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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4度殺人 仍不判死…法官竟稱「屢次道歉 良心未泯」 無期定讞][蘋果日報][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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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4-10-15 11:41 AM
標題:
[4度殺人 仍不判死…法官竟稱「屢次道歉 良心未泯」 無期定讞][蘋果日報][2014年10月15日]
本帖最後由 jacky0603g 於 2014-10-15 11:55 AM 編輯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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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險圍捕
張添銘面對警方圍捕時,一度拿槍抵著太陽穴喃喃自語。資料照片
【黃哲民、王吟芳╱台北報導】四十五歲毒販張添銘從十四歲起陸續犯下兩次殺人、一次殺人未遂案,曾被判無期徒刑,七年前獲假釋但兇性不改,前年第四度殘殺人命,開槍打死載他的計程車司機,被起訴求處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他屢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足見良心未泯可教化,昨僅判無期徒刑定讞。
張添銘一殺再殺卻從未被判死刑,律師丁昱仁直言:「說穿了就是法官不想判死刑。」律師謝以涵憤慨說:「張添銘有悔改嗎?坐牢那麼多次,教化還不夠嗎?他有記取教訓嗎?」謝表示,看過許多殺人兇手在法庭上哭求原諒,表示會道歉賠償,但下了庭又是另一副嘴臉,「很多被告都知道出庭怎麼替自己開脫,法官不應該這麼輕易被蒙蔽。」
14歲殺人獲輕判
判決指出,張添銘(另案服刑中)一九八三年首度殺人,當時年僅十四歲,他打工時與人衝突,拿刀砍死對方,因未成年獲輕判八年徒刑坐牢,假釋後於一九八七年再犯下殺人未遂案,判刑兩年半;出獄後又於一九九三年間因行車糾紛第三度殺人,這次持槍打死何姓男子,
無期徒刑入獄,被判二○○七年張男二度獲假釋出獄
,二○一○年間,張男因販毒再被判刑十五年半定讞,他卻逃亡拒到案,遭通緝。
前年一月,張男帶改造手槍與四十八顆子彈,在花蓮市搭上三十二歲陳男駕駛的計程車,途中疑因吸毒產生幻覺,以為仇家跟蹤追殺,朝車後擋風玻璃開一槍,陳男嚇到把車停在路邊。
槍抵頭胡言亂語
張男以為陳男停車要害他,竟連開兩槍打死陳男,然後到車外用槍抵住自己右邊太陽穴,不斷胡言亂語,警方獲報趕往抓人,張男棄械被捕,還喃喃說「路邊竹林躲著仇家」、「司機故意把車開進死路,要讓我死」等語。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張男,並指他三十一年內連續奪走三命,已無教化遷善可能,求處死刑,但花蓮地院認為,張男落網時不斷喃喃自語,應是
吸毒過量
所致,犯案時應已達精神耗弱且有妄想狀態,因此僅判他無期徒刑。
檢方與張男均上訴,花蓮高分院認為,張男知道棄械投降保命,顯見他未達精神耗弱可減刑要件,但考量他
屢次當庭向被害人妻子道歉,保證真心懺悔,希望賠償家屬,足見良心未泯。
[attach]104519218[/attach]
殘殺運將
陳姓計程車司機慘遭張添銘連開兩槍,慘死在駕駛座上。資料照片
認定有教化可能
判決指出,依《兩公約》精神,有教化可能的罪犯應留一線生機,判死或許可消減死者家屬怨恨,卻難撫慰家屬悲痛,仍判張男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維持二審判決,判張男無期徒刑定讞,昨聯繫不上被害人家屬,不知其回應。
4度殺人 官司概況
●1983年 殺第1人
張添銘14歲在餐廳打工時,與人發生衝突持刀砍死對方,遭判刑8年定讞並入獄服刑
●1987年 殺人未遂
假釋出獄後又犯下殺人未遂罪,遭判刑2年6月定讞
●1993年 3度殺人
出獄後因行車糾紛3度殺人,持槍殺害何男,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2007年 假釋出獄
服刑期間表現良好獲假釋
●2010年 販毒通緝
出獄後再以販毒為生,遭判刑15年6月定讞,因未到案服刑遭通緝
●2012年 殺第4人
吸毒後4度殺人,槍殺陳姓運將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資料來源:判決書
※ ※ ※
恐龍總站在加害人的那一邊…看來我國的司法對加害人的佛心不知能不能揚名國際成為台灣之光…
就不知對受害人家屬的凌遲…對社會公平正義的破壞…是讓恐龍下地獄還是上天堂…
手法兇殘可以精神耗弱…不見血的智慧謀殺可以手法不兇殘…酒駕重罰吸毒可精神耗弱…多道幾句歉可是真心悔悟…
總之…就是絕不判死
人民納稅是來養這種對加害人佛心,成就自己「善行」的法官?
