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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一分鐘看懂 廢核公投吵什麼][蘋果日報][2014-4-24] [打印本頁]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4-4-24 03:08 PM     標題: [一分鐘看懂 廢核公投吵什麼][蘋果日報][2014-4-24]

本帖最後由 jacky0603g 於 2014-4-25 04:09 PM 編輯

2014年04月24日13:14

府院於昨日晚間定調「核四公投門檻不能降」,這一決定再度掀起網路上一番公投法的爭論,網路上更出現一篇公投法大解析的專業文章,作者直指問題是在於公投成案的過半門檻只會造少數輕易地推翻多數人選擇的矛盾。

因為我國公投規定投票人數要超過二分之一,而且同意人數也必須超過二分之一才能算同意此案,若投票人數未超過一半,就會視同反對此案,所以沒去投票的人就會被當成反對者,門檻太高,讓《公投法》被外界批為鳥籠公投。

行政院長江宜樺周日與青年進行對談時撇清:「《公投法》是民進黨政府時期通過的,跟他無關」,總統馬英九昨日在國民黨中常會更說:「若公投門檻過低可能會造成社會不安定,所以不能因個案,或一時的妥協來破壞公投門檻的制度」。

PTT網友KingKingCold立刻吐槽說「通過公投法的國會最大黨國民黨都沒有責任嗎?」他又把最近8年的台灣選舉投票率整理出來,只有2008年總統選舉的投票率是75.33%,其餘都在75%以下,換句話說,如果將核四存廢議題付諸公投,如果用75%投票率來算,反對方只要再有25%的人甚麼都不做,加上本來就不投票的25%,讓未投票率變50%以上,就等於案子被否決。

多數網友覺得他講得非常專業,網友fujifilm更回應說「現行公投會造成少數否決的現象,只要你沒有意見或沒去投票就會被當成反對票,那就算反對是少數,也可以有沒投票的助攻」,但也有網友wolfking623諷刺地說「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吳律德/台北報導)

※ ※ ※

合不合理…不如大家投個票決定…
基本上大家選個總統出來由他在任期為所欲為…也沒有要求投票人數要超過二分之一…
有人說總統投票率都有超過二分之一…但有可能未達二分之一當成投給另一個人?!
有人說題目可以訂好一點…但別忘了還有個審議會門檻…掌權者可以藉此來否決已有相當民意連署的直接民意?!




補充內容 (2014-4-24 04:27 PM):
沒什麼水準的批評,在法理上也無法反駁就懶得一個個回應了…若民主只有選舉…那對岸國也是民主國家…畢竟共產黨當年也是人民選的…
那個黨訂的?從表決記錄所見之結果,大致就是藍綠對決,由於泛藍陣營人數大於泛綠陣營,沒有任何條文表決是由泛綠陣營獲勝…(套句某黨名嘴的話…當絕對多數黨明示暗示「MY WAY OR NO WAY,大家會選妥協還是讓公投法胎死腹中?!)

※ ※ ※
以下節錄自維基
舉行投票的全國性公民投票已有六案,但六案全部因投票人數未達50%門檻而遭到否決。

拒領公投票


因為公投議案如果投票人數低於50%而未通過門檻,將會遭否決,所以就產生拒領公投票的政治操作。 2008年,發生了國民黨提出了公投議案,但是有許多國民黨本身電視文宣卻公開表明拒領公投票。

公投題目制定

2013年,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願意正面接受核四停建公投檢驗。因為公投議案如果投票人數低於50%而未通過門檻,將會遭否決,所以公投題目的制定就是一項學問,主張續建的國民黨命題是「你是否同意停建核四」,主張停建的民進黨所提命題是「你是否同意續建核四」,如此一來,只要投票人數低於50%,就會如國民黨和民進黨各自有利的「續建」和「停建」方向走。

參與投票人數達投票權人總數未達1/2 否決之


參與投票人數達投票權人總數如果未達1/2,公投提案就會否決。這一個門檻,一直是眾人關注焦點。尤其是,2009年澎湖縣博弈公民投票的通過門檻,將此投票率門檻刪除,採取最簡單的過半數通過,未過半數否決,更是引起多人爭議。

