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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江國慶冤案 獲償1億318萬5000元,應該續查陳肇敏等人 [中央社] [2011年10月27日] [打印本頁]

作者: richmizhen    時間: 2011-10-27 08:51 PM     標題: 江國慶冤案 獲償1億318萬5000元,應該續查陳肇敏等人 [中央社] [2011年10月27日]

本帖最後由 richmizhen 於 2011-10-28 07:47 PM 編輯

【新聞主題】:江國慶冤案 獲償逾1億元
【新聞出處】:中央社
【發布日期】:2011年10月27日 下午2:27






【文章內容】:
(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27日電)國防部今天表示,前空軍士兵江國慶母親王彩蓮請求刑事補償案,受理的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今天依刑事補償法做成決定,補償請求人新台幣1億318萬5000元。

國防部表示,這件刑事補償決定確定後,依法將由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召開求償審查會,由院長及具有法學素養的專家學者5人、軍事審判官代表3人,共同對相關違失人員進行求償審查,公正客觀決定應否行使求償權。
此外,相關卷證將函送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及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分送召集評議會議,詳實檢討此案在偵查、審理過程有無違失人員及其責任,做成公允的決議。
國防部指出,此案受害人江國慶生前遭羈押314天後執行死刑。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合議庭決定,羈押部分每天補償5000元;執行死刑部分,參考內政部公佈的國民平均餘命資料,計算江國慶餘命約為55.64歲(換算日數並加計閏年後為2萬323日),依法每天補償5000元。
國防部指出,此案決定書將送達最高法院檢察署及江母,各受送達人可於20天內向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聲請覆審;若均未聲請覆審,此案即告確定,請求人得向做成決定的北部地方軍事法院請求支付補償金。
民國85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姦殺案,遭控犯案的江國慶被軍方槍決。監察委員發現江國慶當年遭刑求,去年全案重啟調查,檢方認為江國慶疑遭錯殺,今年初逮捕、收押另一嫌疑人;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再審後,今年9月判決江國慶無罪。1001027
江案補償 江母:換不回兒子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7日電)江國慶冤案已平反,而冤獄補償也確定超過新台幣1億元,可是江母王彩蓮表示,每次受訪,都讓她更傷心,到現在有的只有眼淚,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兒子。
王彩蓮表示,在冤獄補償金額確定後,空軍方面曾打電話告知,也承諾會繼續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她哽咽表示,這個案子到現在,每次接受媒體訪問時都只是讓她更傷心,以前有江國慶的爸爸承擔,如今卻只有她一人面對,到現在有的只有眼淚,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兒子。
她強調,就算領到補償金,也只是讓她更傷心,兒子死得太冤枉了,錢不能彌補什麼,她要的只是還兒子清白;她將持續對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提出告訴。1001027
新增:依網友要求貼:
陳肇敏等九人 ,邱毅告殺人罪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林紳旭台北26日電)立委邱毅今天表示,前空軍士兵江國慶遭刑求、錯殺,檢察官刻意錯用法條,幫當年9名軍官脫罪。他將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當年軍方人員殺人罪。

邱毅指出,江國慶案偵結,相關的9名軍官都獲不起訴處分,原因包括法定追訴期已過等。邱毅認為,其實是檢察官引用刑法304條強制罪,因此追訴期只有10年,但就當時情境,不論刑法125條濫權追訴罪、刑法126條凌虐人犯罪,甚至是「殺人罪」等,追訴期都長達20年或30年。

他認為,檢察官運用資訊優勢,刻意錯用法條來幫助9名軍官脫罪。邱毅指出,法務部稱濫權追訴罪只適用司法官,但當年這9名軍方人員已有辦案之實,就已經是實質上執行司法工作的「身份犯」,怎能卸脫法律刑責。

邱毅說,即使相關法條都不能適用,難道冤殺江國慶,沒有「殺人罪」的嫌疑嗎?邱毅在告發狀指出,這9名軍官「顯為殺人罪的共謀共同正犯」。

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今天也透過記者會表示,江國慶案包括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9名軍官不起訴,總統馬英九卻僅以「檢討追訴期」回應,這是在轉移焦點,因為這是特偵組官官相護,故意引用錯誤法條。


【個人觀點】:
連德國納粹希特勒黨員至今還繼續在追捕
陳肇敏等人依權亂判害死無辜,這那能說退休就沒事?
法院根本是故意放水,與情理何在阿?
判賠1億318萬5000元要全民買單
就如馬所說的社會觀感會好嗎?

