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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真理.啟示. 福音真理.基督徒的九項性質 九種福樂 [打印本頁]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8-30 06:38 PM     標題: 真理.啟示. 福音真理.基督徒的九項性質 九種福樂

本帖最後由 wrsyb 於 2011-8-31 05:05 PM 編輯

基督徒的生命是滿有喜樂的生命,在神的國裡,每一份子都有他的特質。進入神的國不是靠甚麼方法,乃是要重生,聖經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
重生不是靠人想出來的方法,加入某一間教會,或努力行善。重生完全是神的作為,人認罪悔改後,便得神的重生,成為神國的一份子。
重生之後的基督徒該有什麼特質呢?
耶穌有一次帶門徒們上到山上,很生動的刻劃了在神的國中的基督徒該擁有的九項特質,以及擁有這些特質後,他們所得到的「福」。每擁有一個特質,我們就多享受了一個福,多充滿了喜樂。因為「有福」在希臘文裡是快樂的意思。有福了,也可譯為福樂了。



1. 靈裡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諸天的國是他們的。(太五3)
貧窮的人有不滿足、不完全的感覺。就像乞丐一樣,一無所有,有的只不過是從主那裏領受來的,對神來說自己完全破產,心靈中做「乞丐」的人有福了。這個觀念與一般人的看法剛好相反,他們要依靠自己,自滿自足,脫離人的管轄而獨立。
主說:「靈裡貧窮的人有福了。」雙手空空的人有福。自己一無所有,來到主的十字架面前,自己不滿足,不完全,將自己投向神,神會把福帶給你。我們要羨慕的不是一切的財富,乃是貧窮,虛心,仰望神的人。



2.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五4)
並非為離世的人哀慟,乃是為自己的罪哀慟,為世界的局面哀慟。人知道他內心有罪,令神的心傷痛,與神的交通受到破壞,他能為自己的罪痛悔。在主面前為罪痛悔的人,才是快樂的人,有福的人。
哀慟要從心裏開始,整個人被主所佔有,他的外表露出喜樂。主耶穌講了個比喻,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稅吏。法利賽人為自己的義禱告。自認自己比別人好;聖經說,這個人出聖殿仍然帶他的罪,沒有得到改變,他的心沒有喜樂。而稅吏呢?他向神禱告說:「神阿!寬恕我這個罪人。」(路十八9-13)他離開聖殿後,深處滿有喜樂,在神的面前得稱為義。



3.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太五5)
其實很多人誤解主講的這句話,溫柔的人並非外表的個性很馴良,逆來順受的人。人們常把溫柔與軟弱混為一談。聖經中記載最溫柔的人摩西,但他不是軟弱的人,乃是個最剛強的人。第二個謙卑的人乃是我們的主耶穌,祂說:「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且要跟我學。」(太十一29)由此可見溫柔與軟弱是不同的。
溫柔,意即不抵抗世人的反對,甘心忍受。溫柔的人不願奪取人家的權柄,而願意將之放棄。他不會向人報復,而是曉得與人謙讓。有原則的事他不會向人妥協,但在沒有原則的事上,他肯讓步。這是溫柔的人的特質。



4.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五6)
人生中最不易得的東西就是飢渴。
這裡的義是指在行為上是對的。我們需要飢渴慕義,尋求這樣的義,在人面前是正確的,在神前也良心無虧,使我們能進入神的國。
詩人大說:「神阿;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詩四二1)



5.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太五7)
義是將人所當得的給人;憐憫是將人所不當得的給人。如山谷的回聲,回聲與你的說話相同,你講好話,回聲也是好話,你講壞話,則回聲亦是壞話。你憐憫別人,神也會對你有憐憫。
憐憫是基督徒難能可貴的特質,也是「施比受更有福」的表現。



6.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看見神(太五8)。
清心是目的專一,只有一個目標,要完成神的旨意榮耀神。
清心是從人的心裏開始的,人的一切污穢均由心發出。神要對付你,使你有一顆純潔的心可以見神。神看人是看人的內心,不像人看外表。大衛犯不純潔的罪,求神赦免,對神禱告說:「神阿!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詩五一10)



7. 製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五9)。
製造和平的行動是基督徒一件奇妙的工作。主的意思是指某個地方的和平環境被破壞了,有人出來把它重建起和平,那麼此人就有福了。
主要把製造和平的責任託付你,要你把和平帶給你家人,使家庭有和睦的氣氛。主要你做一個製造和平的人。



8.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諸天的國是他們的(太五10)。
在這個不公平、不公義的世界裡,為了追求正直、公義,我們需要付出受逼迫的代價。我們若是飢渴慕義,就要為義受逼迫。



9. 人若因我的緣故,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太五11)
基督徒若為著諸天的國,照其屬天的原則生活為人,就會遭受辱罵、逼迫和毀謗,因為這不是世界上一般人的原則。有人做基督徒要受人的逼迫,這種味道很不好受,但這種基督徒滿有喜樂。初期教會的殉道者,他們死時充滿喜樂,是超然的,非凡的喜樂。主給他們的喜樂作為受逼迫的補償。在受苦時,主耶穌還勉勵我們說:「應當喜樂歡騰,因為你們在諸天之上的賞賜是大的。」

盼望我們都成為「有福」的人!


參考
1. 恢復本聖經註解
2. http://www.edzx.com/chajing/topics/99Others/99KT06.htm

心得:
我貼這文章是為了那〞基督教徒的十種特徵〞,世人看基督徒或許跳脫不了那些感覺
但我卻要說我們基督徒就是有這樣的福份,我們也希望世人能得著這些福份。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9-2 08:31 AM

沒人回應....

