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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失戀 殺她媽媽和3狗 人屍狗屍裝1箱][蘋果日報][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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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
時間:
2013-6-28 11:22 AM
標題:
[失戀 殺她媽媽和3狗 人屍狗屍裝1箱][蘋果日報][2013年6月28日]
【新聞主題】:失戀 殺她媽媽和3狗 人屍狗屍裝1箱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發布日期】:2013年6月28日
【文章內容】:
【綜合報導】台中發生恐怖人狗箱屍案!一名男子苦追青梅竹馬的王姓女子多年不成,昨天上午他拖著大行李箱,到王女於南投縣埔里鎮老家,持刀殺害王女母親,連家中三條小狗也不放過,再將人、狗屍體裝進行李箱,搭計程車回台中租屋處。原本他打算搭高鐵到高雄再殺死王女,但找不到人,臨時轉念向高雄警方自首。台中警方昨晚在兇嫌租屋尋獲行李箱,裝有王母屍體及三條狗屍,王母頸部、背部被刺十多刀,死狀悽慘。
警方調查,兇嫌李明哲(二十九歲)與王姓女子(二十七歲)是南投縣埔里鎮的鄰居,兩人從小一起長大,李嫌追求王女不成,曾揚言殺害王女全家。昨天傍晚,李嫌跑到高雄市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自首殺害王女母親,警方問出死者是王女的母親梁雪梅(五十歲),棄屍地點在李嫌長期投宿的台中市五權路聯欣大飯店套房。
昨晚七時許,台中警方回報找到行李箱及血衣,通知鑑識人員採證。台中市警二分局偵查隊長楊錦棠表示,警方在李嫌租屋處陽台發現行李箱,梁婦屍體裝在行李箱內,衣著完整,下半身套著黑色塑膠袋,警方打開塑膠袋,赫見三條小型馬爾濟斯犬屍體也在裡面。
警方封鎖現場搜索,又在五樓發現一個黑色塑膠袋,裝有李嫌犯案所穿、沾有血跡的衣褲,但未發現兇刀,研判陳屍處非第一現場。
鑑識小組勘驗,發現梁婦左側頸部、背部被連刺帶砍十多刀,頸部致命傷長達十公分,頸動脈也被砍斷,手段兇殘,令人無法理解的是,三條小狗也慘遭割頸斃命,警方直搖頭說:「簡直是人犬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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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去年7月曾到死者梁雪梅居住的大樓鬧自殺,被警方帶離。
搭小黃運屍丟旅館
警方調閱死者大樓監視器發現,梁婦前晚十一時許返回埔里住處,李嫌則在昨午十二時三分走出死者住處大門,研判梁婦及三條狗是在這段時間內被殺。警方研判,梁婦曾想轉身逃入屋內,但李嫌追上猛刺背後多刀,直到梁婦倒臥地上,李嫌事後清理現場,再將梁婦及三條狗屍體裝在大行李箱,然後攔計程車,從埔里坐車回到台中市的旅館套房,將行李箱丟在十樓房間陽台,血衣則丟在五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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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屍行李箱
昨午12時許,李明哲推著裝屍行李箱,從死者住處離開過馬路時,被監視器拍下。翻攝畫面
殺王女前轉念自首
李嫌供稱,昨天行兇後將屍體拖回租屋處,隨即搭高鐵到高雄,原本打算再殺死王女,但找不到人,得知王女可能在台南,原本已買了到台南的高鐵車票,但因行兇時右手中指割傷,他到高雄榮總就醫時臨時決定向警方自首,向醫院附近民眾詢問最近的派出所,傍晚六時到左營分局博愛四所自首。
警方一度聯絡不上王女,擔心王女也被殺害,所幸晚間已找到王女證實平安,王女聞訊情緒激動。台中警方也派人南下高雄,將押解李嫌回台中釐清案情,全案依殺人罪嫌偵辦中。死者兒子氣憤說:「我妹妹根本沒有與他(指李)交往,是他追了好多年,都追不到,全家人都知道這個人。」
檢察官黃元亨昨晚趕往藏屍地點指揮蒐證、採樣,將待今早家屬抵達,再進行相驗,另指示南投埔里警方封鎖南投第一現場。
