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如果商場上的競爭對手竟然是自己從小到大的好友,合約(生意)又只有一份,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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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鍵盤元帥
時間:
2013-10-4 12:37 AM
標題:
如果商場上的競爭對手竟然是自己從小到大的好友,合約(生意)又只有一份,你會怎麼做?
連續劇很常出現這種劇情
當你正準備競爭某筆生意(合約)的時候
意外發現競爭對手(別間公司)竟然是和你從小到大的好朋友
各位會怎麼做?
會搶?會讓?還是?
本題目已經預設
(1)該筆生意只有一人能獲得(有你就沒有他、有他就沒有你)
沒有雙贏局面
(2)
假設你讓出該筆生意(合約) 你的公司並不會知道這件事
作者:
alexsmood
時間:
2013-10-4 12:47 AM
我家是生意人啦
難道你會因為對方是親兄弟就放棄一大筆交易??!
這不合理也不科學
再厲害的親兄弟也不可能拿錢來給你花
如果因此少了朋友也認了因為對方並不具備應有的肚量
作者:
3176
時間:
2013-10-4 01:14 AM
做生意、靠實力
有能力者獲勝
作者:
~滷蛋~
時間:
2013-10-4 01:19 AM
不可能因為是朋友
就放棄公司獲利的機會
公平競爭才能雙贏
作者:
smallfat216
時間:
2013-10-4 01:19 AM
我會考慮誰比較需要 ~~~~
作者:
m04017
時間:
2013-10-4 0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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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rlubio
時間:
2013-10-4 0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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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仁仁
時間:
2013-10-4 01:34 AM
當然不要放棄賺錢機會..
作者:
hsuchaochin
時間:
2013-10-4 01:41 AM
生意歸生意,朋友歸朋友。
作者:
jason810829
時間:
2013-10-4 01: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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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850211
時間:
2013-10-4 01:49 AM
不論對方是誰都要當作競爭對手
事實上也的確是這樣
既想選5也想選6 只是覺得一開始就要有贏的野心 不過有些選項表達的有點模糊就是
作者:
qarrtui
時間:
2013-10-4 09:55 AM
>>就當作是其他競爭對手,正常競爭,不談朋友這層關係(友情歸友情,但是商場如戰場)
這個吧, 工作和個人私事始終要分開, 混在一起不太好
作者:
jimmyjimmysun
時間:
2013-10-4 10: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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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繽紛雪夜
時間:
2013-10-4 10: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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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kjking
時間:
2013-10-4 11:26 AM
既然不能合作
那就公平競爭吧
如果對方因為輸了就怪你
那也算不上是什麼好朋友了
作者:
KUROMAX
時間:
2013-10-4 11: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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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mnbhuio
時間:
2013-10-4 12:38 PM
做生意是不能看人情的,只有獲利的多寡!!!
作者:
iwgp40
時間:
2013-10-4 12:55 PM
公平競爭吧!畢竟要靠實力而不是禮讓~
作者:
mars413
時間:
2013-10-4 12: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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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yneward
時間:
2013-10-4 01:00 PM
公平競爭,商場上只有公事
作者:
nuoyan123
時間:
2013-10-4 0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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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siao810512
時間:
2013-10-4 01:05 PM
各憑實力,這樣就當不成好朋友那就算了
作者:
ylz33333
時間:
2013-10-4 01:15 PM
做生意、靠實力
有能力者獲勝
作者:
haupqlk
時間:
2013-10-4 01:20 PM
一碼歸一碼
公是公、私是私
公平競爭
再說依現在社會風氣來說
即便對方知道你讓步但會感謝你的有多少?
如果你的公司不是只有你一人,而是還有其他人
今天你把可能的合約讓出去
你又有什臉去叫那些因為工作量變少而被可能被裁員的員工回家吃自己?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全力爭取
至於朋友如果因為接不到這個單而可能發生經濟危機
說真的我會轉一些單給他
但我不會讓他知道轉單的真正原因
我只會跟他說公司忙可能沒辦法如期出貨請他協助
我得說就算是交心的朋友,我還是會保留一些秘密帶到棺材裡…
但即便有所保留我保留的東西也絕對不是傷人的東西
有些事天知地知我知就夠了
知道不該知道的事反而更痛苦
(反正不知道的事並不具殺傷力,即然如此又何必一定要知道,徒增煩惱…)
作者:
cooldido
時間:
2013-10-4 01:20 PM
我覺得
兄弟爬山各自努力
真的拉
作者:
surfingdog
時間:
2013-10-4 01:25 PM
既然是商場,那雙方就應該有同等競爭的權利。
如果輸了,就給對方最誠摯的祝福吧!