反道是〞十種特徵〞一直有人在發文...

好文寂寞啊!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9-2 12:30 PM

本帖最後由 waroro 於 2011-9-2 12:35 PM 編輯

昨天我有回應耶 (昨天版面不大一樣)...

但是不曉得回文哪裡去了?

被版主刪了嗎?

如果是就算了,緣分不具足,就不強求了

作者: gbo700    時間: 2011-9-3 12:33 AM

我覺得你的引言好像在亂解聖經= =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9-3 08:25 AM

回復 4# gbo700


會嗎?

你可以先去看看作者所引用的經節有沒有錯誤

再看看他的解釋是不是合宜!
作者: gbo700    時間: 2011-9-4 01:41 AM

回復 5# kschang

我是對第二段有疑慮,不是第一段。

可能是我們的角度不同吧!
我覺得要進入天國不見得要擁有這九個特質。
而是要擁有純潔心靈即可,因為耶穌說過,要進入天國要先變成小孩子。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9-5 03:06 PM

本帖最後由 waroro 於 2011-9-5 03:08 PM 編輯
我覺得要進入天國不見得要擁有這九個特質。
而是要擁有純潔心靈即可,因為耶穌說過,要進入天國要先變成小孩子。
gbo700 發表於 2011-9-4 01:41 AM

記得 ks 大大說過,只要信就可以進入天國,神的國。

所以進入天國,神的國的條件為何?眾說紛耘....

基督信徒們,是不是該釐清清楚?也讓其他人可以檢視自己。

這是很重要的,否則到時條件不符合,麻煩可就大了。

作者: gbo700    時間: 2011-9-5 05:57 PM

本帖最後由 gbo700 於 2011-9-5 06:00 PM 編輯

回復 7# waroro

如果不是W大誤解了KS的意思,就是KS誤解了聖經的意思。

聖經中耶穌說過的進天國的標準很顯而易見。
「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力賽人的義,絕不能進天國。」
「你若要進入永生,就該遵守誡命。」
「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所以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另外,讀聖經要有個基本常識。
聖經中說的「義」,不是古書中「捨生取義」我們所認知的義。
聖經中的「義」( Righteous / Righteousness ) 是指:嚴格遵守律法,絕不違背。

當你完全遵守耶穌的律法時,就會誠實、純潔、簡單,如同小孩子一般,不知道權力、金錢、與性慾為何物。當然我們也會有這樣的人如何適應複雜的社會的疑慮。
但是只有這樣知義行義的人才能進入天國。

在基督徒,
基本的律法是十誡;
進階版是摩西律法;
完全版是耶穌的律法,就是福音書教授的那些。(耶穌說過:「藉著傳統,廢了上帝的話。」的那些文士和法力賽人是「假冒為善的人」,希望門徒們不要犯了同樣的錯。)

在佛教徒,要遵守的誡律應該是:
基本的, 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進階的,除五戒外(不邪淫提升為不淫),還有:過午不食、不坐高廣大床、不打扮和享受歌舞;
高等的,不殺生、不偷竊、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語、不綺語、不貪婪(貪)、不惱怒(嗔)、不邪見(癡)。

相較之下,我是覺得基督徒的律法容易多了。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9-5 06:46 PM

「你若要進入永生,就該遵守誡命。」

另外,讀聖經要有個基本常識。
聖經中說的「義」,不是古書中「捨生取義」我們所認知的義。
聖經中的「義」( Righteous / Righteousness ) 是指:嚴格遵守律法,絕不違背。gbo700 發表於 2011-9-5 05:57 PM

這些話,我完完全全同意。

大大讀的應該不是ks大推薦的"聖經恢復本"吧?

我曾就"信就得永生",與ks大討論過多次。

ks 大是認為,只要信,不管是否守戒律,是否犯罪,都能得永生。

我說這樣誤解聖經了,好像把耶穌變成是非不分,或包庇犯罪的神了。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9-6 10:18 AM

本帖最後由 kschang 於 2011-9-6 10:22 AM 編輯

回復 9# waroro

你又再亂解釋了!

那從另一位說要轉回像小孩子而言好了!

你看過那個小孩子會〞不犯罪〞?

每個成人都瞭解小孩子的罪不是罪,因為他們不認識罪,且他們活在愛裡。

而我們基督徒就是活在愛裡的人,我們回轉如同孩子,且我們是尋求神的愛來成全我們

而不是刻意去達到神的義來造就我們。

你這個人就是只想叫人離開神的愛,離開對神的信…

就像前一陣子你說你敢向神喊叫說我遵守了你的律法!!!! 你真敢對自己的良心說這句話嗎??

以及我什麼時候說過可以犯罪的?那是你自己的認為!

別把知道自己是不能行善和不犯罪的認知刻意去犯罪的行為劃上等號!

因為你在佛裡面修行了 大半輩子,只要佛跟你說你還有前世的因未償,你就永無翻身的一天。

而在我們,得著神做我們永遠的生命是在得救的那天起就開始。

神的應許就必堅固我們直到永世裡,與神合一同享永遠的福份。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9-6 11:16 AM

本帖最後由 waroro 於 2011-9-6 11:21 AM 編輯
回復  waroro

你又再亂解釋了!

那從另一位說要轉回像小孩子而言好了!

