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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歐盟反死 曾勇夫:不會退讓 [打印本頁]

作者: akirag    時間: 2011-3-9 05:27 PM     標題: 歐盟反死 曾勇夫:不會退讓

出處  YAHOO

更新日期:2011/03/09 14:19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9日電)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表示,死刑執行會照既定審查程序進行,需法務部死刑執行小組開會討論出時間點與擬執行名單後,他才會加以考慮,沒有什麼壓力,但也無法訂出下次執行期限。


對於歐洲議會譴責台灣執行死刑,曾勇夫今天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答詢時指出,絕對堅持台灣司法主權,沒有向歐盟或任何國家做出暫緩執行死刑的承諾,未來立場也不會退讓。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偉哲質詢時表示,曾勇夫4日簽署死刑執行令當天恰巧在立法院院會備詢,但面對立委質詢有關問題時,沒有據實回答。黃偉哲認為,死刑執行依法不需要保密。


曾勇夫表示,當天備詢時說的是當時確實還沒有執行死刑,他在國會殿堂備詢不會說謊。當天向媒體道歉,是因為向媒體表示還沒有簽署死刑執行令,但實際上早上就簽署了。


曾勇夫說,第1次簽署死刑執行令時難過地掉眼淚,第2次簽署時心情仍然感到沈重、難過,而目前也沒有其他死刑執行的案子等他裁量。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應該讓死囚與家屬見最後一面。曾勇夫對此表示,擔心囚犯知道後會囚情不穩,影響其他受刑人。

國民黨籍立委邱毅表示,死囚在監獄裡是不定時炸彈,希望曾勇夫對剩下的40名死囚儘速依法執行,不要再等1年。


曾勇夫表示,法務部會依照既定審查程序,等法務部死刑執行小組開會,討論出時間點與擬執行死刑的名單,送出來後他才會加以考慮,沒有時間上的設定,一定會照既定程序,沒有什麼壓力,但也沒有辦法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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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堅持下去!!
作者: olsqxmel    時間: 2011-3-9 05:40 PM

不然跟歐盟商量看看,把死刑犯送給他們好了。
作者: montreal8367    時間: 2011-3-9 05:46 PM

歐盟應該要尊重各國的民情!!或許華人比較傳統,不像西方世界的文化思想,在東方人傳統的文化思想大多是以殺人償命或因果報應為基礎,受害人家屬才會得到心靈的慰藉,反死聯盟只會講人權,對於不尊重被害人權的嫌犯不給於譴責就算了!! 還不尊重當地文化,況且不是無故裁決一條生命!! 曾勇夫部長請堅持下去!!!加油!!!
作者: envygene    時間: 2011-3-9 05:52 PM

七成以上的人支持執行死刑,歐盟算什麼
給個免簽證就可以不尊重別國文化了嗎
不懂得尊重別國文化的國家,自己也沒什麼文化可言
作者: cabbie    時間: 2011-3-9 05:57 PM

只要回應歐盟 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
執行死刑是台灣人民所認同
歐盟反對死刑是違反台灣民主的權利
作者: jolinloverme    時間: 2011-3-9 06:02 PM

免簽又如何= =?講難聽一點歐盟你家的人被殘忍殺害的話~你在來說廢死刑吧
作者: moonsakray    時間: 2011-3-9 06:03 PM

反死反死
在你家反就好
來管我們這裡幹嘛
我們這裡犯罪率升高你要負責嗎

就只會出一張嘴
作者: axie    時間: 2011-3-9 06:07 PM

免簽又啥鳥不起~~~~你以為大家都很有錢去歐洲嗎~~~~
作者: casper97    時間: 2011-3-9 06:10 PM

回復 2# olsqxmel


這招真是不錯呢!
直接移民到人權至上的歐盟國家去,
讓他們去養!
作者: jjusk    時間: 2011-3-9 06: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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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lone1001    時間: 2011-3-9 06:29 PM