銘傳大學社會與安全管理學系教授兼系主任張平吾表示,李男殺害女方母親及愛犬,在犯罪心理學上稱為「轉向行為」,透過傷害對方最愛的人、寵物,達到讓對方痛苦目的。張平吾研判,李男具有反社會性格,成長過程中曾受嚴重挫敗,成年後渴望找到依靠,卻追求不成並受到對方母親阻止,產生「得不到妳就要毀掉妳」的恐怖心態。
人類性學專家簡上淇表示,根據兇嫌背景及犯案手法研判,他屬於強烈虐待暴力型殺人犯,平時應有虐待動物、暴力行為跡象,遇到類似的恐怖情人,若不接電話、突然分手,恐激怒對方引發不堪後果。
[attach]92058855[/attach]
昨晚警方找到梁婦的王姓女兒,她聽到母親噩耗,情緒激動。翁清雅攝
自首免判死機會大
律師林瓊嘉表示,李嫌殺害婦人行為已觸犯《刑法》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殺死三條狗觸犯毀損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將屍體裝入行李箱棄置,也觸犯遺棄屍體罪,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李嫌自首,根據《刑法》第六十二條得減輕其刑,根據以往案例,自首後死裡逃生的機會仍相當大。
[attach]92058857[/attach]
梁婦的遺體裝在袋中被搬出旅館。翁清雅攝
人狗箱屍案示意圖
[attach]92058859[/attach]
1.李姓男子疑因追求女子不成,持刀到女子住處殺死其母親。
[attach]92058860[/attach]
2.李男將屍體裝入旅行箱後,一併殺害3條馬爾濟斯犬陪葬。
【個人觀點】:我覺得這如果可以逃過死刑就太誇張了,畢竟他出來後可能就是王女受害了,況且每一個自首的人殺了人都可以躲過死刑的話,叫一般的民眾如何自處?
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3-6-28 02:40 PM
怎麼可以讓他免死,他犯案前有想過讓王女母親和三隻小狗免死嗎
自首減刑應該用在其他較輕的罪才對,殺人犯不適用
作者:
tim.duncan
時間:
2013-6-28 03:55 PM
樓主的評論真是中肯!!
可惜台灣的法律如果犯人犯後有悔意!!
要判死刑很難呢........
作者:
zxc7980
時間:
2013-6-28 04:03 PM
不知為何這裡會有廢死聯盟存在,通長死刑犯是罪該萬死的人才判的
作者:
karta1289704
時間:
2013-6-28 04:31 PM
現在的社會價值觀都變了....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13-6-28 06:02 PM
這個根本就是變態了~ 我覺得他會自首是一定的~ 可能殺了那個女的他還是會自首~ 根本就是為了減刑去做的~ 我認為臺灣的法律要改才是~ 自首不能減刑~ 不要為了破案就去犧牲被害人的利益才是....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3-6-28 06:09 PM
這種人就是要判死刑,台灣司法不應再輕判這種人了,就因為司法已死,才越來越多殺人案件發生,
作者:
ultimafd
時間:
2013-6-28 06:09 PM
殺錯人了吧
這種恐怖情人的邏輯不知道是怎麼搞的
還是只是想殺人呢?
作者:
b0sskiss
時間:
2013-6-28 06:32 PM
人家都自首了.....
好一張免死金牌
法官:送你八年徒刑當獎勵
作者:
tanq
時間:
2013-6-28 06:36 PM
本帖最後由 tanq 於 2013-6-28 07:14 PM 編輯
向高雄警方自首
看得出來此人 有悔悟 未泯滅人性
應該輕判
法官風格~
作者:
天生釣手
時間:
2013-6-28 07:07 PM
每個殺完人的都跑去自首 然後減刑幾年後出來繼續殺這樣有完沒完
作者:
wushane
時間:
2013-6-28 07:12 PM
法官:很好雖然你自首
但是殺人還是要償命
判你和狗關在一起無期徒刑
作者:
right
時間:
2013-6-28 07:17 PM
動保團體應該不會放過他
作者:
so1526
時間:
2013-6-28 07:20 PM
這位兇手想必老神在在 不管行兇手段多兇殘狠毒
反正法院裡那些世外高人 演演戲給他們看
死刑就不會落在你身上 不用擔心
出庭時記的
眼眶泛紅語帶哽咽
你會獲得輕判的
作者:
Oo都筑oO
時間:
2013-6-28 07:27 PM
他們殺人的時候到底在想甚麼??
作者:
zogol
時間:
2013-6-28 07:35 PM
留這種人在社會上太恐怖了吧?隨隨便便就可以結束其他生命。
作者:
qwe88992004
時間:
2013-6-28 07:51 PM
這樣有有點可怕挨..........