你看過那個小孩子會〞不犯 ...
kschang 發表於 2011-9-6 10:18 AM

我會故意質疑大大,是要避免初學者搞錯,以為犯罪沒關係,只要口裡稱信就好。

我也希望大大能將這問題講的更詳細,不要口號式的傳教。

其實信就能得永生,這話是對的。因為耶穌不會妄語的。

約 3:15 叫一切信入祂的都得永遠的生命。
約 6:47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遠的生命。

一個人犯再大罪業,臨終時只要深切懺悔,全心求耶穌救贖,耶穌還是會救的。

但耶穌也這麼說過,不單信還強調行的重要:

雅 2:24 可見人得稱義是本於行為,不是單本於信。
雅 2:26 身體沒有靈是死的,照樣,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5:8 人若不供養自己的親屬,尤其是自己的家人,就是棄絕了信仰,比不信的人還不如。
太 7:21 不是每一個對我說,主阿,主阿的人,都能進諸天的國,惟獨實行我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耶穌矛盾了嗎?

其實沒矛盾,但很多信徒不求甚解,執持片面,可能會誤人誤己。

這麼說,只信卻不遵守律法,是可能得救,但機率微乎其微,萬人難出一人。

為什麼?

不遵守律法,表示造太多惡業,這些惡業在臨終時現的業境,會讓人忘了主耶穌。

所以在那種業境下,要能全心全意全魂愛神,是極其困難的,要有大善根大福德大因緣。

這就是耶穌說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耶穌沒有分別心,所以耶穌的救贖,像陽光一樣,不分善人惡人。

只要你肯信耶穌,肯請耶穌救贖,耶穌都會接納你。

問題的根本在於行為,若不遵守律法,造的業會讓你臨終顛倒忘了耶穌。

對於臨終的人,我們可以只講信就得永生,要他全心求耶穌救贖。

但對一般教徒,我們要強調行為律法,因為口裡稱信是脆弱的。

真信的人會怎樣呢?有神蹟能治病。

可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在我的名裡趕鬼,說新方言,
可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致死之物,也絕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如果沒有這些神蹟,不要說自己多信,我會覺得你的信是表面的口頭上的。


還是乖乖按律法行事。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9-8 10:14 AM

回復 11# waroro


哈哈哈!!

所以你就是那種依據律法想得神稱義的〞自義者〞

在我們信的人裡面,不用擔心律法的〞威脅〞,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罪有耶穌基督的寶血來遮蓋。

那你呢?以為行的善多了,就能抵以過的罪?以為律法行得準了,就能夠自許為義?

明明就是活在自己的〞買賣觀念〞…

而你到現在仍是不能瞭解〞知道自己是罪人〞跟〞刻意犯罪〞 是不能劃上等號的!

在神面前我本就是罪人,所以我需要耶穌基督救贖的血,且是不能離開的。

而且我願意尋求祂的喜悅和生命來加添在我裡面。

若你還認為神的喜悅和生命會加添在一個不斷刻意犯罪的人身上,

那是否就表示你所認知佛的福報也會在一個刻意犯罪的學佛之人身上加多?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9-8 02:42 PM

在我們信的人裡面,不用擔心律法的〞威脅〞,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罪有耶穌基督的寶血來遮蓋。

那你呢?以為行的善多了,就能抵以過的罪?以為律法行得準了,就能夠自許為義?

明明就是活在自己的〞買賣觀念〞…
kschang 發表於 2011-9-8 10:14 AM

大大知道聖經裡提到律法多少次嗎?

虧聖經提了幾百次,大大卻完全不懂律法的意義,進而忽略它。

律法不是行善,不是用來抵過的...

律法是用來清淨自己,當自己清淨了,就能與神合一。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9-9 01:42 PM

回復 13# waroro


你錯了!

神頒布律法不是為了讓人潔淨自己,而是讓人明白自己是如何的活在罪裡!


在神眼中人做好、行善是本該行的事,怎會是由律法來執行呢?

就算是世間的律法立的本意也是讓人知道那是件錯事,不要去犯,甚至也是為了保護。

這樣律法算是幫助人潔淨嗎???

神潔淨人的方法是用祂的血,是要人歸入祂的名裡,這才是聖經中重要的啟示。

你若不接受這些,不過証明你仍想靠自己試圖去達到律法上義的要求,但可惜的是沒有一人達得到。

但在耶穌基督的寶血、在基督永遠的生命裡,神看的是寶血,神看的是基督生命的活出,

不是你個人的好壞。

只是你仍要注意的是:認識自己是罪人而留在基督的寶血之下和刻意去犯罪而事後功德迴向是不一樣的。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9-9 02:15 PM

本帖最後由 waroro 於 2011-9-9 02:24 PM 編輯
神頒布律法不是為了讓人潔淨自己,而是讓人明白自己是如何的活在罪裡!
kschang 發表於 2011-9-9 01:42 PM

是的。

所謂讓人明白自己是如何的活在罪裡,就是讓人知道自己不夠清淨。

藉律法來檢視自己,不去違背律法,漸漸就能清淨自己,逐漸與神合一。


用寶血一說,只是一種比喻法。

否則耶穌都已經流過寶血潔淨了,那一切都該潔淨了,不是嗎?

為何還有罪存在?

難道要為每個人,要為來世無限多人,還要流無限次的寶血?

聖經有很多比喻之說,要能知道,否則就死在文字相裡了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9-10 11:22 AM

回復 15# waroro


所以才叫你不要落於律法那種轄治的觀念裡。

你以為你自己能合於律法的要求嗎?? 終其一生你是不可能的!