還有邱毅消費江國慶做秀,提告是受害者家屬職責
邱毅利用江國慶案去做秀,如果邱毅真的有心?
現在就再去開記者會,向國防部要求繼續追查陳肇敏等九人.
作者: 大江東流    時間: 2011-10-27 09:23 PM

邱毅每天在咬黑鮪魚
叫他快去咬陳肇敏好了
他敢嗎?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1-10-28 01:22 AM

一億元,天文數字,有人被撞死,殺死,....一毛錢也拿不到,有人拿幾十萬,一百萬,二百萬,人命到底怎麼算?
作者: yanghua2    時間: 2011-10-28 01:25 AM

追溯就只會說過了法律追溯期
那我就不知道當初叛逃去大陸後來當高官的那位為何過了法律追溯期卻不肯讓他回來奔喪?
原來追溯期也是對人不對事
作者: ryan55666    時間: 2011-10-28 02:52 AM

哀 現在當兵好像發生什麼內幕  或是被壓迫
然後就好像無緣無故就被冠上什麼罪名然後掛掉
搞到現在一堆人逃兵  連我都怕進去兵營 救活不出來了

作者: xarrovvx    時間: 2011-10-28 02: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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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y5029    時間: 2011-10-28 06:49 AM

這樣問題就來啦!!
是誰要去陪這些錢,難道又是叫全民買單嗎??
叫那些有關的人去賠吧
作者: superfish    時間: 2011-10-28 07: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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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chmizhen    時間: 2011-10-28 08:08 AM

本帖最後由 richmizhen 於 2011-10-28 08:11 AM 編輯
國賠喔~如果是公務員有故意過失而導致的~國家只是先賠給受害者~最後還是會去找該公務員求償~只是不知道陳肇 ...
superfish 發表於 2011-10-28 07:52 AM

陳肇敏當任319真相調查委員會槍擊案的偵辦人之一
對馬的功勞甚大,對江家的道歉態度又傲慢囂張
當時就傳出知道判決出來對他沒什麼影響,
果然如此,也引起社會大眾的語論反彈
而法官這樣判其社會觀感如何?
還有億元的賠償金全民買單合理嗎?
作者: 13145    時間: 2011-10-28 08:38 AM

本帖最後由 13145 於 2011-10-28 08:42 AM 編輯

回復 3# 李很白

人命的價值 決定在是否有人為你爭取最大利益!

這位死者的價值 究竟在那裡?
因為他的父母 想盡辦法用盡管道連新聞也利用上了
賭上幾十年的時間
加上加害者是社會高層 媒體最愛的寫報材料

不過目前加害者還是有官官相護的保護傘在
[續查]應該無望

江父 為了這件事死了也沒半毛錢默默的走了...
但是替兒子爭取了
1億318萬5000元

江母 在人生的最後 拿到了一大筆財富
成了富婆 真像遊戲的大富翁 大起大落

作者: parker35parker    時間: 2011-10-28 08:39 AM

就算是10億也買不會人家的命囉
我想這家屬這輩子都不會原諒國軍
作者: s840704056    時間: 2011-10-28 08: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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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rain93    時間: 2011-10-28 08:44 AM

給錢就真的拿到公道了嗎??當初的罪魁禍首現在仍然逍遙自在,這叫有公道嗎???
作者: EricaMing    時間: 2011-10-28 09: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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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k320    時間: 2011-10-28 11: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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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emd    時間: 2011-10-28 11:15 AM

軍方真是太黑了  搞這種冤獄  結果軍方的錯卻是拿我們納稅人的血汗錢.....
作者: happycatking    時間: 2011-10-28 11:21 AM

續查陳肇敏才是真正的正義
都全民買單了
最起碼要讓人民看到
事情真正的真相
作者: 蔬菜麵    時間: 2011-10-28 11:26 AM

哀 現在當兵好像發生什麼內幕  或是被壓迫
然後就好像無緣無故就被冠上什麼罪名然後掛掉
搞到現在一堆人逃 ...
ryan55666 發表於 2011-10-28 02:52 AM

現在應該比以前好了啦~
現在不是都有申訴專線?

