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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出走,一路向南/拜訪荒野大巴 [打印本頁]

作者: paichuan1968    時間: 2012-7-27 10:12 PM     標題: 出走,一路向南/拜訪荒野大巴

幾年前,谷岳和劉暢分別看過一部電影,叫《走進荒野》。他們還一起聊過這部電影,都很欣賞電影裡面那個小伙子,也為他的死感到惋惜。
這部電影改編自一個真實的故事:一九九二年,品學兼優、身為運動健將的美國大學生克里斯多夫從艾默里大學畢業,面對前途無量的就業機會,他卻選擇了一條令身邊人匪夷所思的人生道路─拋家棄業,將自己的兩萬四千美元存款全部捐給慈善機構,把剩下的現金也燒了,開始在美國流浪,到處打零工,心目中嚮往著阿拉斯加的大自然。他一路搭車,終於來到阿拉斯加,躲到多爾頓公路旁的荒野裡獨自生存。他想用這種極端的方式,在紛亂的現代世界中找到自己。他翻山越嶺,櫛風沐雨,與自然為伍,與野獸抗爭,卻因吃錯了一種蘑菇,無法呼救,得不到醫治,喪身在荒野中。他去世的地方有一輛廢棄的大巴,這輛大巴是多年前獵人的臨時住所。

來阿拉斯加之前,谷岳和劉暢希望能去看看那輛大巴,看看小伙子當年生活過的環境。那個地方與公路的直線距離是五十多公里,步行需要兩天,而且要蹚過三條河。勞倫斯開車路過,谷岳和劉暢希望至少能在附近轉轉。沒有帳篷和睡袋是一大遺憾,今年夏季雨水也多,要蹚過那三條河非常困難。他們之前聽說,就在兩週前有一個男孩淹死在附近的河裡。自從《走進荒野》播出後,每年都有一、兩百人專門去看那輛大巴,那裡幾乎成了美國戶外運動
者的一個朝聖地。[attach]79070054[/attach][attach]79070056[/attach]

這個故事現在在美國很有名。但是在阿拉斯加,多數人瞧不起這個年輕人,覺得他太大意、太傻了。他當初吃錯蘑菇,想試著走回城市,可因為河水高漲,走不回去了,其實只要沿河走幾公里,就有一個地方可以輕易渡河。只是不知道他當時的體能是否允許。

之所以一定要去拜訪這位主人公,是因為阿拉斯加的荒野確實是一個解脫心靈的地方。每個男孩子心裡都埋藏著浪漫主義的激情,都曾希望能像他一樣,拋開世俗的一切,拋開社會的壓力,真正去做大自然的一分子。沒有手機,沒有上司,沒有身分證,甚至沒有親人,只是一個人在荒野中呼吸。面對饑餓、寒冷甚至死亡,感受自己最真實的存在。結局雖然悲慘,但是仍有很多人敬佩他,把他當成精神力量的源泉。



他們在費爾班搭車的那位大姊曾說,拍電影的時候,導演採訪過她的弟弟,她弟弟當時就住在男孩喪生地的附近。大姊說,這個男孩太傻了,去野外生存又沒做好準備,不知道碰到困難以後該怎麼辦。人們看好萊塢的電影,或者看探險的書,覺得這些事很浪漫、很刺激。但是到了事發地,當地人的看法完全不同─荒野一點兒也不浪漫。在這方面,谷岳很欣賞前面提到的奈利,她比電影裡的那個年輕人要聰明得多,她不莽撞,很理性。有夢想是好的,敢放下是好的,但是不能衝動,要做好充分的準備。

他倆想徒步接近那輛大巴。河水不深,只是及膝,但是冰涼刺骨。兩週前的那個男孩,就是在這一帶出事的。劉暢瞭解一些戶外知識,知道在這樣冰冷的河裡走不了幾步,腿就會僵掉,倒下來被水沖走。所以不需要很深的河,也能把人淹死,關鍵看水的溫度。

他倆走到了距離大巴約三英里的地方,被那條河阻斷了行程。他們把包裡的白酒取出來,一半灑在地上,一半分著喝了。朝著大巴的方向,他們還點了三枝菸,算是敬了三炷香。

劉暢隨探險隊到長江源拍攝的時候,也曾遇到過這樣一個人。他們在河邊發現了屍體,死了一個月了,而且只是一個人。一般登山的人都有同伴,一個人暴屍荒野,很不正常。他們透過網路找到了這個人的資訊,他是患有嚴重腎病的人,生命只剩半年時間,選擇一個人走去長江源,將生命結束在荒野裡。





作者: erichonbb    時間: 2012-7-30 1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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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iles    時間: 2012-7-30 02:05 PM

內容很好,可是照片太少,很吸引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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