※ ※ ※

政黨很明顯知道且利用此漏洞…所以當權者只要把議案題目拉到有利方向,再操弄個藍綠惡鬥…叫否決者拒領加上棄權=否決->輕鬆擋直接民意…六次公投均是實例…宣導拒領公投票是公開的…很容易查得到…體制如此漏洞合理否

補充國外情況:
國外怎麼公投:
1. 無門檻簡單多數決:澳洲、比利時、法國、芬蘭、瑞士、奧地利、英國、愛爾蘭、盧森堡、荷蘭
2. 有門檻--丹麥: 公投案是30%;修憲案是40%

作者: ourson    時間: 2014-4-24 03: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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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璿云    時間: 2014-4-24 03:36 PM

公投法是民進黨時期過的.現在民進黨又想修法.修法的目的可能又想把門坎降低.方便把台獨公投弄進去

事實上台灣的公投是一群不學無術的人在操弄.許多的政策都需要專業判斷.不是一大堆外行人認為要怎樣就怎樣.完全無視專業.這些人的認知可能早就受到少數人的操作.當真認為自己可以決定什麼
作者: lilfox11    時間: 2014-4-24 03:48 PM

疑問
公投法的投票人數要超過二分之一,而且同意人數也必須超過二分之一

是指

1。假設有 75%的人投票 (超過全民的一半) 而只需要有一半的“投票人“同意就行
    也就是 總人數的 75%*50%

2。假設75%的人投票,而這 75%的投票人數,又必須要有佔“全民“ 50% 以上同意才算通過
    也就是說 總人數 雖 75% 投票,但還需要 總人數中 50%以上的人同意

如果是第二條,那是烏龍無誤.........
如果是第一條,我個人不反對..........

比方說,全民2000萬人,
要1000萬人以上投票,公投才會成立

1。假設有1500萬人投票 (公投成立有效)
    那只需要1500萬人中的半數,也就是 750萬人同意,那公投就會通過,這很合理
    而真要說的話,750萬人,只佔總人數的的 37.5%而已

2。假設有1500萬人投票(公投成立有效)
     那若依然需要 1000萬人同意公投才會通過 (總人數的半數),這個滿烏龍的

也就是公投成立是一回事 (本來公投就是全民的事,沒有去投的人,就沒有資格罵政府)
但成立後,還需要全民 50%,而不是投票 50%,這滿好笑的.......

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14-4-24 04:16 PM

現在打開各式各樣的媒體新聞報章雜誌...都可以看到這種鳥政治新聞~大都只是在提問題~把問題整個浮現~卻看不到有人提議該如何解決問題~大家都站在天平的兩端...這樣...很散沙耶~

補充內容 (2014-5-2 10:55 AM):
本來就是垃圾新聞~不蓋核能發電廠總是要有其他可行的發電~上網打字留言的電力難道是自己像台中科學博物館裡的腳踏車~自己踩的嗎?我才不在乎公投
作者: sdxi1115    時間: 2014-4-24 04:38 PM

看不出有什麼問題,如果去公投的人連一半的人數都沒有,那本身就代表沒多少人在意,也就是多數人都不持反對意見,這樣的事情實在不需要用公投來覺得啊..
作者: tung8220    時間: 2014-4-24 04:40 PM

會不會以後反對的一方什麼都吵著要“全民公投”,那還弄什麼?
作者: s410061    時間: 2014-4-24 04:48 PM

如果是這樣 應該要想辦法跟大選舉綁再一起 提高投票率
現行法令要求要投票人口的50% 投票才算成立 這點我覺得並不會不合理
如果今天投票人數低於應投票人數的一半 那這個公投該不該生效 這點很讓人質疑
現在台灣應該還有不少人 不確定到底要支持或是反核四的
如果今天在多數人還有存疑的情況下 我覺得可以舉辦辯論之類的活動
讓民眾可以徹底了解核四到底問題出在哪
但如果現階段強行修法 強行公投
這些還不確定立場的中立公民 不會去投票的
作者: 阿樂寶寶    時間: 2014-4-24 04:50 PM

台灣一年需要多少電?台電一年發多少電?核能占多少?如果廢核電力已足夠,那將來電價要漲多少?如果電力不夠替代能源是甚麼?經濟成長影響多少?
作者: mingjohn90    時間: 2014-4-24 05: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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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6541    時間: 2014-4-24 06:15 PM