只是以前的濫官不追究~令人氣憤!
作者: 蔬菜麵    時間: 2011-10-28 11:29 AM

冤殺江國慶 邱毅告陳肇敏9軍官 共謀殺人罪 更新日期: 2011/05/27 10:25
國民黨立委 邱毅 ,今天上午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陳肇敏等九人涉嫌共謀殺人,邱毅表示,包括前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等9人,涉嫌參與和指揮對士兵江 國慶 刑求逼供。
~~~~~~~~~~~
當初就說是邱毅作秀~殺人罪不適用 檢舉的~是由檢察官裁量~邱毅消費將國慶!
作者: 蔬菜麵    時間: 2011-10-28 11:32 AM

冤殺江國慶 邱毅告陳肇敏9軍官 共謀殺人罪 更新日期: 2011/05/27 10:25
國民黨立委 邱毅 ,今天上午到台北 ...
蔬菜麵 發表於 2011-10-28 11:29 AM

開板的可以把邱毅消費將國慶的惡行~貼上去嗎?
明明用法是檢察官職責~提出告訴是受害者家屬職責
邱毅利用江國慶案去做秀~騙台灣人不懂法律~假裝自己正義!
根本是消費將國慶~割稻尾~作秀!
作者: 約書亞[Joshua]    時間: 2011-10-28 1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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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rumigod    時間: 2011-10-28 11:39 AM

到最後司法還是保護壞人的!
一句過追溯期就可以算了嗎?
如果法律沒辦法制裁這些狗官的話!
那也只好乞求上天,給予這些垃圾最嚴厲的報應!
作者: quarry060@    時間: 2011-10-28 11:59 AM

一億多的錢也是全民買單
不然哪來的錢
沒聽到找出真兇的消息
這麼久了那真正兇手不就沒人知道了
作者: n198629    時間: 2011-10-28 12:03 PM

總算有個合理的數字了
不過人命還是沒了再多錢也沒用
作者: ideoched    時間: 2011-10-28 01:09 PM

我記得以前的軍法很嚴
軍人只要犯任何錯都是雙倍以上的處份
怎麼這個陳肇敏這麼爽,給他變相退休就沒事了...
軍法沒審判嗎?
軍人的威儀已經被他糟踏得亂七八糟了,居然還沒被判軍法

註:
肯定又是官官相衛了,他肯定砸不少錢或套很多人情關係
作者: 黑衣    時間: 2011-10-28 03:03 PM

事情是陳肇敏等人惹出來的 賠償一億多不應該全民買單
應該由那些刑求 指導的 搶功的去賠償
作者: asdjm3013    時間: 2011-10-28 06:18 PM

1億 318萬 5000元
是從當年那些官吏中把他們的終身俸取消
並叫那幾個賠 才對呀
一直拿全民的錢 擦這種屁股 經濟在會拼也沒屁用啦
作者: cabbie    時間: 2011-10-28 06:26 PM

法律追溯期已經過了
除非修法 把追溯期給除去
法律不合理之ㄧ就是有追溯期
不過也已經來不及了
賠償金應該會從相關人所雍有的財產去付
不過大部分應該還是納稅人的錢
作者: JengJiunJou    時間: 2011-10-28 06:29 PM

賠叫全民賠, 犯罪的卻沒事,
這就是國民黨!
作者: zero4970    時間: 2011-10-28 06:44 PM

個人覺得該案真的比炒選舉來得有意義
偏偏這個新聞可能又會因為選舉
而被淹蓋住.真的很無奈
作者: XArcherX    時間: 2011-10-28 07:19 PM

為何冤案卻要社會大眾買單那麼多錢?

1億318萬5000元都是社會納稅的血汗錢阿

套一個蘋果的標題 狗官殺人 全民埋單
作者: 493450026    時間: 2011-10-28 07:22 PM

狗官犯錯 全民買單這是什麼道理!!!!!!!!!!!!!!!!!!!!!!!!!!
作者: a06a    時間: 2011-10-28 07:36 PM

最有問題的是當初取証的人員
應該同樣判死刑
國家付予的權力是查明真相
而不是取假供詞方便自己記功升官
作者: happy2273    時間: 2011-10-28 07:49 PM

當初草菅人命的人都沒被處分.現在要全民代他們付賠償金.不合理啦
作者: dannyuty    時間: 2011-10-28 10:18 PM

國民黨什麼事都要拿全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的錢.........
作者: 綠面書生    時間: 2011-10-29 1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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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b8807    時間: 2011-10-29 12:44 AM

只能說,狗官害人不淺,現在拿到這些錢能做些什麼呢? 頂多做個有意義的基金會,讓江國慶之名從在于世吧..
作者: 147896544    時間: 2011-10-29 12:56 AM

這件事情應該差不多到這裡為止了
想要辦陳肇敏只能說作夢比較快
作者: 大江東流    時間: 2011-10-29 01:03 AM

李慶安都無罪了
如果真的敢辦陳肇敏
那才有鬼
你說對不對啊!
作者: pinechou    時間: 2011-10-29 06:52 AM

江媽媽給你一個建議

將這一切交給一個律師去告官囉  不要自己一次又一次的面對

對妳來說真得很煎熬  民眾也真得不捨 一次又一次的看到你在大家面前掉淚

真得太為難妳了 江媽媽加油