作者:
peng760112
時間:
2013-10-4 01:25 PM
電視連續劇也常在說的 商場上沒有永遠的敵人 (朋友)
既然各自都是為了公司 那就不要有私心 各憑本事吧
作者:
rals74991
時間:
2013-10-4 01:29 PM
這是生意.好朋友歸好朋友
該爭取的還是要爭.這是兩碼
子事
作者:
nini234567
時間:
2013-10-4 01:40 PM
這還用考慮嗎 當然是直接搶單了
作者:
小呂
時間:
2013-10-4 01:58 PM
還要參考自己是不是也需要這份單
當然還是以自己利益為優先考量
作者:
ddg12310
時間:
2013-10-4 02:19 PM
應該會私底下找朋友出來 看有沒有辦法協調出一個雙贏的局面
如果沒有任何共識 那就照正常流程來公平競爭
作者:
happymini118
時間:
2013-10-4 02: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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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F1073
時間:
2013-10-4 04:16 PM
正常競爭才是正途,也是保持友誼的不二法門。
作者:
howard790111
時間:
2013-10-4 04:27 PM
各憑本事囉
就跟打球一樣
全力以赴才是對對手的尊重
作者:
7708022
時間:
2013-10-4 04:32 PM
公私分明 如因這件而不成朋友 那只能是肚量問題
作者:
nudelmeister
時間:
2013-10-4 04: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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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許証泓
時間:
2013-10-4 05:16 PM
在這種混亂的社會,難保對方在非常時期會使出什麼手段
為此我會皮踹緊點想盡半搶到生意
當學生就是把成績要回來,進到社會就是把錢賺回來
如果做不到你只是個失敗者被踩在腳底而以
作者:
loveppears
時間:
2013-10-4 10:31 PM
合約雖然一方得,但不代表就沒有了合作空間。
如果真的是很好的朋友,合約的詳細內容還是有合作的案子可以談。
(這算是破了你第一條的預設嗎??)
若是以誰來決定得的問題來講,確實很難講~
可以公平競爭,又不撕破臉的方式,其實還是要看當下情況如何,
至於講連續劇,那都是掰的,真正遇到了,
考驗智慧,理性,還有顧員工肚子,
什麼才是最好的??不一定。
作者:
bluegem888
時間:
2013-10-5 05: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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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暗月殺神
時間:
2013-10-5 05:54 AM
一碼歸一碼,對方賺錢又不會分你,何必讓呢
作者:
aas33212
時間:
2013-10-5 06:01 AM
拍謝啦~
這時候就要靠實力啦~
他拿到就恭喜他囉~
作者:
qazxsw593
時間:
2013-10-5 06:05 AM
只有公平競爭啊!
但是以不傷害雙方感情為主
作者:
axy1201
時間:
2013-10-5 06:22 AM
做生意、靠實力
有能力者獲勝
作者:
jock012320
時間:
2013-10-5 06: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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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小炎
時間:
2013-10-5 06: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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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0358777
時間:
2013-10-5 06:52 AM
生意歸生意~但竟然是朋友的話會理性競爭瞜~
作者:
zxcqq66636
時間:
2013-10-5 08: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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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ng015035
時間:
2013-10-13 03:06 PM
生意歸生意
友情歸友情
公私都不分的話那還談什麼生意
作者:
ASSI
時間:
2013-10-13 03:12 PM
本帖最後由 ASSI 於 2013-10-13 03:13 PM 編輯
一整個搞笑 商場上大多的單子 都已經先戳好湯圓了
那還輪的到在那邊爭
能在商場上存活下來的絕非笨蛋
戲劇上面那種劇情 現實上是很難出現的
作者:
gordon21
時間:
2013-10-13 03:13 PM
公平競爭比較好 誰有實力誰贏 輸了也沒有話說
如果是真的好朋友 不會計較這些得失
作者:
hck6492
時間:
2013-10-13 03:15 PM
沒辦法 如果是競爭 就跟他良性競爭吧 公公平平來 不要耍小花招
如果對方要耍小花招 那就算了 人跟人之間留份情 以後相遇也不會尷尬
作者:
5862267
時間:
2013-10-13 03: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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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nq
時間:
2013-10-13 03:17 PM
有競爭才有進步,如果對方還需要你讓,那他還混啥。
競爭不一定會破壞感情,有時也是感情成長的催化劑。
作者:
0922088046
時間:
2013-10-13 03:50 PM
不要說親兄弟明算帳 !現在就連自已的父母都可以為了錢出賣的小孩了!更何況只是朋友
作者:
birty
時間:
2013-10-13 04:09 PM
公平競爭嘛!
成者為王敗者為寇
作者:
king515151
時間:
2013-10-16 09:39 AM
大家公平競爭啊,如果真的是好友應該會支持我的想法才對
作者:
windwing2010
時間:
2013-10-16 10:09 AM
藉這個機會看看有沒有合作的機會,不然就各憑本事,不要惡意競爭
作者:
eason19880303
時間:
2013-10-16 10:13 AM
職場如戰場,在戰場上談感情就輸定了,沒什麼好猶豫的吧。如果因為這樣失去一段友情,可見這段友情也沒多堅定
作者:
sky051096
時間:
2013-10-16 10:13 AM
身為那麼好的從小長大的朋友
當然是要把這份訂單讓給對方啊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13-10-16 10:39 AM
朋友歸朋友,生意歸生意,我想我會用實力來跟他競爭。
作者:
jasonchen727
時間:
2013-10-16 10: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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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nielyenfu
時間:
2013-10-16 11:16 AM
我選四吧但是如過我有利益的話我就會選二
作者:
rt86881
時間:
2013-10-16 11:20 AM
當然是君子之戰咯~~基本上我也有遇到這樣的情況 一般小的沒什麼影響還可以讓一下
作者:
waylan4848
時間:
2013-10-16 08:09 PM
這種羅生門是民視的八點檔嗎= =
也太悲劇了QQ
作者:
kate5248
時間:
2013-10-16 09:02 PM
公平競爭,畢竟一碼歸一碼
如果這樣就要翻臉,那也稱不上什麼好友
作者:
0925053800
時間:
2013-10-16 09:16 PM
公平競爭才會進步阿難道可以為了友情就可以一輩子不吃飯?
作者:
tinyelephant
時間:
2013-10-17 10:29 A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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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onmeteor
時間:
2013-10-18 05:25 PM
各憑本事了呀
誰有能力誰就拿那筆單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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