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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惡警發生婚外情 餵小三吸毒搞車震][今日新聞網][2013年8月13日] [打印本頁]

作者: seep1234567890    時間: 2013-9-30 11:53 PM     標題: [惡警發生婚外情 餵小三吸毒搞車震][今日新聞網][2013年8月13日]

惡警發生婚外情 餵小三吸毒搞車震
2013年8月13日今日新聞網
一名已婚的員警,日前發生婚外情,結果他竟提供K他命給對方吸食後再發生性關係。女子事後要求分手不成,控告對方性侵,但法院認定雙方是合意性交,性侵部分不起訴;但員警提供毒品給女子吸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遭到起訴,警方也表示會對該名員警予以停職處分。
這起員警外遇、卻還知法犯法、竟提供毒品給小三食用的案件,發生在南投縣。一名41歲的謝姓員警,11年底時在朋友的喜宴上結識外遇對象,雙方發展成為婚外情。根據《蘋果日報》報導,12年農曆年前,謝男在埔里鎮的租屋處提供K他命給女子吸食,大年初五載女子出遊後,也提供K他命給小三吸食,每次都在吸食完後做愛,甚至還在車內搞「車震」。
事後該名小三報警,稱說自己因為染有毒品,加上謝男具有警察身分,才會半推半就下和謝男發生關係。小三之後主動提分手,但謝男卻不肯放手且一再騷擾要求復合,才會忍無可忍報警,並指控謝男提供毒品給她吸食,每次當她吸食完畢後,他再趁機強暴。
警方獲報後全案移交地檢署偵辦,檢方調查後發現女子有毒癮,並知道拉K後只會產生情緒興奮,並不會因此頭昏或失去意識,因此性侵部分不予起訴。但謝男提供毒品部分,檢方追查雙方通聯和監聽紀錄,認定謝男的確提供毒品給女子吸食,12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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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沒風紀、沒紀律、弊案連連、醜聞不斷、派出所長幫狗打手槍、性侵醜聞、包娼、庇賭、涉貪、偷衣服、偷樹、插股酒店、警在偵訊室性侵女嫌犯『種類五花八門』。『員警』性交易,給予「公關價」優惠或白嫖。
網友留言,警察也是人,作奸犯科,理所當然。
又爆發,惡警發生婚外情 餵小三吸毒搞車震。


作者: 伊莉兵燹    時間: 2013-10-1 06:50 AM

此警永久停止報告公職與任職公職
此警界之恥辱因為暗殺掉
刑罰:萬刀凌遲處死
作者: a0007927    時間: 2013-10-1 07:31 AM

有沒有搞錯啊!
這麼惡劣的警察竟然只是停職
簡直沒天理
作者: REXVIN    時間: 2013-10-1 08:30 AM

這也太恐怖了吧
所謂的知法犯罰阿
作者: achen6763    時間: 2013-10-1 09:09 AM

很糟
人民公僕做法越來越糟
如何執法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3-10-1 09: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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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ng800400    時間: 2013-10-1 09:43 AM

很奇怪.警察犯罪都是停職.全部都不是強制辭退!! 這種警察還能當人民保母嗎??
作者: sachem-atayal    時間: 2013-10-1 0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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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佳奶粉    時間: 2013-10-1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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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stlife0913    時間: 2013-10-1 05:17 PM

這種事情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事情的後面還有很多沒被挖出來的
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已經早有所聞了!
作者: 小蓉仔    時間: 2013-10-1 07:59 PM

按呢嘛會使,真正是可惡啊,這種人還做警察,真正是敗類。
作者: e690107999    時間: 2013-10-1 08: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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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neyleon    時間: 2013-10-1 08:36 PM

我只能說,看完之後覺得處罰會不會太輕?警察身為執法人員,怎麼法官在判決時未從嚴認定,似乎還有從寛的傾向?
作者: godziarrh    時間: 2013-10-1 1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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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jihe    時間: 2013-10-2 12:07 AM

知法犯法,僅僅是停職而已
先看看后續法官會怎麼判決吧
作者: kenfor    時間: 2013-10-2 02:15 AM

這應該要加重量刑處理吧
作者: godmyfriend    時間: 2013-10-4 09: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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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_n7426    時間: 2013-10-4 10:25 AM

警察就是有牌流氓,少見怪不怪了,如果沒有警察反倒單純些
作者: mitacthsrc    時間: 2013-10-4 0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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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ncer1987    時間: 2013-10-5 01:22 PM

拜託都重判吧
若真有餵毒這事情
這種缺德事也做得出來啦
作者: 很想笑    時間: 2013-10-5 02:22 PM

這樣的警察只有停職????
我沒有看錯吧!!!!
難怪當執法人員都不怕
哀哀
悲哀~~~~~~~~~~~~
作者: s3072828    時間: 2013-10-5 09:30 PM

為什麼"停職"而已
風頭過後  又偷偷復職了
作者: a85431412    時間: 2013-10-5 09:41 PM

警察也是人~是嗎?  倒覺得臺灣警察有一大半不是人~
作者: hadge    時間: 2013-11-16 11: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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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in0803    時間: 2013-11-16 01:15 PM

這樣的警察知法犯法根本就不該繼續當警察
而是要嚴辦他才可以
作者: felix03    時間: 2013-11-16 03:31 PM

人生就是這樣 不用覺得太意外
作者: graybigwolf    時間: 2013-11-16 08:13 PM

TMD我們還繳稅金,養了一群叫“政風”的人員。
作者: cvbnm55123a    時間: 2013-11-16 08:41 PM

警察屆這種沒風紀、沒紀律
應該好好處理
整隊風氣
作者: 李大龜    時間: 2013-11-16 10:26 PM

執法人員累得很累~爽的很爽~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作者: suck5566    時間: 2013-11-16 10:42 PM

鴿子不意外
去問看看到底有多少人是為了人民福祉去做的就知道了

作者: chf3308tw    時間: 2013-11-18 07:32 PM

警察知法犯法,應該重罰直接鎗斃
作者: yellowqqq    時間: 2013-11-18 08:04 PM

很多的警察都是這樣啊  有權有勢  什麼都不怕啊  誰叫他是   警察啊

作者: sillybig16018    時間: 2013-11-18 08:19 PM

自己身為執法者知法犯法應該要罪加一等
怎麼只有停職而已 他已經構成刑事案件了吧
作者: shesay12    時間: 2013-11-18 08:37 PM

南投埔里...家鄉..幸好惡警察已經被抓出來了..
作者: kaogogogo    時間: 2013-11-18 08:59 PM

警察若沒紀律可言,一般民眾怎會相信它是維護公權力的機關
作者: yao999    時間: 2013-11-18 09:06 PM

在還沒判刑確定前,一般都是先停職無誤
作者: 窮的只剩下錢    時間: 2013-11-19 10: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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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wertyqwertykui    時間: 2013-11-20 01:38 AM

知法犯法不應該罰更重嗎?
作者: 0036    時間: 2013-11-21 07:12 PM

難怪有人看到警察就很不屑~怪誰呢?
作者: b570214    時間: 2013-11-21 07:24 PM

難怪有人說[警察是有牌的鱸鰻]!
作者: qwweee111    時間: 2013-11-23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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