作者: iylu    時間: 2011-10-29 08: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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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lm777    時間: 2011-10-29 05:05 PM

冤殺江國慶 軍方賠一億!   擬對違失官員將提求償。

『國防部表示接下來也會召開「求償審查會議」,研究是否對相關的違失官員提出求償。』

當初槍斃有沒有這麼謹慎啊?

『但軍法人員坦承,因責任難認定,可能無法求償,最後「仍要由國庫支出。』

我就知道,還研究是否求償咧。

研究後決定告知他們別多話靜靜地領終身俸,好好養生住在宅子裡接受良心譴責到死,這就是給他們最大的懲罰。
---------
所謂的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它看起來像是講到問題的徵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所以這種話聽起來很流暢,但它注定是要作廢的。
                                           ~~李立群‧《那一夜,我們說相聲》
作者: zero4970    時間: 2011-10-29 05:09 PM

本帖最後由 zero4970 於 2011-10-29 05:11 PM 編輯

很遺憾的是.這些賠償都是你我的納稅錢
那幾個罪魁禍首完全都不用負責任出半毛錢
難怪寶傑哥會如此生氣
作者: a5245242003    時間: 2011-10-29 05:26 PM

本帖最後由 a5245242003 於 2011-10-29 05:29 PM 編輯
他是做了甚麼偉大的是
身價竟然那麼高..
xarrovvx 發表於 2011-10-28 02:56 AM

江國慶先生是冤死的,他原本有好幾十年的人生可活
卻被誤判,然後冤死
況且人命的價值不能用金錢衡量
再多的錢,人都不能復活
作者: lovecylo    時間: 2011-10-29 07:26 PM

為什麼賠償金要我們付
應該是陳肇敏 及相關人員的退休俸付才對呀
立法院應該要 立相關法條才對
作者: nick0915n    時間: 2011-10-29 09:40 PM

賠叫全民賠, 犯罪的卻沒事,
這就是國民黨!
作者: giroro1698    時間: 2011-10-29 09:46 PM

很簡單的道理!!官官相護
作者: lolitta    時間: 2011-10-29 10: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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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魯西斯    時間: 2011-10-30 12:42 AM

當初那些長官都想脫罪!!會有報應的
作者: distort666    時間: 2011-10-30 01: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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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dada133    時間: 2011-10-30 01:32 AM

司法不獨立
這種事天天會上演
垃圾法官 敗類官員太多
一般民眾不去參與政治就繼續忍受下去吧
作者: o777770    時間: 2011-10-30 01:40 AM

雖然獲得了一大筆金錢,
但冤死的兒子怎樣都回不來了,
希望江母別在傷心囉!
作者: 瑋苓    時間: 2011-10-30 01: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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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懷爾海特    時間: 2011-11-2 05:40 PM

回復 1# richmizhen


    用金錢來計算人命...給人感覺很差啊    還是全民買單
作者: kof.1    時間: 2011-11-13 12:04 PM

本帖最後由 kof.1 於 2011-11-13 12:22 PM 編輯

我覺得那些軍方高層待遇太超過了,連退休以後每個月還能領十幾萬,真的搞不懂他當軍官的貢獻有對國家這麼大嗎?畢竟現代國際除了東歐某些國家以外,亞洲幾乎沒什麼戰爭,那些人消費過度的國家資源是不是有過度浪費的疑慮?在民國前革命的那些志士,死了搞不好他的家屬的慰問金還沒他們那麼待遇那麼優渥咧,我是不曉得他們除了投身軍旅很久,官銜掛高高之外,是有做過什麼豐功偉業,值得讓國家這樣的對待,陳肇敏就是很典型現代的弊端範本,當初江國慶案剛開始陳肇敏就一副事不關己,回媒體什麼一切真相未明,態度跩得個什麼一樣,現在咧等確定是冤案之後,才在假惺惺的在媒體前面去江家提水果過去道歉是嗎= =?反正媒體前面演完了戲,現在他還不是準備清閒的享受國家每個月給他的幾十萬終身俸,在安然的享受退休生活,原因就一句過了法律追溯期,然後就沒他的事了,過了法律追溯期,但對得起自己良心一輩子的愧疚嗎?那些相關人等沒半個對此付出任何代價,最後就只剩那個1億318萬五千元的爛攤子讓全民買單,真是好盡忠好愛國的中華民國軍官啊~謝謝國家公帑養了你們這麼多年,到了最後冤案也讓你們成無罪,法律追溯期萬歲~,現在國防部真是愈來愈爽了,搞不到一輩子還沒上過半次戰場,就已經退休等領終身俸了,那些軍方高層根本已經是所謂的行政高官了,坐辦公室批公文吹冷氣等退休領終身俸,一個月的薪俸可能是一般人上班數十個月的薪水,待遇真不是一般上班族老百姓比得上的啊~難怪大家都要逃稅,繳稅養這種東西,寧願把錢拿去填海= =
