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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勵志][再見了!因為我懂了][張征天] [打印本頁]

作者: lljhblack    時間: 2013-10-20 08:46 PM     標題: [勵志][再見了!因為我懂了][張征天]

本帖最後由 lljhblack 於 2013-10-20 08:48 PM 編輯

【書本類型】:勵志
【書名】:再見了!因為我懂了
【作者】:張征天

【內容】:
許多的事情,總是在經歷過後才懂得。一如感情,痛過了,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

傻過了,才懂得如何適時的堅持與放棄,在得到與失去中我們慢慢的認識自己。

其實,生活並不需要這麼些無謂的執著,我們有什麼就真的不能割捨。
學會放棄,生活就真的容易。
學會放棄,在落淚之前轉身離去,留下簡單的身影;學會放棄,將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憶;
學會放棄,讓彼此都能有一個更輕鬆的開始,遍體鱗傷得的愛並不一定刻骨銘心。


這一程情深緣淺,走到今天已是不易,輕輕的抽出手,說聲再見,真的很感謝這一路有你。
曾說過愛你的,今天,仍是愛你。

只是,愛你,卻不能和你在一起,一如愛那原野,愛它,卻不能攜它歸去。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都令人迷醉。

是不能擁有的遺憾讓我們更感眷戀。

感情是一份沒有答案的問卷,苦苦的最尋並不能讓生活更圓滿,也許一點遺憾,一絲傷感,會讓這份問卷更雋永,也更久遠。

收拾起心情,繼續走吧!錯過花,你將收獲雨;錯過他,我才遇到了你。
繼續走吧,你終將收獲自己的美麗。

一個永遠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愛你的人,未必對你忠心耿耿。

有時只是這種腦袋不清的強烈的占有欲者,他們才會做出各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還如此理所當然。

在心中如果有"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偏執狂與占有欲,越想獲得愛的永久保證書,只會越走越偏離。
誰說喜歡一樣東西就一定要得到它。

有時候,有些人,為了得到他喜歡的東西,殫精竭慮,費盡心機,更甚者會不擇手段,以致走向極端,也許他得到了喜歡的東西。

但是在追逐的過程中,失去的東西也無法計算,付出的代價是其得到的東西所無法彌補的,也許那代價是沈重的,直到最後才會被發現罷了。

其實喜歡一樣東西,並不一定要得到它,有時候為了強求一樣東西而令自己身心疲憊,是很不劃算的。

再者,有些東西是“只可遠觀不可近焉”,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久了你可能會發現它並不如想象中那般美好,如果你在發現你失去的和放棄的東西更珍貴的時候,我想你一定會懊悔不已。

所以也常有這樣一句話“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所以當你喜歡一樣東西時,得到它並不是你最明智的選擇。

誰說喜歡一個人就要和他(她)在一起,有時候,有些人,為了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他們不惜使用“一哭二鬧三上吊”這種最原始的方法,想以此來挽留愛人的人,但是這並不能挽留住他的心。

更有甚者,為了這而賠上自己那年輕而又燦爛的生命,可能會喚起愛人的回應吧,但是這給他(她)帶來了更多的自責與內疚,還有不安,從此快樂就會和他(她)揮手告別。

其實喜歡一個人,並不一定要和他(她)在一起的,雖然有人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會快樂,喜歡一個人,最重要的是讓他幸福快樂,因為他的喜怒哀樂都會帶來你的情緒的波動,所以也常有這樣一句話: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喜歡一樣東西,就要學會欣賞它,珍惜它,使它更彌足珍貴。
喜歡一個人,就要讓他(她)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誠摯,如果你做不到,那你還是放手吧!

所以有時候,有些人,有時候,也要學會放棄,因為放棄也是一種美麗!

【讀後感想】:
原來失去,竟然可以比擁有輕鬆!這也許巴?
有人說:別離是為了重逢,而我寧願選擇不要重逢,更不要別離,我只要在一起相處的日子就好。
學會放棄!這算不算是一個美麗的謊言,抑或是一個善意的安慰呢?
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但擁有後又該如何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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