作者:
kidscody
時間:
2013-6-28 08:06 PM
自首再道個歉哭給法官看關個幾年後就出獄了。接下來王姓女子就是你了。恐龍法官已經把劇本給寫好了。
作者:
l571ss501
時間:
2013-6-28 08: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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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type722
時間:
2013-6-28 08:30 PM
太殘忍了~~~~拖出去槍斃吧!!!!!!!!!!!!
作者:
一安藤正樹一
時間:
2013-6-28 08:33 PM
沒有用的廢物~~可以去死了!!腦袋再想什麼阿~~判死刑吧!!
作者:
opiu87
時間:
2013-6-28 08:50 PM
我也覺得能夠做出這種事情的人太兇殘了
不判死邢沒天理
作者:
rabe
時間:
2013-6-28 09:15 PM
本帖最後由 rabe 於 2013-6-28 09:15 PM 編輯
那個女生的母親真事可憐
莫名其妙被糟毒手
連狗都不放過 這樣還不判死刑?
作者:
ng1475369
時間:
2013-6-28 10:07 PM
愛不到就要你命,真是太過分了。
作者:
godziarrh
時間:
2013-6-28 10: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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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ramoon
時間:
2013-6-28 10: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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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manx2
時間:
2013-6-28 10:24 PM
那個王女真是騷貨,勾引人家又裝清高,害死自己老媽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3-6-28 10:33 PM
中指割傷 就要到榮總
典型的浪費醫療資源
自首 是自己怕死
又沒有勇氣自殺
又擔心在外面 先被 被害者家屬找到
只好躲進去摟
以後要請法官 陪著檢察官 一起看大體的
這樣才會知道 兇手當時的手段是如何的兇殘
別總是看著報告 怎麼與被害者在同一陣線呢
作者:
是我的海
時間:
2013-6-28 10: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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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elyn2986
時間:
2013-6-28 10:56 PM
不判死刑 再放出來 讓她見到喜歡女子 如有不從則殺之 再自首 惡性循環無法停止
作者:
q1685000
時間:
2013-6-28 11:02 PM
台灣就是犯罪天堂啊!
有悔意滿分~
作者:
jerry3205950
時間:
2013-6-28 11: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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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mtianwei96
時間:
2013-6-28 11:53 PM
連狗都要殺?他是殺人殺紅眼了吧。。。
作者:
nagare68
時間:
2013-6-29 12:06 AM
台灣的司法已經不可信了,大家只能自求福了!
作者:
k66056605
時間:
2013-6-29 03:35 PM
真的是該處死刑 台灣絕不能廢除死刑 !!!
作者:
這不是女皇裝
時間:
2013-6-29 04:20 PM
這個人是怎樣失戀就殺她媽媽和狗狗 就該判死刑
作者:
喜歡就是喜歡
時間:
2013-6-29 05:30 PM
太可怕了!性格扭曲到這種地步!
不過蘋果畫這種圖出來很不好吧...
作者:
macoch
時間:
2013-6-29 09:35 PM
小弟真心覺得
自首減刑或是犯後態度良好等等的觀念要改掉
自首怎樣?? 犯後態度良好又怎樣??
人都已經被殺了 傷害已經造成
自首跟犯後態度良好甚麼的都是屁話!!
死刑判一判 拖出去斃一斃 省的浪費社會資源!!
作者:
gyochen5692
時間:
2013-6-29 10:24 PM
現在台灣要判他死刑...很難
司法已死
作者:
yoyo181
時間:
2013-6-29 1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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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85207410
時間:
2013-6-30 12: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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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juiv
時間:
2013-6-30 02:14 AM
台灣的法律到底怎麼了
為什麼這些喪心病狂的人一直存在
還不是因為有人權團體跟一些恐龍法官害的
作者:
lowcateyny
時間:
2013-6-30 02:51 AM
一定要死刑.這種敗類出來除了犯案還能做啥?
作者:
fooljokers
時間:
2013-6-30 09:45 AM
有必要遷怒成這樣嗎
把對方媽媽殺掉
舊址因為追不到人
作者:
pl977
時間:
2013-6-30 01:16 PM
這種壞人要與社會永遠隔絕的方法就是死刑
作者:
gn01250196
時間:
2013-6-30 0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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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rin0001
時間:
2013-6-30 0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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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流浪劍士
時間:
2013-7-1 12:50 AM
台灣的社會到底怎麼了
社會事件愈來愈變態
作者:
Daniel333
時間:
2013-7-1 02:12 AM
希望!法官能夠判以重刑!我覺得最近刑事案件都很殘忍!是不是跟最近判決太輕有關係!