犯罪者要有人權 那被害者的人權誰來顧
作者: hn0000    時間: 2011-3-9 06:32 PM

我只想跟部長說你是在台灣當官員 不是在歐盟當官員
台灣還是多數贊成死刑制度 而且世界各國也幾乎都是這樣的制度
作者: navyytl48    時間: 2011-3-9 07:07 PM

把死刑犯送到歐洲!!滿不錯的選擇..
作者: 豪馬建設    時間: 2011-3-9 07:10 PM

本來就是要堅持下去
謝謝大大的分享
作者: 重劍殤    時間: 2011-3-9 07:19 PM

說的好阿  必要殺的就是殺掉
不用鳥 歐盟這些人
作者: iylu    時間: 2011-3-9 07: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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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x0932692252    時間: 2011-3-9 07:22 PM

很想看看歐盟那些官員她媽被殺時他還在台上大唱死囚人權的嘴臉
作者: wcw2121    時間: 2011-3-9 09:36 PM

歐洲這些低能國家
就是養暸太多犯人
造成國家財政赤字
國家都快倒閉
作者: bric00094    時間: 2011-3-9 09:41 PM

當然不能退讓
歐盟廢死刑是歐盟的事根本和我們台灣無關
歐盟不可以把自己的標準和價值觀強加在他國身上
作者: njstar7777    時間: 2011-3-9 09:43 PM

不用鳥這些歐盟啦. 40個都送去歐盟好了
作者: GAIARES    時間: 2011-3-9 10:01 PM

歐盟反死?怎麼不去跟中共講 柿子挑軟的吃就對了 假人義道德!
作者: zaq388    時間: 2011-3-9 10:04 PM

我覺得這種人權問題要看國家人民的想法吧
像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抓劉曉波這種抓政治犯的行為比較值得探討
而我們是殺一些死刑犯,且每個死刑犯都沒說自己是冤枉
再說我們也不是沒調查,所以被槍決的那五位我想沒一位是冤枉的
更何況我們大多數民眾都希望繼續有死刑
至於大陸我不知道是不是大部分民眾都希望抓劉曉波?
作者: EYNY7778    時間: 2011-3-9 10: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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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真知    時間: 2011-3-9 10:18 PM

癈死都吵過了  我就不相信  國黨還敢冒大險   去抱外國大腿
作者: 25852152    時間: 2011-3-9 10:20 PM

一群不承認台灣主權的地方
憑甚麼要求台灣遵守他們定的國際公約
作者: dp6102    時間: 2011-3-9 10:27 PM

不懂 為什麼要袒護 罪大惡極 該死的死刑犯?!
曾勇夫 加油!!!!!!
作者: 骯賴    時間: 2011-3-9 10: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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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en819289    時間: 2011-3-10 01:23 AM

幹的好!!送你一個飛吻
終於有一個有肩膀的部長呃
作者: sky9301220    時間: 2011-3-10 01: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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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coch    時間: 2011-3-10 07:21 AM

帥啊!!
真不愧是最有擔當的官員!!
我們執行自己的司法,關歐盟個X事!!
作者: 克蘭提斯    時間: 2011-3-10 07:57 AM

給免簽也不一定會有人去玩。
給免簽也只是想要多一些人去歐洲消費而已。
(刺激買氣)
民進黨在2006年暫緩執行死刑執行到去年,總共累積四十名死刑人士。
這些個窮凶惡極之人,沒有將之處刑,還要國人去養他們?
要廢死刑可以,但也得先讓台灣的法律制度可以嚴謹到社會治安變好再說。
不然免談。
作者: What_the....    時間: 2011-3-10 08:09 AM

Euro can get lost, 當台灣希望加入世衛組織為防止非典傳播他們到哪去了? 拯救普通生命應比死囚重要.
作者: tt1964    時間: 2011-3-10 10:38 AM

