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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不平等條約之疑問 [打印本頁]

作者: jack20719    時間: 2012-8-18 05:36 PM     標題: 不平等條約之疑問

看了清朝簽過那麼多不平條約
有個疑問...
當時的世界格局是以大欺小  以強凌弱
誰的拳頭大誰說的就算
那為什麼還需要簽定所謂的條約呢  而且都是不平等條約


作者: 吳方城    時間: 2012-8-18 06:13 PM

我想條約的簽訂除了是強國對弱國的明確要求之外,也是弱國最基本權利的一個保證,更是證明一場戰爭的結束
作者: 暴虎馮河    時間: 2012-8-18 07:44 PM

樓上加一
當時列強主要是利用清朝不了解國際形勢
而條約算是一個書面的、明文的、可以提供依據來維護自身利益的協定
再者中國跟非洲不一樣,中國有歷史悠久的文明,人民也有一定的文化素養
列強不可能就直接佔地為王為所欲為...恩中國什麼沒有就是人多...
比較一下,非洲的情況是一開始他們不知道白人來幹麻;而鴉片戰爭打響時,英國的狼子野心已昭然若揭
作者: mu119    時間: 2012-8-18 10:50 PM

這就是一塊遮羞布 一塊掩蓋列強難看吃像的遮羞布
畢竟攻打一個國家還是講究道理的
就像美國打伊拉克就牽說海珊發展核武和包庇恐怖分子一樣
作者: holmeslee    時間: 2012-8-18 11:09 PM

在國際條約中,國與國之間都是平等而互惠的,而我們視為不平等條約的,就其表面來說也都是平等的,但問題是,清帝國本身並無法透過條約取得相等或對等的利益,才造成條約的不平等。
雖說如此,清帝國在與諸多外國簽訂不平等條約的同時,自己也在朝鮮王國同樣透過簽署不平等條約(並非傳統的封貢外交),而享受同樣不平等的待遇(領事裁判權、租界、...等)。
作者: btuse    時間: 2012-8-20 10:46 AM

條約算是國際上的正式文書
不管平不平等, 雙方都無法事後反悔.
列強有條約的存在而可名正言順的在大清國予取予求
作者: 海东侯    時間: 2012-8-20 11: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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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yushi    時間: 2012-8-20 1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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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又成    時間: 2012-8-20 01:32 PM

很多事事情都是要先白紙黑只講明了再去執行,同時也可以用來詔告中國天下的百姓,中國已經被瓜分了
作者: ccb1240a    時間: 2012-8-20 02:32 PM

只要是戰爭後的條約對失敗者都是不平等的而已.
古中國至清打勝仗對手不是被滅國就是也簽下歲貢等.
像清代跟俄國所簽的尼不楚條約對俄國來說是不平等條約.
作者: 3542    時間: 2012-8-20 03:20 PM

以鴉片戰爭簽訂的南京條約(主要四項)來說
割地、賠款不算什麼
因為戰爭很花錢
就算打贏了也一樣
所以要戰敗國補償是很正常的

但協定關稅、領是裁判權才是真正的問題
因為這影響了「政府的公權力」
─只有本國政府才能這麼做

但當時的滿清政府沒這樣的觀念
作者: holmeslee    時間: 2012-8-20 09:01 PM

3542 發表於 2012-8-20 03:20 PM
以鴉片戰爭簽訂的南京條約(主要四項)來說
割地、賠款不算什麼
因為戰爭很花錢

協定關稅─大體來說,現在國際間的經貿組織都是透過協約規定關稅最高額度,這比起當時的協定關稅來說,所喪失的關稅自主權更大

作者: st851430    時間: 2012-8-21 01:47 PM

所謂的不平等條約最主要的用意是讓自己國家的侵略(以經濟侵略與資源掠奪為主)產生合法的地位
在公民課程中應該也有提到  一個國家有幾個要素:土地,人民,政府,主權
而不平等條約就讓主權這一塊產生漏洞  所以在這漏洞的部分是無法行使主權的

清廷之所以簽那麼多條約  搞不好是因為他們不了解那些法條的威力吧
作者: 3542    時間: 2012-8-22 08:36 PM

holmeslee 發表於 2012-8-20 09:01 PM
協定關稅─大體來說,現在國際間的經貿組織都是透過協約規定關稅最高額度,這比起當時的協定關稅來說,所 ...

有趣的是
當時滿清政府的海關稅務首長由英國人赫德擔任
長達半個世紀
但他極力建立當時中國人的稅務觀念和海關制度
並積極為清朝爭取權利
作者: holmeslee    時間: 2012-8-23 06:49 PM

3542 發表於 2012-8-22 08:36 PM
有趣的是
當時滿清政府的海關稅務首長由英國人赫德擔任
長達半個世紀

從赫德到安格聯,海關總稅務司一直是中國最清廉的部門,但中國人一接手,很快地就與其他公部門一樣貪污橫行,這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作者: holmeslee    時間: 2012-8-23 06:51 PM

st851430 發表於 2012-8-21 01:47 PM
所謂的不平等條約最主要的用意是讓自己國家的侵略(以經濟侵略與資源掠奪為主)產生合法的地位
在公民課程中 ...

國家的要素這也是1933年在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中才被確定下來的,1911年以前根本不存在這樣的概念
作者: 110011001100    時間: 2012-8-23 07: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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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xf1    時間: 2012-8-24 12:02 PM

因為條約事要求不是請求 歷代軍事大國 哪國不是這樣 沒有條約誰說的算阿 以後也不會有爭議阿
作者: ken60608    時間: 2012-8-24 0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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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ncan910    時間: 2012-8-30 02:10 AM

就跟借錢立借俱一樣
贏家有了個保証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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