作者: ayou36    時間: 2011-11-13 12:30 PM

官官相護,再多的錢也買不回一條人命~ 人在做,天在看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作者: limpid2009    時間: 2011-11-13 12:38 PM

我認為這筆錢本來就是該判賠的
江父江母花了一大把歲月都在為兒子爭取尊嚴
這筆錢就是這份價值

但是不該是拿人民的錢
該拿的是那些王八高官的錢
作者: chunghanglin    時間: 2011-11-13 12:40 PM

國民黨官僚害人命卻要大家幫他們買單?
太扯了吧!
刑求人家逼人家認罪完全罔顧生命的可貴!
作者: icqe    時間: 2011-11-14 03:00 AM

明明就已經明朗了卻要全民買單
真是笑話 我也非常同情江國慶
旦這是兩回事 陷害他的人當然要全部抓起來
不過應該有難度 看那些高層處理方式就大約能知道會怎樣收尾了
再來就是為何賠償部是那些人來支付卻是拿全國人民的血汗錢來付
還真的是啞巴吃黃蓮有口說不出阿
又印證了一件事 台灣果然是保護壞人跟有錢人有勢的人
欺負沒錢又弱勢的人
作者: 風間菖蒲    時間: 2011-11-19 02: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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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rzkng613121    時間: 2011-11-19 02:19 PM

他的命只值1億318萬5000元?
他得父母後半生有這些錢幹嘛?
用錢去衡量他的生命? 不公平吧
作者: joy5029    時間: 2011-11-19 03:16 PM

這些賠償金應該叫那些當時的有關人員賠償才是
拒絕全民買單~~~!!!
作者: kj7922    時間: 2011-11-19 05: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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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berty721    時間: 2011-11-20 02:21 PM

是覺得該繼續追究
畢竟這才是該做的事情
錢   不是重點
作者: rr253a    時間: 2011-11-20 03: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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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y051096    時間: 2011-11-22 02:46 PM

不只要徹查相關失職人員
該賠的也是要從這些人身上討回來
作者: fish3242    時間: 2011-11-22 10:50 PM

一億多全民買單,應該叫陳肇敏一群人付吧
他們才是殺人兇手,不是我們老百姓阿
作者: poin159    時間: 2011-11-22 10:54 PM

當過兵的人都知道
軍人都想升官
亂抓人...全民買單
作者: a630917    時間: 2011-11-24 06:57 AM

這種事情真的是很怪阿.............................................
作者: lmn0031    時間: 2011-11-24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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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bmfish0731    時間: 2011-11-24 02:22 PM

= =,重點不是錢,重點是要讓錯的人付出代價,
不管是賠錢也好,坐牢也好,
一定要人負起責任!
作者: hl6y3c04    時間: 2011-12-1 11:48 AM

嗯!
所以大官們的最後決定是要我們付錢幫忙大官們擦屁股瞜!

平均每人要付5塊錢
原來繳稅都是花在這種事上面
作者: chunghanglin    時間: 2011-12-1 11:56 AM

這次邱毅說得很好
希望不是國民黨又在玩扮白臉扮黑臉的遊戲,最後唬弄大家放走兇手,又要全民買單
這些人可是領著人民的納稅錢在殺無辜的人啊
作者: robin0803    時間: 2011-12-1 12:31 PM

這根本就是天價耶 要我們買單嗎??
如果真的有辦法叫陳肇敏這些人賠 那我真的拍拍手
作者: bm4eun    時間: 2011-12-1 01:55 PM

賠新台幣1億318萬5000元
個人覺得一樣去當兵.在軍中死亡有的賠幾百萬有的賠上億.差真多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1-12-1 02:19 PM

邱毅告殺人罪??
殺人是公訴罪,從10月到現在都沒有檢察官有動作
邱毅要不要再去告一下地檢署失職?
順便去監察院申請監委出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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