現在的公投法  

不是藍綠協商下的產物嗎

其實我覺得林義雄的動作對民進黨比較傷

現在執政黨是國民黨

反核團體反對執政黨是天經地義

可是林義雄2006年退黨  外傳又要組新政黨

也難怪衝衝衝都放棄黨主席了

還要拉下老臉去見江宜樺 朱立倫 郝龍斌
作者: wstc06    時間: 2014-4-24 06: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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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雲動了    時間: 2014-4-24 06:51 PM

進行公投,是由人民作決定,不想決定的人(不去投票的人),就由想決定的人作決定
民主就是合議,不想合議就阻止合議進行~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4-4-24 06:57 PM

公投法很合理,是選民自己放棄了權利,所以為什麼也們想要公投綁大選,就是想把人數衝出來,
作者: greenstupid    時間: 2014-4-24 07:17 PM

沒想到現在還有傻子在看懶人包瞭解時事?
作者: LOTTO0110    時間: 2014-4-24 07:18 PM

公投法不會當初要罷免阿扁時設下的高門檻吧....就問問...問問行吧~

作者: jesuisfabrice    時間: 2014-4-24 07: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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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lfox11    時間: 2014-4-24 07:38 PM

和幾位探討公平與否的問題

若是以
1。投票人數要過半,公投方能成立
2。公投成立後,參與投票人數必須要有 50% 以上的人選擇 通過,方能通過

個人認為這是公平的

1。也就是會不會有半數的人參與?

命題的內容的確能影響那不投票的人們,這算是不公平之處,
但命題在於能否刺激百姓投票,有一些命題能有過50%的人投票,有一些不能.....
但若是無謂的命題,本身就不應拿出來公投....(軍購.......)

假設內容重大到,會關係到所有人的身家性命,又何必擔心,不會有過半的人數參與投票
這樣的話,題目如何訂立,就沒有任何關係了......

2。放棄投票者,視同棄權.....就沒有資格說什麼了
因此,假設 1500萬人,參與投票
而有 750萬人以上通過,那麼公投就應該投過.....反之亦然

老實說,只有關係到全民的身家性命的事情.........才需要全民決定,才需要公投
而這種無比重要的事情,當然要有全民 50% 以上的參與投票,才能代表大多數的聲音
降低的話,個人認為等同於,把事情當兒戲....

所以真要說的話
核四是非常重要的議題
兩黨要做的並不是降底公投到 40%
而是應該討論 和宣傳,如何鼓勵人們參與公投......

個人會認為
真正有爭議的,不在公投法........
而在於事前的宣導

1。核安 (兩黨同意共同的核安團體調察)
2。核四若運行 是否 等同於 核1~核3 停止運行?
3。核四若是不運行,那接下來到核1~核3停止前 (2021年) 能否研發出可以替代核四的發電廠

個人是認為,公投法沒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人們清不清楚票投下去後的後果......
若是不知所投,等於是盲人.....

你選擇停建核四,是否知道 沒有核四後,十年內 台灣會限電,“除非“有足夠的新世代能源
選擇停建的人,是否有做好想要“綠能“家源的代價?

你選擇續建核四,是否知道 背後的安全性,是否願意有一刀 在頭上等著砍下來......

這才是討論的重點,而不是公投法的問題.........
作者: cabbie    時間: 2014-4-24 08:15 PM

當年的公投法
國親是贊成 蔡同榮版本 差點就要過關 差兩票而已
然而民進黨是全部棄票
只剩下國親版本
怎沒人怪民進黨???


作者: icedooble    時間: 2014-4-24 08:39 PM

本帖最後由 icedooble 於 2014-4-24 08:48 PM 編輯

真的想廢核的人,不管是滄海桑田還是海枯石爛都會去投票,沒投票就表是它不反對核能,很合理阿。
你不能把沒有意見的人當作想廢核的那一邊啊,還當自己是多數人,妄想代表台灣要所有人照著你的劇本走
作者: 北見柊一    時間: 2014-4-24 08:58 PM

cabbie 發表於 2014-4-24 08:15 PM
當年的公投法
國親是贊成 蔡同榮版本 差點就要過關 差兩票而已
然而民進黨是全部棄票

國親贊成的是行政院版本吧?
蔡同榮版本的連民進黨自己都不支持,
不過結論和你相同,
民進黨執政時的行政院所提出的版本,
泛藍支持後卻被說是鳥籠公投,
都給你們講就好啦~ 馬英九不用負責嗎? XD
==
蔡公投講的話很好笑:
2003年11月28日,蔡同榮說,他的版本只獲得14張贊成票︰「民進黨正式拿牌子說棄權,最後只有14票贊成。民進黨攻擊人家(國親聯盟版)是『鳥籠公投』;但人家現在要讓你投票,現在鳥籠門打開了,你又不飛出去。」

