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9月29日,首相田中角榮說:「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國過去由於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害的責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提出的『復交三原則』的立場上,謀求實現日中邦交正常化這一見解。中國方面對此表示歡迎。」 [6]
1982年8月24日,首相鈴木善幸。「我沉痛地瞭解到,日本在過去的戰爭中所造成的嚴重傷害負有責任。」,「有必要認識對於『侵略』的批評。」[7]
1993年9月24日,首相細川護熙。「我使用了『侵略戰爭』、『侵略行為』詞語,以直率地表達一項共同的理解:過去我國的行為令很多人感受難以承受的痛苦與悲傷,並再次致以深切的反省與歉意之情。」[19]
1995年6月9日,眾議院決議。「正值二戰戰後五十年,本院謹向全世界的戰爭受難者及犧牲者致以追悼之情。另外,念及世界近代史眾多殖民地支配及侵略行為,認識到我國在過去作出這樣的行為,並尤其給亞洲諸國國民帶來痛苦,本院表示深切的反省之情。」[21]
2001年10月8日,首相小泉純一郎。「今天我有機會參觀了這個紀念館,再一次痛感到戰爭之悲慘。我對遭受侵略而犧牲的中國人民感到由衷的歉意和哀悼,懷著這種心情觀看了這裡的許多展覽。我感到,決不允許再次發動戰爭,些許這是對因戰爭慘劇而倒下的人們的一種告慰吧。我們都會在這樣的心情下認識到,日中關係是不僅僅有益於日中兩國的友好和平,同時也有益於亞洲和平及世界和平的非常重要的雙邊關係。」 [24]
2005年4月22日,首相小泉純一郎。對於過去殖民統治和侵略「深刻反省和發自內心的道歉」,強調今後日本也將繼續走「和平國家」的路線。[25]
2005年8月15日,首相小泉純一郎發表談話,後稱《小泉談話》。「我國由於殖民統治和侵略給許多國家、特別是給亞洲各國人民帶來了巨大的損害和痛苦。我謙虛地對待這一歷史事實,謹此再次表示深刻的反省和由衷的歉意。同時謹向在那場大戰中遇難的所有國內外人士表示沉痛的哀悼。我們決心不淡忘這一悲慘的戰爭的教訓,決不會再次使兵戎相見,為世界的和平與繁榮做出貢獻。……我國戰後的歷史正是以實際行動體現對戰爭反省的60年。」[26]1990年4月18日,外務大臣中山太郎。「韓國人被強制遷移到庫頁島勞動,違反了自己的意願,而是根據當時日本政府的意思。[他們在]戰爭結束後仍然不能回到祖國,只能留在當地生活。日本對此悲劇抱著至誠的歉意。」[11]1990年5月24日,明仁天皇。「我國帶來這一不幸時期,想到貴國的人民感受到的苦況,我只能感到痛惜之情。」[12]1990年5月25日,首相海部俊樹。「過去一段時期,朝鮮半島的各位人士因為我國的行為而經歷了難以承受的痛苦和悲傷。藉著歡迎總統閣下這一機會,我作出謙虛的反省,並希望表達率直的歉意。」[13]1992年1月16日,首相宮澤喜一。「我們日本國民,首先必須想起過去一段時期,貴國國民因為我國的行為而經歷了難以承受的痛苦和悲傷這一事實,而且不得忘記反省之情。作為總理,我希望再次對貴國國民表達反省及歉意之情。」[14]1992年1月17日,首相宮澤喜一。「關於我國與貴國的關係,我們不得忘記在數千年的交流之中,在歷史上的一段時期,我國是加害者、貴國是被害者這一事實。朝鮮半島的各位人士因為我國的行為而經歷了難以承受的痛苦和悲傷,我想藉此再次表明衷心的反省及道歉之意。最近有人提及所謂從軍慰安婦的問題,我認為這種事情實在令人痛心,實在是非常抱歉。」[15]1992年7月6日,內閣官房長官加藤紘一。「不論國籍、出身地,作為所謂從軍慰安婦而感受過難以描述的痛苦的所有人士,政府希望再次表達衷心的歉意及反省之情。[我們]堅決不重複這樣的過去。在這樣的深刻反省及決意之下,日本將堅持和平國家的立場,並致力建設面向未來的新日韓關係,以及與毗鄰各亞洲國家及地區的關係。」[16]
郭沫若在《洪波曲——抗日戰爭回憶錄》第15章對長沙大火的描寫:
"放火燒長沙,是張治中、潘公展(時任省政府秘書長)這一竿子人的大功德。他們是想建立一次奇勳,摹仿庫圖索夫的火燒莫斯科,來它一個火燒長沙市。"
"他(張治中)完全是貪圖功名,按照預定計畫行事。他把陳誠(時任戰區司令長官)矇著了。十二日的當晚甚至扣了陳誠的交通車。他把周公(時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副部長周恩來)矇著了,竟幾乎使周公葬身火窟(周恩來、葉劍英、李克農等一行當夜極為艱難地撤出長沙市區)。他滿以為敵人在進軍,這樣他便可以一人居功而名標青史,結果是一將功未成而萬骨枯!
