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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狂扣俏皮女僕踩生殖器 51秒太短不起訴嘴砲男改念佛][東森][2013-05-15] [打印本頁]

作者: ku573    時間: 2013-5-15 02:22 PM     標題: [狂扣俏皮女僕踩生殖器 51秒太短不起訴嘴砲男改念佛][東森][2013-05-15]

本帖最後由 ku573 於 2013-5-15 03:05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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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某知名女僕咖啡廳員工常接到不明男子來電騷擾,忍無可忍選擇報警揪出色狼。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妳可以踩我的小雞雞嗎?」過去一年多來,台北市楊姓男子不停打電話騷擾某知名女僕咖啡廳員工,講不到3句話就提生殖器,讓店內女僕均感恐怖又噁心,不堪其擾只好報警,但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楊男僅是「打嘴砲」未用肢體碰觸,通話時間也只有51秒,不構成刑事犯罪,14日處分不起訴。
咖啡店李姓女僕表示,這名「嘴砲哥」平均每2星期就會打電話來騷擾,一待店員說完歡迎詞,他就會馬上接著說:「妳猜我的小雞雞幾公分?」雖然每次都有警告嘴砲哥別再打來,但對方仍一直打電話來問些跟小雞雞有關的問題,因其騷擾範圍擴大至其他分店,老闆終於決定不再隱忍,要女僕去報警。
檢方根據通聯紀錄,很快就找到了打電話騷擾女僕的楊男(40歲),楊男坦承他每次心情不好,就會幻想被穿著黑色高跟鞋、膝上襪的女僕踩生殖器,對此他感到非常抱歉。不過檢方認為楊男騷擾時間不長,沒讓店家電話無法使用,也沒強迫女店員接電話,不構成妨害自由的強制罪。
得知獲不起訴後,楊男表示自己已改過向善,「現在我心情不好都念佛經了。」


...............................................................................................
[感想]:
整個事件就是很典型的性騷擾事件,有趣的點在於這個男的通話內容,原則上標題已經把所有經過都概要的表達出來,雖然告訴沒有成功,但如果能因此嚇止這個男再繼續打電話來騷擾,也算姑且解決了。不過最後一句明顯改得太快,一下子就可以不用靠性幻想來解除心情不好的時候。

作者: sdsu0926    時間: 2013-5-15 0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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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gc0129    時間: 2013-5-15 0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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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hc0612    時間: 2013-5-15 02:33 PM

本帖最後由 fhc0612 於 2013-5-15 02:34 PM 編輯

就會幻想被穿著黑色高跟鞋、膝上襪的女僕踩生殖器--------------------------------------------------------------

這是重傷害罪喔! 這男的有病嗎? 如果因為這一腳從此之後就只剩下排洩功能是否要告對方 重傷害


期待有白爛女記者示範一下 當然是穿 黑色高跟鞋 踹木板試一下 看看會怎麼樣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3-5-15 02:40 PM

直接踩斷好了啦       誇張       怎麼這樣騷擾人家
作者: az159357920    時間: 2013-5-15 02:46 PM

片子看太多了
真是甚麼人都有
作者: li41728501    時間: 2013-5-15 0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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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東瀛無雙    時間: 2013-5-15 03:02 PM

什麼會有這種非不清楚 現實的人呢
這樣打電話騷擾人
法官多少也要給點處罰吧
至少在道德上的處罰是一定要的吧
這法官也..太草草了事了呢..
作者: ckc8652    時間: 2013-5-15 03:08 PM

女僕這麼多' 偏偏就找上他一個

天啊

只能說無奇不有
作者: ckc8652    時間: 2013-5-15 03:08 PM

女僕這麼多' 偏偏就找上他一個

天啊

只能說無奇不有
作者: s7720365    時間: 2013-5-15 03:20 PM

真得很變態
這種法官 如果被性騷擾了51秒
不知道是不是對方也不起訴呢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3-5-15 03:31 PM

性變態的人還真不少,
千萬不要去騷擾別人啊。
作者: pvt1983    時間: 2013-5-15 04:06 PM

可是一直打電話騷擾就不應該啦
作者: Killyou0712    時間: 2013-5-15 04: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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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ert0919    時間: 2013-5-15 04:31 PM

現實跟影片分不清楚了嗎...
這個還是把它關起來吧
[雖然不起訴可能是法官可憐她...]
作者: kevin3q1725    時間: 2013-5-15 04:34 PM

這真的是超級噁爛的性騷擾~
應該要提告他的~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3-5-15 04:55 PM

真的踩下去..........應該會很痛才對吧?