前一秒或許你是,但後一秒你就又不是了!

這樣永在律法的定罪之下,你真有得潔淨的一天嗎?? 別忘了,自義也是一種罪喔!

所以基督耶穌的寶血是真實的,這也就是我說我們是讚美基督的救恩,而不是向神喊我們成全了律法。

因為我們知道我們自己是罪人,若不在基督裡,若不留在主的寶血之下,我們所想所做的,無不有罪的沾染。

當我們是在基督裡行事為人時,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在神的救恩裡,就是神的稱義裡,這樣我們的罪就得以被對付。

所以在我們能得神稱義不是憑著我們守律法,而是我們留在基督耶穌的寶血之下。

但你的佛是如何?我還曾聽過一個故事(忘了以前有沒有提過)..曾有位你們的修行者,己經算修得不錯了,

但至終卻因著最後的念頭是心繫著自己所眷養的一頭牲畜,竟輪迴至畜牲道!!!

當初我聽這故事時,還覺得那人〞 道心不堅〞,不過這事現在想想,你的佛根本對萬物無情,不然他怎能涅磐??

因為照那故事來看,他當不斷的輪迴來救世人才對!除非他根本己經心不在世!

而我們的主卻是長遠活著,且在父神面前(以子的身位)不斷為我們代求,且做我們的中保,這樣的愛才是永恆不敗落的。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9-21 08:58 PM

那個十種特徵的老文又被挖出來了

所以我只好自己回文一下,也就這篇文讓大家看一看。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9-22 03:33 PM

好文寂寞 一直沉

歪文每每有人回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9-22 06:48 PM

但你的佛是如何?我還曾聽過一個故事(忘了以前有沒有提過)..曾有位你們的修行者,己經算修得不錯了,

但至終卻因著最後的念頭是心繫著自己所眷養的一頭牲畜,竟輪迴至畜牲道!!!

當初我聽這故事時,還覺得那人〞 道心不堅〞,不過這事現在想想,你的佛根本對萬物無情,不然他怎能涅磐??

因為照那故事來看,他當不斷的輪迴來救世人才對!除非他根本己經心不在世!

而我們的主卻是長遠活著,且在父神面前(以子的身位)不斷為我們代求,且做我們的中保,這樣的愛才是永恆不敗落的。kschang 發表於 2011-9-10 11:22 AM

不是佛不救他,是他臨終心顛倒貪著,自己障礙自己,看不到佛的接引。

神的接引也是一樣的。

基督教徒常說,神給我們自由意志,所以當人自己心顛倒貪著,神造樣也帶不走你。

你貪著你的家人,財產,寵物等,神當然隨你意志,讓你輪迴再續前緣。

所以平時才要守戒,去除貪瞋癡,以免臨終心顛倒,可見律法的重要。

作者: view0612    時間: 2011-9-22 09:5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9-22 10:42 PM

本帖最後由 kschang 於 2011-9-22 10:56 PM 編輯

回復 19# waroro

這你就不曾瞭解神的愛和神的救恩了!

因為神的愛在屬祂的人身上曾不稍移,神的救恩在屬祂的人身上必得成就。

你忘了神就是愛嗎?你忘了神是信實的嗎?

若你以為自由意志會使神的應許落空,那是因為你從來就不曾屬於祂。

別說什麼你信耶穌,那是你在多神論下的心思!你從不曾認為祂是獨一的神,絕對的主。

別說什麼你相信聖經,那是你自己心思所讀出的意思!你從不曾在乎祂所啟示的旨意。

在我們,我們也知道自己的心會偏離,但神是掌管一切、是全能的主,祂終會帶領我們達到祂的應許。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9-23 11:19 AM

回復  waroro

這你就不曾瞭解神的愛和神的救恩了!

因為神的愛在屬祂的人身上曾不稍移,神的救恩在屬 ...
kschang 發表於 2011-9-22 10:42 PM

這跟另一篇類似問題,重複一份,造福有緣。

放心,阿彌陀佛無量光無量壽,一直在放光接引遍法界虛空界所有眾生。

你的神或耶穌,我想也是一樣。

問題的根本,在於你是否見到祂們,願不願意跟祂們去。

這有幾種情形:

1. 與祂們無緣。

不知道祂們的人,自然與祂們無緣;知道祂們的人,不信也是無緣。

所以信是一切基礎,基督教或佛教都是如此。

2. 信,但放不下。

臨終時,放不下親人,放不下財產,阿彌陀佛或耶穌來接引,你還不想去。

怎麼辦?只好再輪迴去跟你的親人財產在一起。

3. 信,但業境現前,忘了或見不到祂們。

往昔所造諸業,現不同業境,地獄境,天堂境,債主親人美女帥哥假神佛來等。

就隨業境輪迴去了。

以上所說,1是信,  2是願, 3是行,也就是戒律。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9-23 12:52 PM

本帖最後由 kschang 於 2011-9-23 12:56 PM 編輯

回復 22# waroro

福音要傳遍居人之地,然後未期才來到,這是神給這世代的期限,跟信不信無關緊要的。
你所提到的信是屬個人的,但我們的信是源自於神的應許,我們的得救是由於神的揀選,
所以你的信不過是像在馬太福音裡主所說的那班僅會呼叫祂為主,卻不願接受父旨意的人。

放不下本就是人的天性,所以你的佛就是放下你們安心去涅磐的人…難怪什麼事都跟他無關!
神是要人把憂慮卸給祂,但什麼才叫做卸給祂呢?就是禱告於祂,使神的平安和智慧進來做仲裁。這樣做可遠比你那種推給無來由的因果和輪迴真實多了!

