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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罵下屬bitch 女經理丟職 涉重大侮辱違《勞基法》求復職敗訴 [打印本頁]

作者: carr55    時間: 2011-5-10 09:04 PM     標題: 罵下屬bitch 女經理丟職 涉重大侮辱違《勞基法》求復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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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mo0588    時間: 2011-5-10 09:06 PM

嗯! 這則新聞又告訴大家,說話留點口德。
別老是拿「言論自由」當藉口。
作者: 毛a    時間: 2011-5-10 09: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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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chgod    時間: 2011-5-10 09:40 PM

做人不要太絕,留點餘地給別人,生活會過得更開心一點!
作者: bb907846    時間: 2011-5-10 09:44 PM

本帖最後由 bb907846 於 2011-5-10 09:46 PM 編輯

說的好,

做人好好相處就好,

謾罵不是解決的辦法>"<~這是最佳的教材呀!

國家有給我們人民言論自由,

但可沒給我們謾罵自由。

作者: axie    時間: 2011-5-10 10:34 PM

有散漫的員工就扣員工操行或者看公司如何規定跟上司反應~~~用不著罵~~得不償失~~~現在員工如果是在大公司菜鳥有多菜的也有~~~~有多懶的也有~~~~基本上一定是互嗆才會這樣~~用不著為個員工丟飯碗劃不來~~~現在年輕人吃閒飯的不少尤其在大公司這也很常見~~~
作者: 吉丁蟲    時間: 2011-5-10 10:44 PM

會不會是誤會一場!該女說的是beach意思是夏天到了想休假去海灘放鬆一下!
另外,小弟從觀看多年來的新聞得到的心得,以下三個詞彙千萬罵不得!
輕者重傷,重者丟掉一條小命,分別是:
破麻(極度危險);
香爐(較少聽到);
公車〈可能當下被罵的人聽不懂但是事後......〉

作者: ss0088477    時間: 2011-5-10 10:57 PM

這則新聞又告訴大家,別老是拿「言論自由」當藉口。
罵人要罵得有智慧
別以為~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
作者: -Hugh-    時間: 2011-5-12 07:08 AM

這麼不爽的話 有本事就罵人不帶髒字看看還會不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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