作者: 白拖鞋    時間: 2013-5-15 05:09 PM

詭異....隨便罵個三字經被提告就要賠錢

這樣反而沒事....
作者: gxr1000    時間: 2013-5-15 05: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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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agonfire0424    時間: 2013-5-15 05:15 PM

不是只要讓對方不舒服都可以構成性騷擾的條件嗎
為什麼這個人卻沒事
是不是店家沒提報性騷擾??
作者: ups111    時間: 2013-5-15 05:20 PM

只想說...活該, 想用"女僕"勾起別人的統治慾望, 就要承擔那種後果!
作者: 秋楓燕展    時間: 2013-5-15 06:59 PM

終於出現抖M了...好噁的新聞...扯爆啦,原來也是會有這種斗M的男人出現。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3-5-15 07: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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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dxdsu    時間: 2013-5-15 08:31 PM

現在的人應該真的是壓力都太大了...
才會做出一些瘋狂的舉動或是非法的事情來發洩一下...
要好好克制自己啊!
作者: mangonewspaper    時間: 2013-5-15 08:36 PM

本帖最後由 mangonewspaper 於 2013-5-15 08:37 PM 編輯

如果我是老闆我一定會說"妳們這些女僕也真奇怪,就應客人的要求把他那裡"踩斷"就好了!服務客人要"周到"才行"  
作者: dipper    時間: 2013-5-15 08:43 PM

個人覺得這是恐龍檢察官

這不是性騷擾

那甚麼叫性騷擾???
作者: dd_yy    時間: 2013-5-15 08:50 PM

太扯了!駡人一句"笨蛋"就會被告了,在公司對女生說黃色笑話也
會被告,沒想到新聞這樣的言語就沒事?什麼的法官?
作者: rabe    時間: 2013-5-15 08:51 PM

本帖最後由 rabe 於 2013-5-15 08:51 PM 編輯

被高跟鞋踩不會痛嗎??

這麼抖M嗎....

可以去動物園找動物踩....XDDD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3-5-15 08:54 PM

直接給他連蛋蛋都踩碎好了
反正是他要求的,也沒說不能踩碎啊

作者: hab2249    時間: 2013-5-15 08: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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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撲滴滴    時間: 2013-5-15 09:11 PM

唉,又是個變態
真不知道這樣做有何意義~
需要看精神科了~
作者: 大盜    時間: 2013-5-15 09:17 PM

算是心理有問題吧

至少要來心理輔導一下
不然很嚇人的
作者: liuklee    時間: 2013-5-15 09:26 PM

變態的人就要給他狠狠的修理一下。


作者: Kimomai    時間: 2013-5-15 09:58 PM

不到1cm的牙線敢叫人猜....
光是這點就足以讓人笑死,構成過失致死
作者: k110288    時間: 2013-5-15 10:32 PM

哈哈哈哈
我快笑死了
他怎麼不行動阿
只會打電話去騷擾
沒種還想玩SM哩
作者: 禹傑2    時間: 2013-5-15 10:54 PM

這樣子還放人 法官的腦子是怎樣  都造成精神的傷害了
作者: nero5068    時間: 2013-5-15 11:00 PM

這個標題不這樣下我還真的不會點進來
其實那個女的ˊ可以踹他的小雞雞
還是不要好了 萬一踹倒G點就不好了....
作者: xevious    時間: 2013-5-15 11:06 PM

這男的是自慰到神經錯亂了嗎
這種話也說的出來
真是變態
作者: cascas0828    時間: 2013-5-15 11:09 PM

幻想跟現實分不清啊!
還是sm的
還是要處罰一下吧!
或許有一天真的就犯罪了

作者: sexybreaking    時間: 2013-5-15 1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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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1b2c3228    時間: 2013-5-15 11:19 PM

有夠變態,把他採爛就沒有了,以後就不敢嘴砲嘞
作者: 小坡    時間: 2013-5-15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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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B205    時間: 2013-5-16 12:40 AM

(40歲)的阿伯學小朋友講..." 小雞雞 "...
怎麼忽然有股想扁人的衝動湧上心頭.?
作者: fall_sky0709    時間: 2013-5-16 01: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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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am0800147    時間: 2013-5-16 10:18 AM

