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洪文化更一、更二審又被依貪污罪重判七年後聯繫不上林崑城,只好改託友人陳韻涵及其男友李崧禾另找管道疏通法官,後因陳女介紹一名柯姓白手套精準說中最高法院發回更三審日期,因而再花一百五十萬元希望疏通輕判,最後改依詐欺罪判刑一年八月入獄。檢調不排除有最高法院法官收賄,今將發動另一波搜索約談行動。
一九九六年賀伯颱風襲台,板橋市區產生大量垃圾與廢棄物,洪文化乘機借牌承攬清運工程,並浮報詐領公款近一百七十萬元,二○○○年被板橋地院依貪污罪判刑六年,事後找林崑城辯護,後疑因林宣稱能疏通二審法官改判無罪,分三次付九十萬元運作,後來獲輕判一年,但更審連兩次又被重判,林男卻避不見面,只好改找陳女幫忙疏通。
板橋地檢署前天指揮調查局搜索林崑城事務所等四個地點,並約談林男、陳韻涵及李崧禾。林男堅稱九十萬元是律師費,沒答應幫洪關說;陳女坦承幫洪牽線,且已將一百五十萬元轉交柯姓白手套;李男則推稱不知情。訊後三人各以五萬、三萬及一萬元交保。
檢調發現,陳女介紹的柯姓白手套不但預言最高法院會發回更三審,還明講發回日期,事後印證無誤,洪文化才相信找到「門路」並再付錢。
檢調認為柯男精準說中發回更審日期,顯示最高法院疑有內應,今將發動搜索約談,並釐清李春地有無涉案。
2000/07/11 洪文化一審依貪污罪判刑6年
2004/09/29 洪委任律師林崑城辯護,稱支付林活動費90萬元,高院法官李春地改判1年
2005/10/20 更一審改判7年
2006/06/22 更二審仍判7年;洪找柯姓男子關說,柯準確預告發回更審日期,洪再付150萬元「官司買通費」
2007/09/05 更三審改依詐欺罪判1年8月定讞
2011/05/03 檢調偵辦有無司法官收賄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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