罹難人數[編輯]
因為各機關的檔案有計畫性與超過年限的銷毀動作,加上國民黨政府長期的漠視、禁聲,導致二二八事件中確實的犧牲受難者人數一直都有所爭議。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組」委員兼總主筆賴澤涵表示:「八十年(1991年)四、五月間警備總部才拿了二箱資料,但檔案卻不連續。另外就是二二八事件被逮捕名單好幾冊,但是遭槍決的名單、屍體、地點全無檔案,可見檔案不齊全。」
《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所收錄關於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以彰化市警察局與員林區警察所的警察官方檔案為主,裡面就記載著彰化一縣378位受難者人名。如此有紀錄登載當地受難人名的文件至今可謂碩果僅存,來源是由以前兩位不願具名的人士各自從準備銷毀的文件中、與接到紙漿廠老闆通知下所挽救出來的部分文件檔案[112],並交給由彰化縣文化局委託進行「二二八口述歷史調查研究」的呂興忠老師編印成書。然而當時的受難者當中,只有受到正規有制度性的侵害的受難者才會被官方將其人名登載成冊,這是侷限。「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出版以來,彰化縣已有多人在書裡發現自己親人的名字。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長劉峰松表示,彰化縣文化局出版的「彰化縣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書中記載的三百多位當事人(378人)中,出版之前僅有約一百位當事人的後代知道其尊親屬的事蹟;這本書籍出版後,也僅有二人從中得知尊親屬涉入二二八事件,其他當事人後代則一無所知,甚至誤解或不諒解其尊親屬拋家棄子的行為[113]。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補償的案件中,除需知悉受難者姓名以外,還需具備具體資料或相關證人(非三等親內證人二人以上)的佐證,並經二二八基金會嚴格的審查確認(調查當時實際情形且一一印證)後,才能通過補償。二二八事件之後,台灣人民處在長期的戒嚴與禁止談論二二八的白色恐怖氛圍,以及處在長期施行高壓統治與嚴密的思想控制之下,政府憑藉絕對的權力將其意志徹底落實教化於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之中。長久下來,台灣民眾被教化成完全服從政府、相信政府與敬畏政府的個性。數十年過去,民眾對二二八事件的記憶幾乎被政府強迫從腦海中移除。又二二八事件的訊息不流通,整個大環境使得知悉的長輩不敢告訴晚輩。多年之後,在人證與物證多已滅失的情況下,明確知悉親屬於二二八受難的權利人,進一步提出申請而獲得基金會通過補償的案件相當有限,何況世事變遷、人事不存,此乃造成補償案件數與當時實際受難人數落差之所在。以南京大屠殺為例,根據《中國國防部審判戰犯谷壽夫案件判決書》[114]的內容顯示,南京大屠殺遇難人數為30萬人以上。而南京大屠殺遇難人數與名單的調查工作從二戰後的1945年11月起,一直延續到今[註 14],總計戰後六十幾年來的調查結果,蒐集得到有名有姓的南京大屠殺遇難名單至今累計10324人[117]。若以南京大屠殺實際受難人數30萬人計算,現今蒐集到的受難人名10324人,與實際受難人數尚落差約29倍。
