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是管理數位內容使用權利的系統。經由DRM,出版商根據需求限制了消費者對數位內容的使用方式與使用條件,DRM 遂成為當今數位文化產業所必然會碰觸到的東西。DRM藉由電腦程式,以軟體或硬體方法限制數位內容使用方式的系統通稱;舉例來說,限制某份文件不得列印、或限制某段影片祇能在故定的播放器播放等,這些都是常見的 DRM 功能。DRM 無所不在,現代人每天使用的軟體如 Adobe Acrobat 、 Microsoft Office 、Windows Media Player 等,或多或少都具備了這樣的功能。
目前Apple的一項copyright-protection software, 叫作 FairPlay, 這正是一樣DRM的軟体,使用者只能在此硬体和軟体上看movie及music,都是一定要購買過的,而不能在其他硬体上播放,這其實也限制了一些有其他播放器而不能把movie或music放在其他硬体軟体播放,也不只Apple有這項產品,微軟也有一個他自已的DRM,叫做 Windows Media DRM ,這將變成兩分天下的局面。
引發的問題:
有加密軟件的出現,一定有人會嘗試解密,DRM軟体也不例外。如果能在市場上推出一款MP3機兼容蘋果的Fair Play及Windows Media DRM,這不就正是消費者所要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