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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保障收費員在外求職薪資?遠通:不可行][新頭殼][2014年7月1日] [打印本頁]

作者: BubbleDuck    時間: 2014-7-2 12:25 AM     標題: [保障收費員在外求職薪資?遠通:不可行][新頭殼][2014年7月1日]

障收費員在外求職薪資?遠通:不可行

新頭殼newtalk2014.07.01 翁嫆琄/台北報導

交通部要求,遠通電收需在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國道收費員的轉置工作,遠通電收今(1)日強調,942位收費員中,已提供487名收費員5個月的轉職補償金,至於想轉職的455名收費員,遠通也已全數提供工作。至於收費員要求自行在外找工作,遠通仍需保障5年薪資不低於原職,遠通則明確表示「不可行」。遠通也強調,保證轉置收費員並非得標ETC的原因,此項目才占了總分的1.25%。

遠通今天指出,已在5月23日全數完成收費員的轉置工作,並在合約之外額外提供高速公路服務區職缺,及200份直接錄取的工作,包含許多沒有學經歷限制的職缺,但依據收費員轉置作業管理辦法,若收費員沒有主動爭取轉職工作,視同放棄工作轉職機會,並得領取轉職補償金。因此,收費員5月23日工作意願回覆期限前,因持續失聯、表示希望國家安置,或其他個人因素而未回覆遠通電收所提供的工作意願者,視同放棄工作轉職機會,改領取轉置補償金。

對此,收費員自救會反駁,遠通一開始先提供高門檻的職缺,逼迫部分收費員先領取5個月的補償金,之後又提供不實職缺,或在面試時羞辱收費員。在收費員們抗議後,遠通改提供只要填志願就錄取的職缺,但若就職後發現不適合、無法勝任,只能選擇離職領補償金。

收費員自救會也指控,遠通雖然揚言已全數完成轉置,但從遠通自己的資料上可以看出來,其宣稱256人已完成轉置,但其中只有136人去報到(還在職者只有98人)。另外有63人錄取尚未報到,及56人錄取後未到職即放棄,怎能說已完成轉置?

另外,收費員自救會日前也在與交通部長葉匡時會面時,提出「多元安置方案」,無論是國家提供約聘雇職缺、遠通提供職缺和自行在外求職,遠通都要保證5年的薪資。對此,遠通今天回應,這項作法「不可行」,因為這項方案已超出合約範圍,而且若收費員在外求職也要由遠通保障薪資,他們將面對數百個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雇主,也需一一簽訂協議書。

遠通強調,收費員要求一次領取5年薪資的差額也不妥,因為轉職保障金制度的設計基礎在於「先有勞動後有保障」,若依自救會主張為無須先到職勞動,即可一次領足差額,與制度精神大相逕庭。

此外,遠通強調,會保障收費員5年的工作權,但不保證會一直在原職,而工作地點保障為以既有工作場地並且不更動收費員原工作地區為原則。他們是依據收費員所填的志願地區以及用人單位的職缺分布狀況提供工作給收費員,並無如自救會所言強迫提供職缺、強迫任用。

針對收費員痛批遠通的轉置數字有疑慮,遠通說,在職率應以「實際有到職之人數」來計算,因此遠通電收已全數完成455位收費員之轉職作業。不過,根據遠通給予的數字,截至目前實際到職人數為136位,其中97位仍在職、39位離職,實際在職率為71.32%,在職人數又少了1位。遠通表示,另尚有262位為已錄取待報到,及57位為錄取後未到職即放棄。

遠通說明,對於到職後離職、放棄錄取、要求國家安置或是要求不輪班離家近等個人因素,都不是遠通電收所能控制。遠通電收對收費員提供5個月的轉職補償金,已是依勞基法相當工作10年的資遣費,也是當初投標廠商中對轉置收費員的相對較優的方案。

針對外界質疑,遠通因保障收費員工作權才得標ETC,現在卻做不到合約要求,遠通反駁,收費員吸收並非遠通得標的關鍵主因,因為招商評審項目總分為2000分,而「既有收費人力吸收作為」僅佔25分,為總分的1.25%,並非如外界誤解為以此得標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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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要求越誇張
不在遠東相關集團工作也要遠通負責
這不是無限上綱什麼才是無限上綱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7-2 09:53 AM