補充內容 (2014-10-15 11:52 AM):
想到五花馬老闆的名言…繳稅金,幫政府養豬頭。…還有一群恐龍…甚至沒有食用價值,只會幫…咬政敵時有力有效率…
補充內容 (2014-10-21 08:16 AM):
在法律為自家留後門…對岸的敵國卻又敞開大門…不知道被統一了對岸國的嚴刑峻法第一個會「辦」的會是誰?二二八的歷史教訓不遠…
作者:
cabbie
時間:
2014-10-15 11:58 AM
因為判死刑會被偽善團體包圍
當法律無法保護善民的時候
"私法"將會出現
作者:
xwin5733
時間:
2014-10-15 12:10 PM
那以後殺人 只要道歉就好 那要法官幹嘛 一推偽善者 不敢判死 只會說一推543 看不下去的幼稚話語
這已經是連續犯 早該槍斃
作者:
kuncb
時間:
2014-10-15 12:24 PM
這殺人犯一定很帥, 大概跟馬英狗一樣帥
才能夠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錯
然後又一而再再而三地得到原諒和支持
作者:
lcc_seven
時間:
2014-10-15 01:06 PM
TMD~~讓法官帶回去教化好了,別浪費我們的錢~~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4-10-15 01:34 PM
本帖最後由 4457ab 於 2014-10-15 01:37 PM 編輯
身為司法人員卻害怕承擔,請把從我們這些納稅人繳的稅,你們的薪水還回來
還有點羞恥心的話接著就快點辭職回家吃自己
還有教化可能?那就請恐龍法官或face,不然人犬也行,領回去好好教化,看看這些殺人犯會不會立地成佛
我繳稅金不是拿來養人渣敗類的
作者:
jaylee2901
時間:
2014-10-15 01:36 PM
支持台灣司法量刑加重 特別是一些重大累犯
作者:
jaylee2901
時間:
2014-10-15 01:39 PM
支持台灣司法量刑加重 特別是一些重大累犯
作者:
GolfGTIR
時間:
2014-10-15 01:44 PM
這時候就要呼叫佛劍分說了…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作者:
jaylee2901
時間:
2014-10-15 01:48 PM
支持台灣司法加重量刑 特別是一些嚴重累犯!!
作者:
seed2362000
時間:
2014-10-15 0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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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4-10-15 02:08 PM
真不知道是這些法官有收錢還是關係因素或是??
這位殺人兇手14歲就拿刀砍人也殺死了 或許年紀輕 情有可原 關了4年 18歲出獄依舊殺人..
高等分院 最高法院那些法官幾乎沒太多事情可做 閑閑上下班 可能是有先苦過後來通過升職考試調到高等法院 最高法院 判決就這樣判決?!在自己專業領域上這種判決 其他受害者家屬能接受嗎??
一位前科累累的殺人犯假釋出獄後 因為吸毒最後精神恍惚產生幻覺 幻聽打死一位辛苦賺錢的司機 在法庭上屢屢向死者家屬道歉?!
裝個樣子就好啦 真的真心懺悔不如就要求檢方死刑 直接槍斃以表誠意 再放出來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因為他而受傷 死亡??
台灣司法真的差不多快死了 犯罪天堂!! 之前有兩件命案就是這樣 殺人兇手沒有悔意 判決無期徒刑跟有期徒刑定讞 真的沒有判死刑..我倒想看看今年5月底北捷殺人魔最後判決是什麼??如果不是死刑 我看民怨更大!!
難怪現在一堆傷人 殺人案件 被告 被抓進警察局了依舊氣焰囂張 就算關進監獄出來依舊再犯!!這點不管國內 外 越是先進國家法律就是保護加害者 犯罪者!!
作者:
zaq388
時間:
2014-10-15 02:29 PM
我不知道行為人心理是不是真的有悔意,也許他有悔意
但是一個已經吸毒成癮的人,等到他毒癮又犯的時候確定他還分得出是非?
而且像他這樣的人要如何「賠償家屬」,這種人不槍斃他要槍斃誰呢?