作者: kj7922    時間: 2014-4-24 09: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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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105394817    時間: 2014-4-24 09: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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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k-1977    時間: 2014-4-24 09:38 PM

ourson 發表於 2014-4-24 03:30 PM
懶人包什麼的最主觀。
反服貿已經騙了一大票無知民眾了。
公投法案也不是現任總統修訂的。

太中肯...
反正現在就是罵小九就對了..
公投法你們訂,要公投也是你們喊,現在又來一個要絕食的..
真搞不懂,套句李前總統說的,到底有多少人認同林先生的主張呢?
作者: roystyle    時間: 2014-4-24 09:53 PM

That's too ridiculous.
No justice in Taiwan.
The law in Taiwan is enacted for politicians.
It's convenient for them to control anything.
Officials use it against public opinion.
The referendum sucks!!
It's unfair to announce the opinions of civilians.
Legislators have to reenact the bill.
作者: dilys0221    時間: 2014-4-24 11:45 PM

今日蓋核電!
明日一定會後悔的!
只要台電好好搞好成本問題!
以及開發新的替代能源!
一定可以解決電的問題!
只有無能的政府,才會一心只想著核電!
因為這關係到的不是人民!
而是廣大相關利益者的回扣!!
作者: kissmai7    時間: 2014-4-25 12:56 AM

根本沒鳥籠公投  只有鳥題目   一堆大選舉  小選舉投票率都過六成   公投跟大選綁在一起  只有一次四成五  其它連四成都不到  是法的問題  還是題目的問題
作者: sanchieh    時間: 2014-4-25 01:39 AM

PTT網友KingKingCold立刻吐槽說「通過公投法的國會最大黨國民黨都沒有責任嗎?」
國民黨是有責任,但請有記憶的朋友大家回想一下:在公投法立法院三讀後,以故立委   蔡X容不是曾經接受新聞媒體訪問說道:人家鳥龍打開要放鳥飛,鳥偏偏不肯飛"(台語)。
當時的政論節目也有就此問題討論一時哦。
作者: dionys999    時間: 2014-4-25 02:27 AM

遊戲規則要怎麼改..個人沒意見..從公意就好

但不要鬼扯..OK??

前幾年澎湖廢博奕公投..不就是通過了嗎??
贏者光榮.輸者服氣..也不會有後續的不良效應..不是很好嗎??
現在又嫌這個遊戲規則不公平..是怎樣??

本來公投不論發起.過程及執行..都是相當耗費社會成本
本就應用來解決--重大爭議的公共議題
所以遊戲規則必須.慎重嚴謹.確實.無後續爭議為最優先考量..不是嗎??
更況且--
現在不是一堆人"信誓旦旦"的說--廢核已經是社會主流
既然如此..還需要擔心門檻嗎??還在那邊雞雞歪歪什麼??

要公投就來阿..乾脆一點就直接發動不是很好??
作者: apple123f    時間: 2014-4-25 10:23 AM

本帖最後由 apple123f 於 2014-4-25 10:48 AM 編輯

先撇開爭議的問題,討論鳥籠公投的問題,按照設定,少數的一方可以運用棄權的手段
,搭配本來就不參予公共事務的一群,一律視為反對,來杯葛實際投票不達50%的問題。

簡單來說就算是所謂的主流民意,假設高達七成,三成反對,實際投票率七成(高估),算
下來即使七成主流贊成,也不夠這麼所謂的門檻,這是簡單的矛盾,反方明知會輸,直接
棄權反而可以以少博大,把不願表達意見的都納為己方,按照民主,這些應當是自動放棄
權力,七成贊成也不過實際投票的四十九%,而反對的僅三成也不過是二十一%,二十一
%能否決四十九%根本就沒有公平性可言,如果真要論過五十%,那是理想設定上大家都
願意投票,包括反對方,不出聲的一群,不然結果就只是少數能決定多數,鳥籠公投,這
種方式儘管主流民意夠大,也要大到約莫兩倍多的贊同才能勝過反對。