民族性不同豈能相提並論。
作者: al2010    時間: 2011-3-10 10:45 AM

歐盟那些國家治安也不好,為何要其他國效法?
作者: howhoohowhoo    時間: 2011-3-10 10:47 AM

歐盟真的很住海邊(管太寬)耶。
台灣的法律干你們外國人何事。
作者: hhoe876181    時間: 2011-3-10 11:38 AM

廢死在目前的台灣,根本還不可行
而且台灣執行死刑的犯人,都是犯下罪不可赦的罪犯
不像一些中東國家或共產國家
歐盟也確實管太多了
作者: she750204    時間: 2011-3-10 05:01 PM

該執行的還是要執行  不要因為其他國家的意見就取消  這樣的話那就不要設法律
作者: keithtamper    時間: 2011-3-10 05: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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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in0803    時間: 2011-3-10 05:49 PM

部長 不退讓就對啦
我給你按一個讚啦
作者: lioussju    時間: 2011-3-10 06:01 PM

每個國家有每個國家的習俗,
歐盟也管太寬了,
而且不是習俗問題,
有些罪犯十惡不赦,
試問要如何部執行死刑...
作者: konglufacy    時間: 2011-3-10 07:01 PM

給很人道的歐盟:
由於我們台灣目前社會風氣下無法廢除死刑
有鑑於此,我們只好將死刑犯送往歐盟給你們
看你們想教育他還是虐待他還是放任他都可以
直到我國法院經過法院審查三審定讞之前才可以歸還給本國,以還該人的清白
在這之前,煩請貴歐盟好好的以人道的方式善待這些"大逆不道,罪可致死,殺人不眨眼"的人
作者: kenlin660107    時間: 2011-3-10 08:18 PM

本來就不該退讓了...
自己國家的內政司法為何要受別國的干預~
作者: seed25566    時間: 2011-3-10 08:46 PM

台灣一半以上的人還是贊成死刑
作者: dick372325    時間: 2011-3-11 12:02 AM

QQ我想不會喔
像新加坡還有鞭刑

所以應該不會生變吧
只要有錢
有錢是大爺嘛
作者: oceanking    時間: 2011-3-11 08: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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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鬼次郎    時間: 2011-3-11 08:44 AM

嗯,我們跟歐盟哪一國有邦交?
沒有吧~
既然沒有邦交,不用鳥她們,因為他們也不鳥我們.
作者: iceboy_92    時間: 2011-3-11 08: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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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40415    時間: 2011-3-11 09:15 AM

跟歐盟說 你們這麼喜歡死刑犯 送給你們吧 然後禁止他們終生來台~
作者: pjx0079    時間: 2011-3-11 11:02 AM

我是覺得死刑在現在的社會價值觀下,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不過罰得重,不如捉得巧、捉得多,
唯有大幅提昇破案率,始能有效赫阻犯罪,
否則再多的死刑也是無法讓犯罪率降低,
像之前有許多幫派凌辱與虐待少女,並逼迫她們賣淫、吸毒,甚至走上絕路的事件層出不窮,
雖然明明就有重刑的規定,但他們還是有恃無恐;
又像許多的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的案件,明明刑法是規定只有無期徒刑與死刑兩種刑罰,
堪稱重罪重罰,卻還是一再發生,
所以當我們倡議維持死刑的同時,是否也應該提升檢警的辦案效率與破案率,
尤其是提升警方的操守,讓他們不去包庇,盡忠職守、勇於破案呢?
我想這應該也是我們所要思考的。
作者: coldking39    時間: 2011-3-11 11:39 AM

台灣的事情 跟別的國家也有關西喔  回復 1# akirag
作者: arthurc    時間: 2011-3-11 12:05 PM

所以,在歐洲任何國家、城市殺死多少人都不會被判死刑?建議想殺人的去歐洲,不想被殺的就不要去歐洲,所以,免簽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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