最後一個更是可笑了,你又回到了律法的轄治之下!你真能每分每秒克制自己的心思意念嗎?
相信主寶血的功效!只要你記得你是有資格回到神施恩的寶座前,你就能得憐憫,受安慰。

問題是........你不信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9-23 01:37 PM

最後一個更是可笑了,你又回到了律法的轄治之下!你真能每分每秒克制自己的心思意念嗎?
相信主寶血的功效!只要你記得你是有資格回到神施恩的寶座前,你就能得憐憫,受安慰。
kschang 發表於 2011-9-23 12:52 PM


箴 28:9 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禱告也為可憎。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9-23 01:50 PM

本帖最後由 kschang 於 2011-9-23 01:52 PM 編輯

回復 24# waroro

另一方面才在說舊約摻雜,現在又用舊約來約束人?

你是指我不聽律法嗎?是啊!誰喜歡聽律法來行事?

所以我們是聽基督的話來禱告,使我們的禱告是滿載著基督的恩典和對神的讚美。

這樣的禱告不聽律法嗎?我相信不會!而且就是還是最蒙垂聽的禱告。

不過你們佛教裡按理來說是沒有禱告一說…那你們跟他說啥?印象中...學佛不可像求神!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9-23 02:27 PM

回復  waroro

另一方面才在說舊約摻雜,現在又用舊約來約束人?

你是指我不聽律法嗎?是啊!誰喜歡聽 ...
kschang 發表於 2011-9-23 01:50 PM

舊約是摻雜,但很多真理,很多真神的話在其中。

把一些風俗的,殘酷的,殺人的濾掉,舊約很棒的!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9-24 08:36 AM

回復 26# waroro

神的作為光明磊落,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所以何以要把那些拿掉?

你不喜歡看那些,是因為佛教的經典裡都是歌功頌德的多吧?

雖是如此我也曾看過一本書(印象中是佛經宇宙人紀事)寫過,指阿含經裡的某處淨土幾乎是〞性愛天堂〞,

人在樹下,只要不是親子關係,樹木還會幫忙長出床來,你沒讀到嗎?

不過那些跟人的世界差太遠了,他愛怎麼說都可,無從考察。

反而聖經你不想看的那些事蹟,反而幾乎都能查驗得到,如此一來,到底誰才是真實貼近人的?

那一個才是真實的顯現在人前? 不是像塑化劑一樣讓人傻傻分不清楚!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11-26 10:26 PM

那個煩人的十種特徵又浮上來了

所以我只好再把這文給推上來了
作者: 柳天祐    時間: 2011-11-26 10:45 PM

回復 28# kschang


    雖然我不清楚到底怎麼回事...但是總覺得因為別人上來  然後這樣的理由...感覺不是很好...既然是自己所堅持的真理  不是應該要好好的去抗爭嗎...
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力爭到底 輸了 就問隊友 到底是怎麼回事 是自己錯 還是沒學通
自己錯了  就改善  沒學通 就學通 然後即倒敵人  或是認同敵人
認同  自然沒事  擊倒 也證明自己與真理  如果對方耍賴  就發文來表達遺憾 想不到信仰其他宗教居然會是這樣

這是我的想法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11-27 07:27 AM

回復 29# 柳天祐

閣下前後文看來....矛盾!

到底是要劣者去抗爭呢?還是發文表示遺憾?

不過我重新將這文給推上來,一面即是抗爭,一面也是表遺憾。
作者: 柳天祐    時間: 2011-11-27 08:59 AM

回復 30# kschang


    原本想打很多 但是 看了看  我實在是沒有打錯  反正畢竟這是你們學術性質上(畢竟宗教討論版在這邊算是學術文化  就先姑且這樣劃分)的爭辯與討論  其實我是可有可無  看不看太懂其實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必要了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11-27 11:49 AM

雖是如此我也曾看過一本書(印象中是佛經宇宙人紀事)寫過,指阿含經裡的某處淨土幾乎是〞性愛天堂〞,

人在樹下,只要不是親子關係,樹木還會幫忙長出床來,你沒讀到嗎?
kschang 發表於 2011-9-24 08:36 AM

我倒真的沒看過耶~

願聞其詳。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11-27 04:02 PM

回復 32# waroro


    剛好作者在自己的網站上有寫到相關的簡介,自己去看吧!

http://www.thinkerstar.com/lu/books/agama/a2-2.html
作者: tiredpoor    時間: 2011-11-27 05:08 PM

回復 33# kschang


嗯.....俺看了
那個世界不錯,值得去^^
阿含經真是好書啊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11-27 09:14 PM

回復 34# tiredpoor


    問題是....真的存在嗎??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11-28 12:23 PM

本帖最後由 waroro 於 2011-11-28 12:25 PM 編輯
    剛好作者在自己的網站上有寫到相關的簡介,自己去看吧!
kschang 發表於 2011-11-27 04:02 PM

喔... 那說的是佛教四大部洲的北俱盧洲。

北俱盧洲人  壽命定千歲
西牛賀洲人  壽命年五百
東勝神洲人  二百五十歲
南瞻部洲人  壽無定 (我們就是在南瞻部洲)

北俱盧洲人行善業,所以果報好,堪稱人道中最快樂的世界。

但是........