年輕時殺人因未成年判得輕也就算了,後來又犯了三起還能不判死
台灣這樣跟沒有死刑有和差別?台灣人口夠多了,像這種人清一清吧!
我們要的是人才,縱使不是人才也不要人渣吧!
另外真心覺得毒癮太重的人,除非是被別人陷害(如強逼吸毒)
不然全部都槍斃了吧!這些人都是社會的隱憂
作者:
kiraice
時間:
2014-10-15 02:29 PM
不是才有九把刀罵人
之前還有拆成大招牌
現在再來報導這些事情我看
大概就是要人習慣這種司法失常的事情
進而控制試圖反抗的輿論力量來代替法律
蘋果鼓動佔中,失敗至今,還想在台灣混啊?
早該收了
台灣法律這麼亂其實主要原因在於立法院吧我看
至於被太陽花滲透以後各種亂我就不細說了
驅除暴徒還可以告你殺人未遂
維持秩序還可以被路過包圍
想控制輿論的力量
蘋果還是省省吧
當初不就支持太陽花的一份子
作者:
gogotimothy
時間:
2014-10-15 02:41 PM
真的很難理解法官到底在想啥????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4-10-15 02:49 PM
台灣不愧為犯罪者的天堂
作者:
tkjking
時間:
2014-10-15 03:18 PM
唉
能說什麼
殺生為護生
這種道理都不懂的人當啥法官
作者:
galuska
時間:
2014-10-15 03:22 PM
到底要死多少無辜的人,才算泯滅人性?
標準到底在哪裡?
這樣殺了又關,放了又殺~
幹嘛不去把台灣的司法先殺一殺?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10-15 03:35 PM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犯罪者的天堂…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10-15 04:06 PM
連續殺人還可以不判死刑
法官你到底怎麼判的
看的我一頭霧水阿
作者:
eq333444
時間:
2014-10-15 04:16 PM
"鬼島"的法官嘛!
當然是站在加害人的那一邊
不然社會怎會變得如此
受害人得要自認倒楣
想要求償還得付大筆手續費(假扣押.民事裁決)
若有幸可拿回補償
還得保佑加害人乖乖工作或名下有財產
不然還是落得白忙一場而已
作者:
casper97
時間:
2014-10-15 04:35 PM
如有悔意,
會一再殺人?
這是哪門子的道理??
作者:
blulikegreen
時間:
2014-10-15 05: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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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MN25
時間:
2014-10-15 05:51 PM
哇,那們大家以後記得殺人後要道歉,糟一點無期徒刑又可以假釋出來殺人,然後在道歉,一直下去,應該可以殺好多人
作者:
kevin3q1725
時間:
2014-10-15 05:59 PM
這台灣法律已死了!
真的是台灣善良人民都是不值錢嗎!?
感覺台灣快滅國了!
作者:
mindss
時間:
2014-10-15 06:02 PM
本帖最後由 mindss 於 2014-10-15 06:02 AM 編輯
槍斃啦
法官是是都在領薪水混吃等死嗎?
一直判無期徒刑
一堆殺人案關不到15年又放出來殺人
如果是這些人被殺不知做何感想
作者:
golden918
時間:
2014-10-15 06:09 PM
殺人就是要償命的
不判死刑還要幹麻呢?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4-10-15 06:15 PM
台灣納稅人出錢吧,慢慢養,一直養它到死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4-10-15 06:24 PM
死的若是法官家屬
他會不判死嗎
將心比心吧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4-10-15 07:06 PM
台灣司法己死,有感受被些被害人家屬的心情嗎?那些法官就是天龍人,不食人間煙火,那天就不要他們自己的家人被殺死了,還能輕判殺人犯.
作者:
bertymedicine
時間:
2014-10-15 07:24 PM
這個人會吸毒, 吸毒以後會拿槍到處砰
雖然可能清醒時不會亂殺人, 但很明顯總有一天會再拿槍到處亂砰
所以法官是在拿國民的生命賭一把?
下次他假釋以後搬去你家隔壁住好嗎?
作者:
a2318217
時間:
2014-10-15 07:59 PM
在台灣被害者沒人權
加害者才有人權可言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4-10-15 08:00 PM
法官腦子進水了吧,不然就是收了黑錢,
都沒人監督這些恐龍法官,難怪會亂判.
作者:
yphome
時間:
2014-10-15 08:03 PM
真的想問...到底要死多少人這個人才要付出代價?
作者:
ga033661
時間:
2014-10-15 08:47 PM
人權人權!!