白紙黑字拿出來,就不用這樣一個無限上綱,一個被罰不繳…
作者: kyo1999    時間: 2014-7-2 10:39 AM

現在變成有點羅生門的狀況了 兩邊各說各話 不過除非有新的證據 就這件事 遠通好像做得不差
當然不是說他們做的很好 而是 基本該做的好像有做了

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4-7-2 11:59 AM

收費員自救會指控: 有63人錄取尚未報到,及56人錄取後未到職即放棄,怎能說已完成轉置
這話我聽不懂耶,試問怎樣做才能如他們的意?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4-7-2 01:28 PM

政府當初怎麼跟遠通簽合約。
一個ETC弄了這麼多事情。
另外,該罰的有罰了嗎?該收的罰款有收了嗎?
作者: liuey    時間: 2014-7-2 03:00 PM

財團違約部分連續開罰,不改善就解除合約,政府硬起來,財團就不敢囂張,政府靠財團捐款,當然軟的根香蕉一樣。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4-7-2 04:48 PM

本帖最後由 aabbbcccc888 於 2014-7-2 04:49 PM 編輯

遠通本就無法干涉其他工司給多少工資
但既然政府當時敢幫遠通背書
自然要履行保障收費員的承諾
但這沒信用的政府能夠做到多少蠻懷疑的
作者: rpsherlock    時間: 2014-7-2 06:10 PM

民氣可用
這些人力家對遠東不滿
無限要求
只會讓人越來越反感
作者: rpsherlock    時間: 2014-7-2 06:10 PM

民氣可用
這些人利用大家對遠東不滿
無限要求
只會讓人越來越反感
作者: rpsherlock    時間: 2014-7-2 06:10 PM

民氣可用
這些人利用大家對遠東不滿
無限要求
只會讓人越來越反感
作者: rpsherlock    時間: 2014-7-2 06:11 PM

民氣可用
這些人利用大家對遠東不滿
無限要求
只會讓人越來越反感
作者: good26800    時間: 2014-7-2 06:17 PM

這一切的一切都是陰謀啊~~~
不過有的收費員也是需要在檢討一下~~
畢竟自己才能救自己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4-7-2 07:15 PM

這些都是政府跟遠通的陰謀,遠通一定會搞到一堆收費員做不下去,讓他們自動離職,所以收費員要硬起來,尤其勞動條件一定要白紙黑字,不能任意變動工作地點及工作條件.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4-7-2 07:18 PM

這些都是政府跟遠通的陰謀,遠通一定會搞到一堆收費員做不下去,讓他們自動離職,所以收費員要硬起來,尤其勞動條件一定要白紙黑字,不能任意變動工作地點及工作條件.
作者: right    時間: 2014-7-2 07:44 PM

本帖最後由 right 於 2014-7-5 09:16 PM 編輯

要遠通繳錢繳罰款不可行,不過超收誤收亂收錢就可以~
作者: Touareg9900    時間: 2014-7-2 07:46 PM

政府沒有協助勞工就算了,還幫忙企業欺負。
作者: cppp32    時間: 2014-7-2 07:55 PM

當初遠通和政府簽合約的時候
答應負責這些收費員的5年工作權
怎麼現在的政府不執行呢????

作者: BubbleDuck    時間: 2014-7-2 09:20 PM

合約拿出來看就會清楚很多
就目前的資訊來看收費員很理虧啦
他們一定也知道自己出去找得職缺也很難好到哪裡去
現在才會緊咬著遠通不放
可是遠通該做的都做了 還一直凹 真的很難看
作者: 重劍殤    時間: 2014-7-2 09:31 PM

沒辦法 要是有做得好早就沒人會抗議了
都拿一拿就好了
只是說很想知道他們工作地點在哪
要不然哪會放棄阿
作者: 55768578    時間: 2014-7-2 09:32 PM

請問遠通罰款繳了嗎?
我記得沒有耶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4-7-2 09:48 PM

比起前收費員的工作,我更在意噓噓東罰款什麼時候才肯繳

作者: 綠茶王    時間: 2014-7-2 11:29 PM

這有點違反平等原則和契約了

保障就業範圍拉的太大了

遠通不能管到其他非關係企業的給薪吧?  

收費員開的條件 也要開的合理些
作者: workman555    時間: 2014-7-3 12:47 AM

哀!!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當初是怎樣的條約款項阿!!
怎麼現在都變調了~
作者: cabbie    時間: 2014-7-3 03:16 AM

簡單來說就是嫌薪水太少

作者: sachem-atayal    時間: 2014-7-5 03: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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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0929934625    時間: 2014-7-6 08:34 AM

我只想知道真相~~真是個人吃人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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