他們還是人,六道中的人道,還不是天界,更不是佛教的淨土喔

佛教經典真是說的太廣了,將他方世界都介紹給我們認識。


但希望不要搞混才好。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11-28 12:31 PM

本帖最後由 waroro 於 2011-11-28 12:35 PM 編輯

所以啊,很多修道人修到天界就被吸引住了,天女美,衣食無虞.....

基督教,如果沒有定功,應該也是被接引到某天而已 (聖經用詞千年國)

如果到千年國好享樂,不再精進,最後可能到不了新耶路撒冷,而再墮落。

補充公案一則:

從前師子覺菩薩、無著、天親,是非常好的同參道友,都是修彌勒淨土的。
三個人有一個約定,那一個人先往生,生到那邊去,回來報個信。
師子覺先往生,去了很多年音訊都沒有,沒回來報訊。
以後天親菩薩往生,過了三年,回來給無著菩薩報個訊,他生到兜率內院。
無著菩薩就問他:「你怎麼去了三年才回來報訊,怎麼這麼久?」
他說天上的時間長,我不過到彌勒菩薩面前打個轉就回來,那裡曉得這個世間就三年了。

在他那裡才幾分鐘而已,很快就回來報訊。
他就問師子覺到那裡去了?
天親說:「他生到兜率天,在外院遇到許多天女,他已經被迷了,沒到內院去,在外院享樂。」
諸位想想看,以師子覺的修行功夫,從外院到內院,在外院就墮落,可見不容易!
沒有往生淨土穩當。這就是說,你有沒有能力經得起誘惑。

我們人間的美女不算美,天女可了不得,你有能力不受迷惑嗎?
一受迷惑又搞三途六道,這多可怕!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11-28 12:53 PM

回復 37# waroro

呵呵呵.......

原來在你的淨土裡還有那些有的沒有的,果然佛不可信!佛法更不可信矣...

佛跟你說了一堆的天馬行空,你只能他說了算!
佛法讓你兜大半天圈子,最後你仍是救不了自己!

神不跟你說三層天上有什麼,因為那是屬祂的,你也不需瞭解那些,
因為祂給人的定命就是在地上,在祂所造的天地裡,人要成為祂的榮耀和彰顯。

神的救恩從沒有要你去達到什麼,唯一的要求就是你要信入祂,接受祂,
其它的一切祂就能帶領著你達到。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11-28 01:47 PM

呵呵呵.......

原來在你的淨土裡還有那些有的沒有的,果然佛不可信!佛法更不可信矣.. ...
kschang 發表於 2011-11-28 12:53 PM

其實道理都是一樣的,因為真理是一。

基督教與佛教經典雖繁簡有差,但道理也是一樣的。

不要執著於文字相 (神啦,佛啦等),但這要人自己去體會。

看看前面公案,對照聖經,就可知道淫不能到淨土,不能到新耶路撒冷。

太 5:28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婦女,有意貪戀她的,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林前 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受迷惑,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同性戀的、
林前 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啟22:15 城外(新耶路撒冷聖城) 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和一切喜好並編造謊言的。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11-28 02:17 PM

回復 39# waroro

你上述的內容確實都在〞淫〞的範圍內

但別忘了你們似乎也把夫妻間的性愛也〞歸納〞進去了.....

神所要建立的新耶路撒冷在未成就之前,人生命的延續就在你我這些凡夫俗子的"性愛"裡面

在永世裡雖沒有提及性愛的部份,但不一定沒有!

況且...神要人生養眾多,無性愛何來生養?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1-11-28 05:26 PM

神所要建立的新耶路撒冷在未成就之前,人生命的延續就在你我這些凡夫俗子的"性愛"裡面

在永世裡雖沒有提及性愛的部份,但不一定沒有!kschang 發表於 2011-11-28 02:17 PM

基督教有很大部分是在講天乘,天乘是不需完全斷淫的。

大大是老修行,不應只著重在天乘,應該要更進一步,好好體會祈禱啦、在靈裡等靜定功夫。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1-11-28 06:44 PM

回復 41# waroro

呵呵

又扯進來一個新名詞啦...天乘???

那種非人的項目不用去〞幻想〞啦

好好想想本話題的九種福樂,就遠比你以為的修行要好上太多太多了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1-5 01:51 PM

那個 十特徵 又冒出來了

所以自己來推一推.....
作者: kiss770203    時間: 2012-1-11 03: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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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2000    時間: 2012-4-15 0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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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5-7 06:21 PM


這帖沉太久了

老是見那十個特徵在版面的第一二頁,

我只好自己多推一點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5-15 09:12 AM


真是奇了~

這樣的性質和福樂,這樣的正面能量不去思想看看,就一定要去看那些負面?

不過什麼樣的人就喜歡看什麼的事物....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6-25 09:45 AM


那老文再浮,我也不能讓這文再沉!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11-2 03:20 PM

那老文再出,所以本文也該再現了!

回文也要回好一點,我可不想對號入座!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11-5 09:40 AM


為何人們就是不看正面的,老是喜歡負面的呢?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11-6 10:04 AM


基督徒的性質與喜樂 總是被人忽略
作者: celeron2012    時間: 2012-12-5 08:01 AM

gbo700 發表於 2011-9-5 05:57 PM
回復 7# waroro

如果不是W大誤解了KS的意思,就是KS誤解了聖經的意思。

在看完所有回文後 到目前為止 您對聖經裡"義"的了解 算是最有建樹的

多數基督徒在"因信稱義"的了解上 是以個人與基督的關係為基礎 注重"信德"(FAITH)的得失
人的過錯(罪)唯有藉由"信德"(FAITH) 而可得到救贖 人的行為本身無論做何善事在無信德的情況下皆無法得到救贖 唯有接受基督為唯一的主與救贖者 人在接受並受洗後所有罪行皆因此而赦免 並得到"絕對"的救贖 (saved) 並對於行善並不排斥但對此行為是為了彰顯上帝的恩德與本身的救贖無關.