ps:有人提到支持、反對各50%的問題,假設民意如此,反對方更不需要去跟贊同方拚
搏,造成可能失敗的疑慮,棄權的50%民意,加上不投票的一群,根本無需去與贊同方
硬碰硬,只要運用門檻的問題,就能直接否決贊同方的提案,所以贊同方要成立提案,
按照此設定,贊同方一開始就需要拿到總投票權人數過半,而非實際投票權人數過半。
作者: LOTTO0110    時間: 2014-4-25 01:49 PM

lilfox11 發表於 2014-4-24 07:38 PM
和幾位探討公平與否的問題

若是以

我也簡單說一句 棄權不表態不等於否決...同樣也不等於贊同阿...大多的狀況下等於我沒意見..看其他人怎麼說吧...所以不論贊成與否都欣然接受不是嗎?

同意lilfox11 重點是無論贊成與反對 哪方就多找人來投票就對了啦~門檻什麼的都是多講的...

廢核派的都說蓋了就會死~那半夜沒睡也要爬起來投票阿!!!

我覺得先蓋完 至少合約履行不用賠錢 要不要運轉大家投票 很公平

如果不運轉 當核安紀念館我也甘願

不然賠了錢  核四不蓋完難道要拆掉嗎? 等於之前的錢都付之ㄧ炬阿...
作者: lilfox11    時間: 2014-4-25 02:46 PM

LOTTO0110 發表於 2014-4-25 01:49 PM
我也簡單說一句 棄權不表態不等於否決...同樣也不等於贊同阿...大多的狀況下等於我沒意見..看其他人怎麼 ...

我也覺得,可以先蓋完 (也省得每到選舉就拿這個出來吵)

但不先運轉

等到核1,核2,核3 相繼停止運行,看情況在公投決定......要不要運行核四
(如果到那個時候,已經研發出新的再生能源,當然就使用再生能源)

有一句話不是說嗎....
就像是保險套
寧可在不需要的時候,身上保留一個備用保險套.........
也好過在需要的時候沒有保險套......
很粗俗,但我覺得留有備案總比沒有還要好.......
作者: sachem-atayal    時間: 2014-4-25 04: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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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night    時間: 2014-4-26 11:24 AM

還在用懶人包騙人嗎?
既然是懶人就別假裝關心議題了好嗎
不然只是單純的愚人包
作者: 159487263    時間: 2014-4-26 04:13 PM

核四是一定要建的都蓋下去了
核安才是該關注的吧

作者: apple123f    時間: 2014-4-26 04:27 PM

本帖最後由 apple123f 於 2014-4-26 04:29 PM 編輯
159487263 發表於 2014-4-26 04:13 PM
核四是一定要建的都蓋下去了
核安才是該關注的吧


只能說核安是最基本的,但參考當權者的態度,我覺得這是對他最好的做法,
沒有核安、沒有核四,沒有核安,沒有公投,乍看之下好像很合理,但這套說
法,等同於不知道要延宕多久的核安,綁架了停建核四、公投,核安沒過之前
也繼續蓋,而且所謂的核安,我覺得最後沒有不過的可能,重點在於要多久,
不然根本不需談廢的問題。

還有對核安的認定,依照反核人士,多半認為所謂的核安,就算通過了,發生
天災、人禍根本無法處理,而對普通人而言,我相信對於核四,是因為拚湊加
上延宕太久,對於核四的安檢就算通過,也不見得對於報告會有信心。

個人認為對掌權者來說,不做出決定,繼續蓋下去,拖給下一位去煩惱,才是
他真正的目的,畢竟要廢止,不僅僅是有工商界、經濟發展還有老美、缺電等
等的危機,硬著頭皮蓋的話,得罪廢核人士,無法處理核廢料,發生核災沒辦
法處理,福島核災後,人們對於核安的問題,高度重視,要是政府硬著頭皮蓋
,下場的社會動盪,肯定會衝消續建核四商轉的利益,所以我認為執政者是想
以拖待變,並非真正要強調核安,我認為對於商轉而言,核安只是最基本的。
作者: timtim126    時間: 2014-4-26 04:41 PM

民*黨不要再操弄政治了,真想廢除就要在自己當家八年時,全力去搞。而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長時還為核四追加預算,真不知這個黨是把人民血汗納稅錢當兒戲。
作者: brian9    時間: 2014-4-26 04:59 PM

民主社會 自然要遵守公約

公投法過了  但是卻不遵守?

