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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擾人安寧!半夜跑跳吵 判賠樓下13萬 [打印本頁]

作者: axie    時間: 2011-3-25 08:59 PM     標題: 擾人安寧!半夜跑跳吵 判賠樓下13萬

更新日期:2011/03/24 10:05 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桃園縣王姓男子住豪宅卻不得安寧,因樓上陳姓住戶的兒子常在深夜吵鬧、踱步,他和妻子「被吵到快瘋掉」,時間長達三年,夫妻長期失眠,向法院訴請賠償,桃園地院以樓上住戶確實造成樓下鄰居難安寧,判賠十三萬元,是罕見維護安寧權的判決。

「我們只要安寧,不是為錢」,王姓男子住的豪宅以管理嚴格著稱,非訪客連大門都進不去,兩家住戶昨天都不願受訪。王在審理中向法官表示只要安寧,去年下半年已改善許多,沒原先那麼吵了。

陳家在審理中表示,去年已把椅子腳加裝防噪音墊,拖鞋改用軟海綿底,家具也固定無法搬動,並要兒子節制行為,展現改善誠意。

桃園地院調查,經營工廠的王姓男子三年前搬進桃園市「中悅知音花園廣場」,沒想到住進豪宅後就不得安寧。

王姓男子指出,陳家兒子經常在晚上九點到凌晨一點的時段吵鬧、踱步、搬東西,讓他們飽受噪音之苦,雖多次向陳家反映或請社區管理員規勸,但一直未改善,他們幾乎每天都睡不好。

王姓男子說,管委會每次協調時,對方總答應會約束兒子,但事後未見改善,他和妻子得靠藥物助眠,一年前開始就醫,忍了三年終於「凍未條」才提告,要求賠償五十萬元精神損害,並還給他們安寧。

陳家指出,兒子還在念大學,白天上學,晚上溫書,看電視、打電腦,沒有深夜吵鬧、踱步、搬桌椅,是樓下鄰居對噪音太敏感造成的。

不過,陳家兒子在審理中承認常跑步、跳躍、搬桌椅等,還向王家說對不起;管理員也作證曾應要求深夜到王家聽噪音,樓上腳步聲和甩門聲非常大,持續十多分鐘。法官因此認定樓上住戶確有製造噪音,造成樓下住戶不得安寧,衡量雙方經濟情況,判決樓上賠樓下十三萬元。


判的太少了~~~~影響睡眠這是很嚴重~~~像我隔壁那鄰居半夜打麻將有夠吵~~~還不時把a片聲音放大聲有夠沒公德心~~~~講也講過了就是不聽勸~~~很想打電話報警~~~凌晨很多人都在睡~~~難道它不知嗎~~奉勸那些夠沒公德心的的~~~能夠發揮公德心~~~不然法律真是最後途徑~~~~
作者: FF70840    時間: 2011-3-25 09:43 PM

這種狀況非常普遍,
但對噪音製造者通常幾近無法可管,
只會把自己氣得半死!!
沒有被吵過的人,
是完全沒辦法體會的。
這樣的判決還是不夠,
當事人生活品質的犧牲,
豈止區區幾萬元就可彌補?
不過也是個好的開始!
作者: an835142    時間: 2011-3-26 12: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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