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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古代的縣令要審案子不是很累嗎?? [打印本頁]

作者: miyabip    時間: 2014-4-21 11:25 PM     標題: 古代的縣令要審案子不是很累嗎??

古代的縣令.相當於我們現在的市長.而縣令又要審理縣中大大小小的案子.有偷竊.打人.殺人.之類的.

而我們現在的市長根本不用審理案子阿.有司法機管可以協助.或是警察局.


為什麼古代的縣令還要審案子呢??很奇怪耶


作者: tobies    時間: 2014-4-22 01: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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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uicken3024    時間: 2014-4-22 09: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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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ny.hung    時間: 2014-4-22 10:20 AM

應該算蠻累的
法官加檢察官  要查又要審
又要被批評不公平
真的蠻難的
難怪要給予非常大的光榮感   才有人要當
作者: fish5686669    時間: 2014-4-22 12: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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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rlucky2006    時間: 2014-4-22 12:38 PM

所以地方官員才會有"父母官"的稱號
真正當官要當得爽的大多待在京城裡吧
作者: 解放者    時間: 2014-4-22 01:47 PM

starlucky2006 發表於 2014-4-22 12:38 PM
所以地方官員才會有"父母官"的稱號
真正當官要當得爽的大多待在京城裡吧

其實也未必唷~一半一半!!

畢竟京官是天子腳下的,壓力有時挺大的。
作者: zodiac1848    時間: 2014-4-22 02:58 PM

本帖最後由 zodiac1848 於 2014-4-22 06:34 PM 編輯

中國古代縣令確實需要審案,這是中國古代司法不獨立,行政和司法交叉的体制傳統有關。
不過縣令不會很辛苦,因為他手下還有一些“屬官”,幫他分擔相關事務。

秦漢制度,縣令管大縣,縣長管小縣。縣令或縣長需要同時管理民政和司法
引證《后漢書·志第二十八·百官五》:
每縣、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長,四百石;小者置長,三百石
本注曰:皆掌治民,顯善勸義,禁奸罰惡,理訟平賊,恤民時務。

不過,縣令不是光杆司令,他手下還有縣丞、縣尉和“諸曹掾史”幫他分擔工作:

引證《后漢書·志第二十八·百官五》:
丞各一人。尉大縣二人,小縣一人。
丞署文書。典知倉獄。
尉主盜賊。凡有賊發,主名不立,則推索行尋,案察奸宄,以起端緒。
各署諸曹掾史。本注曰:諸曹略如郡員,五官為廷掾,監鄉五部。

——縣丞管理文書、倉庫和監獄;縣尉維持治安,管查案和抓賊;諸曹掾史是公務員,在各個衙門辦公。

在縣以下的“鄉里”,還有亭長、里魁和什伍這些人分擔管理治安和調解糾紛的責任:

引證《后漢書·志第二十八·百官五》:
亭有亭長,以禁盜賊。本注曰:亭長,主求捕盜賊,承望都尉。
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惡以告
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檢察。民有善事惡事,以告監官。

總之,中國古代沒有現代專門的司法機關(中國內地的公檢法,台灣的警檢機構),地方行政首長兼管司法。
不過,地方政府或者地方自治共同体,還是有不少專門的官吏或首領,負責協助維持治安和處理司法事務。

當然,秦漢的地方政府体制到宋元明清時期已經逐漸變形了。
例如清代地方官主要依賴長隨、幕友、書吏和衙役處理刑獄訴訟。(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

作者: 春江花月夜    時間: 2014-4-22 06:13 PM

看完了周星馳的九品芝麻官,就不覺辛苦了
作者: asd1326    時間: 2014-4-22 06:49 PM

所謂官大學問大,縣令在當地是最大的,當然是她說了算,大部分是先由屬下師爺衙役將案子整理後交給縣太爺來拍板定案,至於古代的縣令審案子是不是很累,就看它是否真的用心或是"衙門朝南開有理無理拿錢來".
在古代甚至到民國初年有些地方別說地方官,連村長或地方耆老都可判人生死.
作者: max12006    時間: 2014-4-22 08:04 PM

縣令是一縣之行政首長
下面還有其他附屬的官員跟機構
不是全都要縣令一個人來啦
只不過斷獄訴訟之事
還是要他來

作者: 綠茶王    時間: 2014-4-22 09:56 PM

趙光義還沒當皇帝之前,是開封府尹(首都市長)

老百姓丟豬的時候,就把他驚動到出來審案子了

可見當時官員處理案子種類的確很繁瑣

不過當時官員,身兼行政和司法權處理速度快很多,但也有保障人權不足之處

宋代地方名臣~張詠 

雖然極有治才,可是我覺得他有幾件案子,未免殺人太過了

所以行政權還是和司法權分開來比較好,強如張詠也有對人命保障不足之處

作者: isong006    時間: 2014-4-22 11:02 PM

縣令累是累,還有很多人花錢要買來作,累不累就不一定了哦!

古時應該是沒什麼案子可以審了!日治時代,鹿港就只有三個刑警而已!
作者: fchung10    時間: 2014-4-23 07: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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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njin9013    時間: 2014-4-23 11:35 AM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審案就是上下其手的機會,累也是應該。
作者: 大方    時間: 2014-4-23 01:54 PM

不知道有沒有辦公的辦公行政人員組織,來協助縣令辦公
作者: ckl8077430    時間: 2014-4-24 12:57 AM

古代的民情相對於現代,也就純樸許多,
所以"父母官"足以評定許多事,
況且除了縣令,還有許多官員呀!
不會只有縣令、師爺、補快、仵作這幾個簡單角色~
電視不就演過"提刑官"這個角色~
^ ^
作者: jzysun    時間: 2014-4-24 06: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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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suisfabrice    時間: 2014-4-24 07: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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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van    時間: 2014-4-25 02:25 PM

應該還是有幕僚單位的,但古代基層縣令薪水不高,工作又多,確實是很累,而且很容易造成貪污事件
作者: tiyagor    時間: 2014-4-25 05: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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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55085    時間: 2014-4-25 08:31 PM

能當官都是讀書讀很久來的 要步就是買來的
你覺得他搞那麼多飛機只為了當父母喔
作者: a731811b    時間: 2014-4-26 12:36 AM

古代社會比較簡單, 民風再複雜也比現代槨樸, 加上所謂政令大部份都是由中央發下來, 只要照著寫就行, 因此官員的主要職責還是審案為主的
作者: nazighouls02    時間: 2014-4-28 02:41 PM

看是什案子吧 如果是朝野的驚天大案 貪一下可能就人頭落地了 不是的話應該就看個人主觀跟證劇跟看有沒被賄落吧= =
作者: ice1156    時間: 2014-4-28 05:23 PM

污錢的好時機

天高皇帝遠

誰想做大官的去京城

想好好過活的就當個土皇帝就好
作者: wlvfg1233    時間: 2014-4-29 10:48 AM

我想應該還有其他手下才對
古代薪水那麼少
不貪就怪

作者: fchung10    時間: 2014-5-1 10: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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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870095888    時間: 2014-5-1 01: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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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onhit    時間: 2014-5-17 06:44 PM

以現在的眼光來看, 當縣令的c/p值實在是不高, 相比之下,那份薪水可真是少得可憐了,算起來大概沒2.2k 吧
作者: missileyai    時間: 2014-5-17 08: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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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yuki    時間: 2014-5-17 09:35 PM

累不累就看個人作風了
看是要鉅細靡遺,抽絲剝繭的查案,還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做法
是要看證據判案,還是大刑伺候
只要不要太誇張,跟其他官吏關係良好,就算偷懶也不會有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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