大概他A片看太多小弟弟太癢吧需要有人幫他抓
作者: asv886    時間: 2013-5-16 11:12 AM

我猜他的小雞雞只有0.5CM硬起來也只有1.3CM
作者: crd2580    時間: 2013-5-16 12:16 PM

幻想被穿著黑色高跟鞋、膝上襪的女僕踩生殖器,這幻想內容是有點嘔,
但通話內容應該有觸犯性騷擾防治法 ,少說也要罰個錢以敬效尤...
作者: waterdl    時間: 2013-5-16 12:37 PM

lgc0129 發表於 2013-5-15 02:31 PM
當面一腳踩斷根黃瓜試試,效果應該不錯
P.S:用力踩,一腳兩半

說的好,真的不給這種人教訓是不行的
真的是太誇張了
作者: ventol    時間: 2013-5-16 12:50 PM

曝光已經足夠他死了....哈哈哈
作者: fr722752    時間: 2013-5-16 12:56 PM

倒不如去看A片打電話算甚麼
作者: circus_ast    時間: 2013-5-16 01:21 PM

這變態因該公布姓名照片。
作者: jrssaj99    時間: 2013-5-16 01:51 PM

看來開這樣的店面還是會有困擾。
那男的也未免過度變態了吧!
作者: rx79geric    時間: 2013-5-16 0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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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f.1    時間: 2013-5-16 04:10 PM

被抓包就變卒仔了~沒事問小雞雞幾公分,那怎麼不在法庭上直接當眾露鳥,這樣直接用公然猥褻罪起訴還比較快~
作者: red124    時間: 2013-5-16 04:13 PM

我只能說現在的法官很奇怪  會造成精神上壓力耶
換他自己被這樣對待  我就不相信他會這樣判
作者: xupykjp    時間: 2013-5-16 04:24 PM

八成A片看太多

以為女僕店都這樣子
作者: 瘟腥神    時間: 2013-5-16 04:24 PM

真是噁心-/-
自己心情不好還連累他人= =
作者: perpel    時間: 2013-5-16 04:28 PM

可能法官覺得51秒太快了
XDDDDD!!

作者: fuckyoutoto    時間: 2013-5-16 04:30 PM

沒同理心啊! 每天狂call 51秒 假如是打到法官家裡面騷擾你的兒女 今天判決就不會是這樣的答案! 真可恥的法官
作者: wasihan    時間: 2013-5-16 04:36 PM

又是恐龍一枚

台灣現在真是內憂外患阿
作者: 游侠思逸    時間: 2013-5-16 04:37 PM

性騷擾有規定秒數啊?這是什麼法律?
作者: add1280    時間: 2013-5-16 04:38 PM

精神應該有點異常
該去看醫生了...
作者: john9079    時間: 2013-5-16 04:39 PM

還蠻好笑的

不過這樣至少要罰個錢吧
作者: girl4411    時間: 2013-5-16 04:39 PM

台彎法律真的是在保護有錢人的!這樣都可以告不成功!!這不就像是我曾在遊戲(現實生活)中遇到的騷擾一樣嗎.....這些法官是在幹麻的!!!?


一定要肢體碰觸.才算違法?那要不要讓他家的女性通通給人碰碰看.騷擾看看?!
作者: 0964193962A    時間: 2013-5-16 04:42 PM

女僕應該用力的給他踩下去!!!
讓他知道小雞雞不是拿來給人踩的!!
作者: goldman0204    時間: 2013-5-16 04: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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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ncl    時間: 2013-5-16 04: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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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smond0309    時間: 2013-5-16 04:45 PM

這腦殘的法律是怎麼回事....看得我不停搖頭...
作者: d5795225    時間: 2013-5-16 04:46 PM

難怪說是恐龍法官, 這樣都不起訴, 是要等到真的被怎麼樣了再來後悔嗎
作者: vuej814    時間: 2013-5-16 04:55 PM

這種人根本有病..
抓去關一下 讓他清醒一點
作者: z7683566    時間: 2013-5-16 04:55 PM

真誇張阿...
這樣明顯的性騷擾發言就算不構成妨害自由...
難道還沒有構成性騷擾嗎...
作者: evle0926    時間: 2013-5-16 04:56 PM

哇咧...這報導的意思是說...只要通話夠短...打過去想講什麼都可以喔?!