死的人就沒人權
兇手活著才有人權 真酷
作者:
3947028
時間:
2014-10-15 09:02 PM
有道歉的殺人犯不只他一個
為啥有些就槍斃了
法官應由人民監督
集滿3個恐龍印章就下台
作者:
1586132
時間:
2014-10-15 09:08 PM
以前總聽人說"如果道歉就能了事的話,那何必要有法律"
以前總認為不可能 沒想到現在實現了,真可悲
這種人早該槍斃了才是,下次假釋出來不知又要多少無辜性命要犧牲了
作者:
a0987758120
時間:
2014-10-15 09:21 PM
難怪會有人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我想要改一下在台灣殺四個人也不會被判死刑
真不知道那些恐龍法官書都讀到哪裡去,你父、母辛辛苦苦賺錢給你們讀書,當上法官就這樣亂判
法官說這些話,是不是以後只要殺人在法庭上上演道歉戲是不是就免死刑了
作者:
vincbm
時間:
2014-10-15 09:31 PM
都第四次殺人了,竟然沒種判死刑,法官到底有沒有良心!!??
作者:
gimmying
時間:
2014-10-15 09:58 PM
這種"佛心來著的"法官真的是無言了
都不知道被害者家屬的痛嗎.....
作者:
peret
時間:
2014-10-15 10: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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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ung8220
時間:
2014-10-15 10:13 PM
一再向死者家屬道歉,可見他良心未泯?那要死幾人,才能証明他喪盡天良?
作者:
dulio5
時間:
2014-10-15 10:17 PM
我想在這個年代裡,殺人是會被公幹的~那就去殺那些貪污的高官吧~也許會被說是英雄
作者:
asdjm3013
時間:
2014-10-15 10:29 PM
司法改的在重
法官不判就是不判
再多改幾次也無用
作者:
so1526
時間:
2014-10-15 10:35 PM
這個法官真是佛心來的
該不會是廢死團體忠實擁護者
不過受害者換成他的親人 不知道又會搬出啥言論來宣判
作者:
pthgi
時間:
2014-10-15 10:42 PM
無期徒刑判2次
第1次無期14年就出來了
還繼續販毒加殺人
第2次可能又是14年就出來了
到時候不知又會害死幾個人!悲哀啊!
作者:
濃秀明
時間:
2014-10-15 11:12 PM
這種的只是會造成不知道下一個無辜的受害人是誰啦~不是嗎^
作者:
toefl600
時間:
2014-10-15 11:21 PM
納稅人竟然養一推 爛人跟恐龍
作者:
miller69
時間:
2014-10-16 02:29 AM
在台灣真的殺兩個人不會死
反正道歉悔過就好了
可是死的都是無辜的人
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4-10-16 12:37 PM
判死刑會掉肉嗎..
被害人都不是人?
恐龍法官為什麼都不會被人暗殺
這種殺人犯沒有教化可能,槍斃他才是正確的判決
作者:
xdxdsu
時間:
2014-10-16 03:53 PM
唉法官一定都沒有良好的退場機制,
才會一直有這種恐龍法官持續殘害社會...
作者:
ben19766542
時間:
2014-10-16 08:22 PM
cabbie 發表於 2014-10-15 11:58 AM
因為判死刑會被偽善團體包圍
當法律無法保護善民的時候
"私法"將會出現
贊成cabbie 的見解
當越來越多人有相同想法時
這個國家也將完蛋
真的搞不懂這些執法者到底在想甚麼
法官不判死刑
法務部不執行死刑
改天如果有親戚好友被殺的話
不須警察動手抓人
大家自己處理比較合乎
正義
作者:
vito73322
時間:
2014-10-18 01:07 AM
所以在台灣只要殺了人
一直鞠躬道歉就不會被判死了
而且關個幾年就假釋出獄了
四條人命阿
作者:
lyc5868
時間:
2014-10-18 05:45 PM
台灣司法簡直對這種泯滅人性的殺人擊度寬容
如果這殺人犯對法官家人下手時法官還會這樣亂判嗎
甚麼叫屢次道歉
意思是說在台灣殺人後只要屢次道歉就不會被判死了嗎
作者:
s9020106
時間:
2014-10-18 09:24 PM
這實在太扯啦!!
這樣有誰敢相信司法!!
