不過到現在沒看過這名詞用在扁案之外的任何地方........
作者: tung8220    時間: 2014-10-17 09:42 PM

叫二等親內的不能去站台、助選、助講很不符合情理
這無關藍綠,應該是人的天性,的確是該再開通一點
作者: lcc_seven    時間: 2014-10-17 11:39 PM

本來就沒有違反規定,還說要為人家修法,真是可笑的車輪黨~~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4-10-18 12:16 AM

用電子顯微鏡下去檢視實在很賤
作者: cppp32    時間: 2014-10-18 07:49 PM

剛剛看到新聞
江宜樺去幫楊秋興站台
這樣有無違法????
還是說看黨證的????
作者: 綠茶王    時間: 2014-10-18 09:21 PM

銓敘部這改得不錯喔  順從民意

一個好的法令  本來就要兼顧人情和秩序

限制丈夫或者妻子從事選舉  不可輔選為免太不盡人情
作者: lyc5868    時間: 2014-10-18 10:03 PM

反正就一次把這個模糊空間一次搞定吧
反正二黨都有要這個限制解禁的必要
所以大家都不要吵吧
作者: fh97792    時間: 2014-10-18 11:19 PM

為自己的親人站台有什麼違法,詮敘部還是快放寬,這才符合民情。
作者: markets01    時間: 2014-10-18 11:24 PM

為了勝選就不擇手段的國民黨又不是第一次做這種奧步了、只要能贏什麼手段都可以做得出來。
作者: dulio5    時間: 2014-10-18 11:46 PM

馬的~那全部的官員去站台不也是都不行~只會說別人自己咧~~上到總統下要立委~總統帶頭違法怎麼不說~~
作者: tgfm18yayawu777    時間: 2014-10-19 12:04 AM

車輪黨網軍呢

還不出來救駕

俺上這個版就是來看它們嘔心瀝血掰出來的嘴炮

沒有叫俺今晚怎麼睡得香啊
作者: willaz    時間: 2014-10-19 10:58 PM

任何公務員都不該違反行政中立,包括上班時間不能請別人支持自己,修法反而是憲政挫折,但是非上班時間,人都該有言論自由,這政府沒救了
作者: wesleyjungle    時間: 2014-10-20 11:22 AM

這個條款應該叫做柯文哲條款才對吧!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4-10-20 11: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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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ppp32    時間: 2014-10-20 11:43 AM

wesleyjungle 發表於 2014-10-20 11:22 AM
這個條款應該叫做柯文哲條款才對吧!

看到前幾天江院長和馬總統去臺南和高雄站台
想請問你
這樣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呢????
作者: br031864    時間: 2014-10-20 11:56 AM

找碴反被砸,天下最笨的打手...
還是專注本業...例如郭冠英爽退弊案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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