作者:
pp1830911
時間:
2013-7-1 11:16 AM
個人覺得自首可以減輕罪行,不然以台灣警察的程度抓不到就當懸案。
鼓勵罪犯自首減刑這是必要的,可是輕判就免了,至少要讓犯人跟屍體一起無期徒刑。
否則出來又不知道要幹麻只好繼續殺人。
作者:
sinya0627
時間:
2013-7-1 11:41 AM
真的是敗類阿
感情是兩情相悅的事情
單方面永遠也得不到幸福
既然不愛你再找別人就好何必這樣殘暴
判死刑最好啦
作者:
aguotsai
時間:
2013-7-1 11:43 AM
這人殺上癮了 連動物都不放過, 真是恐怖
作者:
rs87610
時間:
2013-7-1 11:51 AM
這種人真的要處死刑
管他自不自首..
但台灣的法律真的...
ㄏㄏ
在法官面前演演猴戲 留個幾滴眼淚就可以逃過
真的..
作者:
chyang67
時間:
2013-7-1 11:09 PM
這種恐怖的情人
當他在殺人的時
到底在想甚麼....
作者:
ralph0092
時間:
2013-7-1 11:19 PM
這個社會的變態越來越多了,而政府又保護不了民眾,這叫我們該怎麼辦啊?
這種不判死刑,哪還得了?
作者:
killua184
時間:
2013-7-1 11:30 PM
追不到別人就遷怒於別人, 讓人痛苦. 其實死型不死型, 我想對死者家屬也做成了一個很大的陰影, 或許她對男性已缺乏信心? 又或者見到男性想跟他更進一步交往就會產生恐懼? 那都是要長年累月地去約見心理醫生才可能痊癒, 或許那傷害實在太大了, 根本就不能夠回到以往的生活. 所以一個人若果對某人造成了傷害, 那麼受害者的家人也會一起受到心理創傷吧. 這裏的問題而經不單單是那個因性殺了人那麼簡單, 而是那個受害者的家人能不能回到以往的正常生活問題, 殺人者而經殺人, 但無論如何, 他怎麼後悔或者好像其他人說他只是為了自己減刑而去自受什麼的, 對受害者造成的創新是無法補救的了. 若是這樣, 我希望未來若果真的有人起了殺生念頭, 或許應該想一想, 給別人傷害有多大, 不要太衝動, 冷靜一下. 我們也不希望活在這個每天都有人被殺的世界裏生活, 殺人者不開心, 我們也不開心.
作者:
sean03141982
時間:
2013-7-2 12:57 AM
真希望不要再碰到恐龍法官社會夠亂了別再做出違背社會期待的判決。
作者:
a1b2c3d4e513579
時間:
2013-7-2 01:36 AM
這種人渣要判決死刑且不要讓他減刑,像這種殺人犯要給予重刑以匡正社會風氣~
作者:
e401228
時間:
2013-7-2 07: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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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8332012
時間:
2013-7-2 11:24 AM
勇於自首好棒喔
作者:
awang711
時間:
2013-7-2 12:18 PM
為甚麼在台灣殺人可以這樣不用死刑....司法已死
作者:
kani910
時間:
2013-7-2 12:22 PM
天阿 這社會真的病了
每個殺人的人 都可以這樣自首
那還有天法嗎
作者:
banidurn
時間:
2013-7-2 01:25 PM
把不到妹~就要殺人~~
這是什麼中華民國政府體制~~~~
真是有夠誇張~~
作者:
aa831592
時間:
2013-7-2 04:40 PM
這種最好是判死刑天理不容
作者:
po731213
時間:
2013-7-2 05: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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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ushane
時間:
2013-7-2 06:04 PM
太可惡了社會不需要感化這種人
即使將來出獄我也不相信他會改過自新
作者:
30804
時間:
2013-7-2 06: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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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200cb
時間:
2013-7-2 06:23 PM
簡直是預謀犯案天理不容應重重量刑
作者:
bmpss921_58
時間:
2013-7-2 06:43 PM
自首通常都免死
但這免死還得了??
以後殺人只要去自首通通免死,還有機會出來?
這如何給被害者家庭一個交代?
