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案判無罪
【賴德剛╱台北報導】前La new熊捕手陳峰民(見圖),昨到中華職棒聯盟找秘書長李文彬,希望能爭取工作權,重返職棒圈,但李文彬說:「目前規定有起訴就是解約不錄用,除非修改規定,否則標準不會改變。」
陳峰民去年底因假球案雖遭起訴並求刑1年半,但最後獲判無罪。他表示,可以接受起訴就開除,但如果是無罪呢?他說:「我在司法上無罪,卻不能打球了,如果有人用這種方式誣陷球員怎麼辦?我要靠棒球過下輩子,不管是當教練或教小孩,如果背負這種罪名,我還是無法被外界接受的。」
球員工會理事長葉君璋表示,陳峰民被判無罪後,曾安排見面,但到現在他都沒有聯絡,不過如果他需要工會幫忙,會請工會律師協助了解,但不是朝爭取工作權方式去協商,而是要朝「找誰賠償」來思考,也希望未來檢察官跟法官在判這種案子時要更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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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職棒可以說是全世界最惡劣的工作環境之一
球員不准跳槽不准談薪
續不續約也是球團說了算
被解了約形同宣判棒球生涯死刑
可以理解球團訴求高道德形象像球迷交代
但是球團不積極防弊在先,犧牲基層球員在後
在台灣職棒奮鬥的球員變得完全沒保障
難怪球員會被組頭用低廉的價格收買
那個不是能撈盡量撈的心態
球團放個風聲不玩了
政府就得趕快想辦法給優惠給折稅
救國球不應是單方面要球迷無條件支持
職棒的規章要翻修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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