此論點有不少問題 當然最大的問題在於 信了基督就可得"絕對"的救贖 那問題就來了 是否信基督的人就可以"無惡不做"同樣上天堂? 在此基礎上 "唯有接受基督為唯一的主與救贖者 人在接受並受洗後所有罪行皆因此而赦免 並得到"絕對"的救贖 (saved)" 答案會是肯定的. 而此論調還是有人尊崇不已. 當然這論點已然違背 聖經中不少經文 例如:

瑪竇福音第七章第二十一至三節:
"不是凡向我說『主啊! 主啊!』的人,就能進入天國;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到那一天有許多人要向我說:『主啊! 主啊! 我們不是因你的名字說過預言,因你的名字驅過魔鬼,因你的名字行過許多奇跡嗎?』 那時我必要向他們聲明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吧! "
雅各伯書第二章第十四至二十六節: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德,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難道這信德能救他嗎?假設有弟兄或姐妹赤身露體,且缺少日用糧,即使你們中有人給他們說:「你們 平安去罷!穿得暖暖的,吃得飽飽的!」卻不給他們身體所必需的,有什麼益處呢?信德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自身便是死的。也許有人說:你有信德,我卻有行為;把你沒有行為的信德指給我看,我便會藉我的行為,叫你看我的信德。你信只有一個天主嗎!你信得對,連魔鬼也信,且怕得打顫。虛浮的人啊!你願意知道信德沒有行為是無用的嗎?我們的祖宗亞巴郎,把他的兒子依撒格獻在祭壇上,不是由於行為而成為義人的嗎?你看,他的信德是和他的行為合作,並且這信德由於行為纔得以成全,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巴郎相信了天主,因而這事為他便算是正義,』得被稱為『天主的朋友。』 你們看,人成義是由於行為,不僅是由於信德。接待使者,從別的路上將他們放走的辣哈布妓女,不也是同樣因行為而成義的嗎?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 同樣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所以比較完整的"因信稱義" 如下:
1. 人的過錯(罪)唯有藉由"天主恩賜之德"(sanctifying grace)而可得到救贖 人在接受並受洗後所有之前所犯之罪行皆被赦免 並被受予"天主恩賜之聖德"
2. 一個教徒是否具有信德端看於該教徒在平日的言行舉止中的行為. 瑪竇福音第七章第二十一至三節說明了 一個教徒可以因未悔改在受洗後所犯之重罪而失去"天主恩賜之德" 並有可能因此而下地獄.
3. 雅各伯書第二章第十四至二十六節說明了 信之可稱義原因在於其信是活的 其信成就天父之意 並非一般人所稱 "信了就有絕對的救贖" 若是如此 魔鬼的信德比人還強 為何魔鬼並未得到救贖?

作者: 風人客    時間: 2013-1-25 08: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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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3-1-25 08:54 AM

風人客 發表於 2013-1-25 08:14 AM
呂應鐘(1948年—),台灣宜蘭人,台灣UFO研究教父[1],身心靈合一醫學提倡人

我先前就有回覆於他人了!

http://www03.eyny.com/forum.php? ... 2&pid=199682498

內容如下:

 鬱單曰人若於女人生染著,隨心所愛,迴目觀視,彼女知情,即來隨逐,其人行至於樹下,所將之女,若是此人母姨姊妹親戚類者,樹枝如本,不為下垂,其葉應時萎黃枯落,不相覆苫,不出華果,亦不為出床敷臥具。若非母姨姊妹等者,樹即低枝,垂條覆蔭,枝葉成鬱,華果鮮榮,亦為彼人出百千種床敷臥具,便共相入於樹下,隨意所為,歡娛受樂。

  這是描述地球男女情愛狀況。當時可以「隨心所愛」,而樹枝會分辨有否親族關係,若沒有親族關係,就低垂檔起外界視線,並舖敷出床具來。實在令人無法想像佛陀會描述此種「情愛天堂」之實況,和一夫一妻制相牴觸哩!
作者: 風人客    時間: 2013-1-25 09: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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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3-1-25 10:43 AM

風人客 發表於 2013-1-25 09:33 AM
請你在確認一下'''這是那個板'''出板社是那家''''

佛教在台灣是主流宗教'''因此很多人在論經說道''


真不清楚你的重點是什麼!?

出版社?百善書房出版
http://www.thinkerstar.com/lu/books/agama/index.html

全文?阿含經全文還是單純那本書的全文....阿含經全文我是沒看過。

但書的全文我以前是曾全文讀過,呂先生是用其〞科學〞的角度來看那幾處的經文,當時對他的見解是覺得滿合理的。

那時他也有另一本書,對聖經的多處地方用〞科學〞的角度,只是看了後反而覺得...好科幻的感覺!

