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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檢舉亂丟垃圾時效 縮為14天 [打印本頁]
作者: abbott14 時間: 2012-11-27 01:17 AM 標題: 檢舉亂丟垃圾時效 縮為14天
新聞出處:蘋果日報
北市府鼓勵民眾舉發亂丟垃圾、菸蒂,因獎金高讓許多「檢舉達人」以此為業,但長達30天的檢舉違法時間門檻,無法及時告知、勸阻被檢舉人違規行為,環保局擬修法縮短為14天,另檢舉業者未標示回收標誌的獎金擬從3成降為最低1成,最快明年初上路。
2008年北市府通過修正「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提高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金,從原罰鍰1~5成,提高為3~5成,此後檢舉案件爆量,環保局統計今年1到9月檢舉2萬6570件,高於去年同期2成。
部分獎勵降為1成環保局長吳盛忠說,提高檢舉獎金造就檢舉產業,非環保局本意,檢討後認為獎勵金在違法行為30日內檢舉才有效,時間過長,無法及時告知已遭檢舉,並勸阻違法行為,將修正,縮短為14天。
依檢舉獎金發給基準,業者未在物品或其包裝上標示回收標誌,罰鍰6萬至30萬元,獎勵金為罰鍰3成,吳盛忠說此規定讓許多檢舉達人以此為業,擬降低到1~3成。
北市民眾李如芬說,檢舉達人有助環境維護,修改獎勵辦法別助長違規風氣。
檢舉獎勵修正●現行規定,須在30天內檢舉,將縮至14天內
●現行規定,責任業者未在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上標示回收相關標誌,罰鍰為6萬至30萬元,檢舉獎金比例為3成,擬降至1~3成
●現行規定,遛狗便溺未清理、亂丟垃圾包,罰鍰為1200至6000元,獎勵金為其罰鍰的5成,因檢舉難度高,擬提高至6成以上
資料來源:北市環保局
作者: 74107171 時間: 2012-11-27 02:11 PM
為了我們生活的環境 請大家不要再亂丟垃圾了
其實常常看到亂丟垃圾的狀況
不過都沒有勇氣想去檢舉賺獎金
有檢舉達人這新興行業
也算是環境之福
作者: andyair100 時間: 2012-11-28 07: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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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an_Her 時間: 2012-11-28 08: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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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厚厚厚 時間: 2012-11-29 09:45 PM
降了也好啦,免的有一堆人整天不去做工作,就到處在檢舉,重點政府也沒錢了
作者: 厚厚厚 時間: 2015-4-7 09:49 AM
不知到了現在是如合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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