可以  請離開台灣  因為你不認同嘛  這是正確的選項

但是  不離開台灣  反而強迫別人接受 非公約內容

強迫別人  作不必遵守的事  這是越權  也是讓台灣人外流的原因

因為  這種不可理喻的事多了  而且變的懶人包 白痴包 標準流程化

無聊而已


作者: patrick2223334    時間: 2014-4-26 05: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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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56789    時間: 2014-4-26 05:24 PM

樓主的補充內容有部分似乎是從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的文章
【監督國會】鳥籠公投誰搞的?還原公投法立法原貌 立委提案、表決狀況現形 的內容而來....
為什麼不整篇轉載呢 以下是全文的轉貼

【監督國會】鳥籠公投誰搞的?還原公投法立法原貌 立委提案、表決狀況現形
由 editors 在 週二, 2014-04-22 13:59 發表

朝野政黨為了2003年制定「公民投票法」時,究竟是誰設下鳥籠公投而互推皮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整理當時立法院審議公投法的資料,製作「公民投票法立法經過」,「公民投票法草案二讀版本對照及相關表決記錄」,還原當時的審議狀況。

就11月27日二讀會時的整體狀況,總共通過的63條條文中,有35條是依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有22條是依照國民黨版本通過,有5條是依照行政院與民進黨團版本通過,有1條依照民、國、行政院三版本通過。值得注意的是,國民黨所通過22條中,共19條是表決通過。

從表決記錄所見之結果,大致就是藍綠對決,由於泛藍陣營人數大於泛綠陣營,沒有任何條文表決是由泛綠陣營獲勝,甚至還發生立委已連署蔡同榮版法案,卻在條文表決時投下反對票,陣前倒戈立委包含知名的前立委陳文茜,以及現任立委高金素梅、廖國棟,違反立法院議事規則中「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之規定。(此段樓主特別強調)

根據資料顯示,在提案門檻與連署門檻上,國民黨版與行政院版皆規定提案人數為千分之五。連署門檻上除國民黨版為百分之五外,其餘版本皆在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而輿論所質疑的「雙二一門檻」,無論是蔡同榮版、台聯版、民進黨版、國民黨版、行政院版,皆是如此設計。唯一不同的地方在於,蔡同榮版、台聯版規定若投票人數未過半時,該場公投為無效,其他版本皆將投票人數未過半視做「否決」。(為何此段樓主忽略不談)

只不過,蔡版與台聯版的設計,卻在11月26日與11月27日兩次由王金平主持黨團協商中,由朝野政黨的協商代表(國民黨:廖風德、曾永權、周錫瑋、李嘉進。台聯:程振隆、陳建銘、廖本煙。民進黨:柯建銘、陳其邁。無盟:呂新民、鄭余鎮、蔡豪),聯手搓掉。

至於公投否決後,也表決通過了國民黨版最嚴格的三年內不得重新提出,若是「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自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至該設施完工啟用後八年內,不得重行提出」。且不得提出的公投項目「包括提案之基礎事實類似、擴張或縮減應受判斷事項者」。

公民投票法中也表決通過國民黨版中,由政黨比例代表產生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將「全國性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公民投票提案是否為同一事項之認定交由政黨比例」,交由該審議委員會審查,迥異於其他版本中僅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負責程序審查。

有關公民投票法之相關立法過程,可參考「公民投票法立法經過」,「公民投票法草案二讀版本對照及相關表決記錄」中則可查閱相關條文表決與通過情形。

...........或許公投法有缺陷 但樓主對於最為詬病的門檻問題一股腦怪罪到某特定政黨上
特地忽略了其他黨的過錯 批評時事請公平公正 不要對於自己支持的一方不利的事件就視而不見

作者: pvt1983    時間: 2014-4-26 05:26 PM

我覺得最主要還是選民要選對人
因為選了爛立委
當然就亂立法..


作者: godziarrh    時間: 2014-4-26 09: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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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anchiang    時間: 2014-4-27 12:15 AM

我覺得台灣的民主是假民主、全都是官員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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