死刑確實無法解決心靈問題,但至少可以解決一個社會問題!
作者:
刺激1995
時間:
2013-7-2 07: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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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messhuai
時間:
2013-7-2 07:48 PM
這種事都做得出來? 唉! 你是不是人生的? 該判死刑吧!
作者:
烈暴
時間:
2013-7-4 02:41 AM
看來他們為何殺完人又要自首
那當初就不要殺了
作者:
cool_pig
時間:
2013-7-4 06:50 AM
能有如此的勇氣和動力去殺人... 是否是當兵后的 副作用?
作者:
f19870421
時間:
2013-7-4 07:17 AM
這要是在說他犯後態度良好有悔意那就真的沒天理了
恐龍法官太多社會只會越來越暴力,公權力不能解決只好動用私刑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13-7-4 12:34 PM
對於這種兇嫌如果沒有判處死刑,那王女終生都將處於恐懼中。
作者:
怒夏
時間:
2013-7-4 01:10 PM
豬狗不如比畜生還可惡
就因為她家人反對而放棄根本就是笨蛋
不知道有多少人因為第一眼不喜歡或家人反對窮追不捨到最後成功
這樣就要殺人殺寵物實在是這世界不適合你該去投胎,以還家屬與社會正義
作者:
dreamerisly
時間:
2013-7-4 01:45 PM
太扯!!!!這樣還不能判死
台灣真的是怪事一堆
作者:
z0988520
時間:
2013-7-5 02: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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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c3
時間:
2013-7-5 02:17 AM
這年頭.變態怎麼越來越多.要保護身邊的人還真難.
作者:
AXS5042
時間:
2013-7-5 02:23 AM
人性泯滅台灣越來越多這種案件了,社會價值觀扭曲阿...
與人交往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s578325s
時間:
2013-7-5 04:01 AM
還能說甚麼~判個10年20年~關到死又如何?還不是人民在養廢物
法律被藐視~到處鑽漏洞~這種人~臺灣到處有~
不判死刑~永遠都是禍害~
作者:
qqq12372
時間:
2013-7-5 04: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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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c413512
時間:
2013-7-5 04:33 AM
線在這個社會什麼事都有
不意外了!!!!
作者:
wz2010
時間:
2013-7-5 10:12 AM
自首就能減輕罪行~真是太便宜他了~台灣法律還是有很大的問題...
作者:
f6232381
時間:
2013-7-5 10:18 AM
非常噁心 這樣還算是人嗎
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3-7-5 10:34 AM
預謀殺人罪很重的
自首逃過死刑,只能消極盼他能在獄中改正
作者:
kyoko730421
時間:
2013-7-5 10:35 AM
真是變態........連狗都不如
作者:
yrhhimamr
時間:
2013-7-5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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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isuki20
時間:
2013-7-5 10:38 AM
犯後"裝做"有悔意
然後就不會被判死刑
關完出來再殺人
殺完再"假裝"有悔意
如此無限循環下去
浪費的也只是我們的稅金
還有多條人命
台灣法律再不修改
酒駕者
富二代
開大型車的司機
就算犯了罪也是一副屌樣
還兇被害者
因為他們根本不會被判死刑嘛
作者:
sugji2kcj82ji
時間:
2013-7-5 10:40 AM
如果廢死刑 人就什麼都敢做了!
作者:
a2680_1
時間:
2013-7-5 10: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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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心無語
時間:
2013-7-5 10:52 AM
逃不逃的了死刑不知道
但最後可能也會有假釋的可能性
真希望這些犯下重大案子的人能不要出來
鬧的人心惶惶的
作者:
b99601020
時間:
2013-7-5 10:53 AM
反正還是同樣一句: 有悔意 重判無期徒刑
作者:
932700520
時間:
2013-7-5 11:00 AM
4條命~就這樣放他免死刑!!臺灣法院沒救了!!臺灣法院太人性了!!該改正了!!
作者:
joykevin
時間:
2013-7-5 11:02 AM
失戀就殺媽媽
整個就是心理變態!!
作者:
miss90510
時間:
2013-7-5 11:04 AM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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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722752
時間:
2013-7-5 11:08 AM
分手一定要很和平的進行阿
作者:
cvbnm55123a
時間:
2013-7-10 09:49 PM
希望法官作出正確的決定
免得有人再受害
作者:
z95137z
時間:
2013-7-10 09:57 PM
死變態 還能免死刑 浪費國家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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