作者:
舒米
時間:
2014-10-18 10:14 PM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作者:
moneyleon
時間:
2014-10-19 08:41 AM
唉,這類新聞真的見怪不怪,乾脆以後叫法官自己認養這些死刑犯,我就不信他們還敢不判這種人死刑
作者:
seanzero
時間:
2014-10-19 10:19 AM
恐龍想省事事省,
還是怕被吠死聯盟吠到死。
說穿了台灣殺人還真的不用判死刑。
作者:
macjoe168
時間:
2014-10-19 10:48 AM
有良心的人還會殺了2個人, 1次殺人未遂? 看來良心已泯的是法官呀~
作者:
ps22331
時間:
2014-10-19 11:07 AM
覺得法官也要判刑
加害者
作者:
lily005
時間:
2014-10-19 02:09 PM
這種法官,如果今天死的是你的家人,那你會怎麼做
作者:
e690107999
時間:
2014-10-19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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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4-10-19 04:10 PM
法官都是瞎了眼,只要演一場戲就可以不用死了,而且還是爛戲,這個演技可以拿到送鐘獎了吧
作者:
kin185
時間:
2014-10-19 07:22 PM
恐龍進化成始祖鳥,判例越來越扯
作者:
六翼天使2
時間:
2014-10-19 08:16 PM
可能要殺到這些法官的家人才可能判死刑
作者:
橘百合
時間:
2014-10-19 10:33 PM
法官是恐龍嗎
如果今天被殺的是你的親人、朋友
你會如何判?你不會判他死刑嗎?
想想那些受害人的家屬吧
除了犯人外他們應該更想打你吧
作者:
fa0212
時間:
2014-10-20 12: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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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凰兒
時間:
2014-10-20 04:06 AM
我想,我永遠也搞不懂
為什麼那種殺人累犯,竟然被判無期徒刑後,還可以假釋
而且看過去犯案,那傢伙很明顯有反社會人格,根本就不應該隨便把它放回社會上吧
而且所謂的有悔意,一句話,如何判斷有悔意??
在法庭上有悔意,私底下卻嘲笑眾人很好騙,這種人也是有案例可循的
為什麼法官認為有悔意就可以從輕量刑?於理何在??
況且,第一次犯案有悔意,我可以很勉強相信
問題是,之後又一而再再而三犯案,還說他有悔意,誰會相信!!
作者:
cppp32
時間:
2014-10-20 06:56 AM
如果這些殺人犯去殺到法官的親人
應該就沒有屢次道歉 良心未泯
這句話了
作者:
belialoandyo
時間:
2014-10-20 08:20 AM
台灣的治安會越來越差 這些法官要負一部份責任
犯了法不用被處罰~法律沒有規範
讓守法的人與不守法的人得到同等待遇 自然守法的人就會與不守法的人一樣
最後"法律"都只是口頭上的制裁 無實質上的效果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0-20 08:37 AM
廢死團體,我認輸了,你們贏了。
沒想到你們在底下,默默的做。
已經有那麼多法官簽下了,廢死連署。
連台獨青年軍、民間司改會,整個國家的法律走向,也都照著這些人的想法在修改。
作者:
wesleyjungle
時間:
2014-10-20 08:55 AM
我如果殺了人一定也會說深感抱歉 (沒殺第二個),然後願意賠償 (如果有錢的話)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0-20 10:17 AM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0-20 10:18 AM 編輯
看看台灣的司法改革會 董事長…瞿海源、這個人不也是同時是廢死聯盟召集人瞿海源
司法改革會 執行長林峯正律師、董事長顧立雄律師、執行委員李茂生
這些人不也是廢死聯盟的人嗎?
還有很多是大學法律教授,這些人教出來的法官。
還有一堆連署廢死的法官、律師。
在這樣的司法體制下,也不意外,現在的法官判死的愈來愈少。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0-20 11:39 AM
在這些廢死聯盟深耕台灣司法多年,
現在的台灣的司法,就算有死刑條文,也不過是刑式上而已。
廢死聯盟多年努力深耕台灣司法下,台灣司法現在幾乎已經達到實質的廢死。
作者:
eci209
時間:
2014-10-20 12:51 PM
我們就繼續看下去
看看到底要殺幾個人才會被判死刑
以後的人只要別超過就不用怕被判死刑 因為高院有判例
作者:
69158111
時間:
2014-10-20 0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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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nsolo666
時間:
2014-10-20 02:58 PM
在台灣最大的亂源之一就是法官!!! 不但無法實踐法律更別說逞罰違法保護一般百姓了!!!!
作者:
tn905324bbs
時間:
2014-10-20 06:17 PM
一直都覺得台灣的法律太輕了,在這樣的時代還不用重法,是不是等國家沒了,才會覺得後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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