若引自若林正丈[118]所估算的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為15,000人至28,000人。事實上由於種種原因,例如當時政府所主導的濫殺行動,很多沒有書面資料遺留,因此各界對二二八事件確實的犧牲者人數,一直有極不一致的估算,從不到一千人[119],一直到十幾萬人不等[120]。如Lai, Myers, and Wei所估算的數字是10,000以下,李喬則推估死亡人數為18,000人左右。[121] 傷亡人數估計值依統計的方法論不同而異,取中間數並沒有意義。至於向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賠(補)償的有效案件,截至第7屆4次143董事會,已審件數:2728件,其中成立件數2266件(死亡案682件,失蹤案178件,羈押、徒刑等1406件),不成立462件(不符法定要件280件,證據不足182件)[122] ,但此賠償案件數不等同於實際受難數字,原因有七項,受理賠償的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於2005年2月所發行的「二二八會訊」創刊號裡面對此有詳細說明。
蔣介石是228元兇?賴澤涵:推論太大膽
2006年2月21日多維新聞
中國時報林庭瑤/台北報導
二二八紀念基金會甫出爐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報告」再度
引發史學界大論戰。歷史學者賴澤涵昨天認為,李筱峰、陳儀
深、張炎憲三人被外界認為有綠色背景,推論蔣介石是最大元
凶的說法「非常大膽」,影響這份研究報告的可信度。陳儀深
則反駁,不要戴著有色眼鏡看人,應該回到文本討論,否則豈
非和泛藍立委蔣孝嚴是同一掛的。
已經從中研院退休、目前任教於中央大學歷史系的賴澤涵,一
九九二年國民黨執政時代受行政院之邀擔「二二八事件研究報
告」總主筆。賴澤涵與陳儀深等人的針鋒相對,也相當於政黨
輪替前後兩份二二八報告研究者的論戰。
[按:賴澤涵現在任教於新竹玄奘大學歷史學系]
賴澤涵說,蔣介石當時掌控軍警特大權,「他在政界翻滾半個
半紀,怎麼會笨到留下證據呢?」蔣介石在一九二三年掌控政
權、特務監控的情況下,經常不會直接下令或是留下證據。例
如當時國民黨員林紫貴要參選首屆台北市長和吳三連競爭,老
蔣撂下一句「荒唐」,林隔天就莫名奇妙失蹤。
陳儀深則表示,如此對「元兇」的定義太嚴格,研究報告指出
蔣介石是最大責任者,通俗說法才叫「元兇」。他舉例說,一
九四七年二月初,當時蔣介石在北平、上海、南京動不動就抓
兩千人,從結果來看,這些人都是冤枉的,誰該負最大的責任
?不是蔣介石是誰?賴澤涵認為,十三年前行政院完成的「二
二八研究報告」中,因暫未發現直接證據,所以並沒有直接點
名蔣介石就是元兇,僅運用史家隱喻的筆法,以蔣介石長期掌
控軍統局、中統局的背景說明,指陳蔣介石確實需要負責。
但是二二八事件到底「誰是元兇?」賴澤涵說,所謂「元兇」
是有計畫性的屠殺台灣人民;不過,二二八事件的起因複雜,
涉及本省及外省族群的文化衝突、民變反抗,致使政府採取強
勢鎮壓的手段,使用「元兇」兩個字指控,太過於情緒化。
對於新出版的研究報告首邀法律學者探討「政府犯罪」的刑事
民事問題,賴澤涵持肯定的態度。他說,當初行政院官方版本
只是呈現史實,不做任何價值判斷,增加法律學者加入二二八
研究也不錯,接下來則是政府的補償責任問題。
一位國民政府長官,現代史上,備受非議的人物。一九四五年, 國民政府從日本人手中收回台灣,九月一日任命福建省主席陳儀,擔任台灣行政長官兼警備總部總司令,十月二十五日,陳儀在中山堂接受日本投降,從此展開對台灣一年半的統治,他是個甚麼樣的官員呢?中研院士/賴澤涵 :「他自己本身是生活非常清廉,但是他沒有好好把下面的人掌握好。」再說228大屠殺,本來各家版本都不同,上面十數萬的說法,我看過,人家是根據戶口資料的,日本時代的戶口是精準的,國民黨本來就有義務交代人哪去了,為何到了版主的眼中卻變成我該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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