而那時的我還算是個傳統宗教徒(道佛不分)。
作者: 風人客    時間: 2013-1-25 1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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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3-2-14 08:28 PM



那個老文章又被推上來了! 所以我再讓這文章也浮上來!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3-2-18 10:53 AM


把這正向的好文多回回才是,讓那負面的沈下去啊!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3-2-21 11:34 AM



我只好自己多努力些,讓這篇文章多浮上來幾次....
作者: shikaibbs    時間: 2013-2-23 0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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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3-2-23 10:40 PM

shikaibbs 發表於 2013-2-23 01:27 AM
首先,我想你在這裡提出的是這篇文章
www。thinkerstar。com/lu/books/agama/a2-2.html
但是,你是否有看 ...


呂先生的文章我當時是覺得〞合理〞,而且也算是一種〞科學〞的看法,
即然拿〞演化論〞來看聖經了,用個外星人論來看佛教不也可以?
至於他本人我不能論斷什麼,不過聽說他的兒子跟我一樣是基督徒。

看到非洲民族不穿上衣....我只有想到福音傳到了沒?
因為福音沒傳遍居人之地,主的日子就不會來到!
作者: shikaibbs    時間: 2013-2-24 01: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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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3-2-24 06:58 PM

shikaibbs 發表於 2013-2-24 01:07 AM
能不能用一點邏輯的思考
他是什麼學術背景的人?
這些東西又是在什麼樣的場合裏出現的?



呂先生如何我不想討論,你若想更多的認識他,相信你可以連絡上他。

看來你對聖經只著眼於〞神蹟奇事〞,其實其中也有不少合乎科學的範疇內。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1gospel/books/read.asp?chap=11-014-003-07
其中內容是很多年前了,而且其作者也早己過逝多年。

不過佛道裡的神蹟奇事也不少,要不要也討論一下呢?


喔~你若真有宇宙這樣〞宏觀心〞,照理說你不來這裡討論才是。

神量給我們的範圍就是在地球而己,所以不像呂先生解釋佛經一樣,把範圍拉那麼大
因為那些是屬神的範圍,我們只需在完成自己的 〞本份〞即可。

作者: shikaibbs    時間: 2013-2-24 1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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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3-2-25 08:48 AM

本帖最後由 kschang 於 2013-2-25 08:49 AM 編輯
shikaibbs 發表於 2013-2-24 11:15 PM
我請你用點邏輯的思考,
想清楚以後再回答我你是否真的相信他文章內所說的事?
結果你說你不想討論呂先生 ...


就把你認為那把聖經負面經文列出的網站和我拿出呂先生的文章好了!

你寫得那網站是合理嗎?是聖經全文真正要表達的樣貌嗎?

活物之血是因著〞吃〞的限制才特別提出的,所以不準以色列人吃血製品。

利未記:
11:9        水中可喫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裏,無論在海裏或河裏,有鰭有鱗的,你們都可以喫。
11:10        凡在水裏滋生的物,並在水裏的活物,無論在海裏或河裏,無鰭無鱗的,對你們都是可憎之物。
11:11        這些對你們總是可憎之物;你們不可喫牠們的肉,牠們的屍體也當看為可憎之物。
11:12        凡水裏無鰭無鱗的,對你們都是可憎之物。

所以水母當年並不在神許可的範圍內,若你硬要拿此條例來認為聖經所言不足,那是你的認為。

我相信有真正宇宙宏觀之人,現在大概還在追尋宇宙之奧秘,應該沒時間來這找宗教之間的爭論。
作者: shikaibbs    時間: 2013-2-26 1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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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3-2-27 10:20 AM

shikaibbs 發表於 2013-2-26 11:30 PM
那個網站裏的文章合不合理?是不是聖經全文真正的樣貌?
我又不是基督教徒,更不會閒著沒事拿本聖經研究 ...



反正在我就是不要吃血製品就好了,也就是我所吃的葷食中沒有血即可。

至於艾伯斯醫典??為何網路上資訊只有〞引用〞,而沒有更多相關的出處和考據研究的資料?
如此一來這部醫典是真有?還是只是被拿來穿鑿附會用的?

我可沒說天文學家沒有宗教信仰,我是覺得他們光是忙自己的學術研究就夠了
可沒時間來這裡跟大家閒嗑牙.......





作者: shikaibbs    時間: 2013-3-3 11: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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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3-3-4 01:59 PM

shikaibbs 發表於 2013-3-3 11:52 AM
有時候真會覺得你的網路是壞掉了嗎?
為什麼你總是不能查到有用的資訊呢?


不是網路的問題,是在下只尋找〞中文〞的資訊.....

對於那醫典我想我大概沒啥時間去看,所以從你給的資料〞快速〞瀏覽一遍後....

穿鑿附會的可能性是大的了!

因為跟你前述的資料似乎沒有太多相關的記載!

也就是說醫典上或許只有提了一個點而己,有心人就用這個點來放大,以達到他廣告的目的!

這種事在宗教詐騙事件上也常見!
作者: shikaibbs    時間: 2013-3-4 07: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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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3-3-5 10:16 AM

shikaibbs 發表於 2013-3-4 07:33 PM
不是告訴你了有參考資料和延伸閱讀
隨便看看就可以認定它穿鑿附會的可能性是大的!
你會不會太看不起那些 ...


應該說不夠詳細的資訊不能作準才是!

而且你給我的資料和先前的資料比對下來,能夠比較相關的資料真的不多啊!

以及相關研究若多,照理說更多會有許多文獻資料才是....但點進去似乎還好...

不過這裡畢竟是宗教討論區,別跑提了喔~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3-5-13 12:01 PM


雖然這文章被多了許多不太相關的回文,

因著負面的老文章即然再出,我這篇文章自然也要再自己推一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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