這太扯了啦!!! 已經有騷擾是事實...竟然還沒事...應該還會再犯!!! >!<
作者: chou1795    時間: 2013-5-16 04:57 PM

真是什麼人都有
應該穿個細高跟去採
作者: aa7778787614    時間: 2013-5-16 04:58 PM

太扯
我覺得女僕可愛就好
性幻想還是算了吧
而且法官 ...
他應該不喜歡女僕唷
作者: cartman    時間: 2013-5-16 05:00 PM

怎麼會有這麼噁心的人,根本是男人之恥
你就一輩子當一個噁心宅男吧!
作者: penates    時間: 2013-5-16 05:00 PM

為什麼這樣也不犯法呢
如果今天的女生換成高官的女兒
還是那位法官的女兒呢
作者: freedomx10akl    時間: 2013-5-16 05:04 PM

奇怪 花點球就可以享受的樂趣很難嗎

真的要玩這種又不會很貴
作者: lawliet5187    時間: 2013-5-16 05: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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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na999    時間: 2013-5-16 05:06 PM

台灣的司法真的越來越不能相信了
之前常常聽到"司法是正義的最後防線"
現在好像已經不是這麼一回事了
這跟在職場對女同事開黃腔的意思不是一樣嗎
為什麼會不構成性騷擾
一般這類的構成要件不都是如果當事人覺得不舒服就可成立嗎
而且個人覺得比較誇張的是居然以秒數做為判決的依據
難道性侵時如果只插幾下是沒事的嗎
作者: ch225577    時間: 2013-5-16 05:07 PM

哈哈哈 可以採我的機機嗎
埃= =希望他可以趕快改這壞習慣
作者: heken950    時間: 2013-5-16 05:12 PM

從要求踩小雞雞轉變成念佛經~
你騙鬼喔~最好被抓就改過了勒~
作者: 阿煩達    時間: 2013-5-16 05:16 PM

這樣都沒被告喔 有點傻眼 那個男的是M吧...
作者: joker520xo    時間: 2013-5-16 05:17 PM

現在我心情不好都念佛經了...
豪小三小
北七 部會買春 要小姐 踩
作者: wa1103    時間: 2013-5-16 05:27 PM

這樣都不夠成為性搔擾?!那到底要怎樣才算
這也算是語言性搔擾吧!!!

作者: antony50723    時間: 2013-5-16 05:30 PM

爛標題根本不知道在寫啥
又是一個小阿宅

作者: 幻影信長    時間: 2013-5-16 05:33 PM

不抓出關的話~將來一定會出事的~
作者: zongling    時間: 2013-5-16 05:34 PM

協跟踩下去直接送醫院吧 超痛的><
作者: flyinghighsu    時間: 2013-5-16 05:35 PM

真不知道這樣騷擾有什麼好玩的呢?
作者: p01232003    時間: 2013-5-16 05:36 PM

太變態啦...怎不抓去關呢???
難道就這樣放過他喔!!!
作者: h520123520    時間: 2013-5-16 05: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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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886488    時間: 2013-5-16 05: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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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nlove123    時間: 2013-5-16 05:41 PM

這樣還短喔
再不趕快把他抓去關
這個社會會大亂阿
作者: sean760731    時間: 2013-5-16 05:43 PM

天啊真是夠變態...想被高跟鞋踹...這樣我看以後都無法使用了吧= =痛死
作者: x73281780    時間: 2013-5-16 05:45 PM

這樣都不起訴,都已經言語上的騷擾還連續兩周....
作者: ilove0706    時間: 2013-5-16 05: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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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yue1024    時間: 2013-5-16 05:53 PM

不起訴他會不會對他太好啊
自己幻想就算了
何必引響他人呢

作者: 格鬥之子    時間: 2013-5-16 05:55 PM

一直打電話騷擾就不應該

不起訴太扯了  


作者: qwertgfdsazxcv    時間: 2013-5-16 06:01 PM

有病阿
而且這樣還沒有事
作者: kisstoyou    時間: 2013-5-16 06: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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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N41    時間: 2013-5-16 06:05 PM

az159357920 發表於 2013-5-15 02:46 PM
片子看太多了
真是甚麼人都有

也許是之前片子看太多
所以他說:現在我心情不好都念佛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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