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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監控仍再犯 四年來有三人 電子腳鐐之狼 跛行十公里找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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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30033
時間:
2010-12-17 11:42 AM
標題:
被監控仍再犯 四年來有三人 電子腳鐐之狼 跛行十公里找獵物
更新日期:2010/12/17 03:16 陳志賢卅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陳志賢卅台北報導】
性侵犯丁大倫假釋期間再犯案,引發社會關注。法務部保護司十六日公布統計數據,指四年來性侵害受保護管束共一千七百一十人,再犯性侵案為四十八人,而戴上電子腳鐐監控期間再犯性侵案有三人,丁大倫是其中之一。目前全國戴上電子腳鐐監控的性侵犯共有十六人。
保護司官員說,法務部找廠商已研發十五組具GPS功能的第三代科技設備監控系統,目前正測試中。
未來第三代監控系統測試完成,將與前兩代設備共同運作,針對高度危險性的性侵犯實施監控。
不過官員也強調,第三代科技監控系統,雖有利於掌握性侵犯的行蹤,但無法避免性侵犯蓄意破壞設備或惡意再犯行為。
官員舉例說,戴上電子腳鐐監控再犯案的三人中,有一案是一名雙腳不良於行的戀童癖性侵犯,他雖被科技設備監控下,卻能一跛一跛走到了離家十公里的國小,尋找再犯目標,幸經警方及時發現而未遂。
至於假釋期間再犯案的丁大倫,他曾向觀護人提出補習班的繳費收據,表示要繼續升學,觀護人也曾多次陪同他返往補習班,計算路程及返家時間,才決定監控期間在夜晚,但丁竟利用白天的時間再犯案,令觀護人始料未及。
保護司統計,自九十五年底對性侵犯實施科技監控,至今年十一月止,性侵害案件受保護管束(含緩刑、假釋)案件人數共有一千七百一十人,再犯性侵案有四十八人,再犯比例為百分之二點八一。
其中,被觀護人評估列為具有中度、高度危險性,屬於「列管核心案件」者有三百四十九人,再犯性侵案有十五人,再犯比例為百分之四點三。
另外,實施電子腳鐐等科技監控的性侵犯,四年來共計實施二百四十一人次、一百六十三人,再犯性侵案有六人。
[hr]始終還是會有一些人硬是要再犯,感覺上這應該已經是心理問題了,光監控行動似乎還不足夠阻止他們再犯
[hr]
作者:
hn0000
時間:
2010-12-17 12:04 PM
本帖最後由 hn0000 於 2010-12-17 12:07 PM 編輯
官員還是學不到教訓...現在還採購第三代電子腳鐐
政府法律 配套 醫療 管制 這全都是重要的環節
不是電子腳鐐採購越多代越好
政府體制不弄好 電子腳鐐就算十代 這種事情還是會發生
誰說裝了電子腳鐐就不會犯案的??
性侵犯無法控制自己的慾望 就算帶了還是會去犯案
電子腳鐐只是輔助工具
要從根本的地方解決 像是用藥物降低他的慾望
或是派遣他去工作 轉移他的注意力 定時的監控也是必要的
或者每天照三餐叫他到某機構看A片捐精子 降低他的欲望
不能拿電子腳鐐來成為唯一的嚇阻工具
不是裝了電子腳鐐就天下太平
電子腳鐐只是被動的方式
應該更積極的方式處理性侵犯 就算侵犯人權也要做 因為他們的傷害是會造成受害者一輩子的影響
就算帶了電子腳鐐 性侵犯要是沒治療好 他的性慾還是在阿
要他怎麼辦??
作者:
yeninrain
時間:
2010-12-17 12:09 PM
我覺得性侵犯本來就該判死刑!
汙辱被害者讓他一生有陰影!
甚至有被害者根本不想活!
為什麼這種人還有資格被放出來?
他跟殺人犯一樣可惡!甚至過之無不及!
作者:
minako828
時間:
2010-12-17 02: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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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條 慾二
時間:
2010-12-17 04:01 PM
這個新聞看完後
我想起來
之前有一個犯人
將腳銬弄開在家裡
跑出去犯案......
之後第二次犯案後才以現行犯逮捕
我覺得台灣的那些犯人
不應該這樣監控
因為台灣的犯罪率還有回鍋率太高了
作者:
正太控
時間:
2010-12-17 08:44 PM
幹麻又要花錢買電子腳鐐,化學去勢是不會用是吧
乾脆一點斷手斷腳看他怎麼找人性侵
台灣刑法永遠那麼落後和刑輕
作者:
lyc5868
時間:
2010-12-18 12:16 PM
根據專業心理學的研究報告
這些性侵犯的心理問題是無法解決的
也就是說根本不可能治癒,關關只是讓小狼變成老狼
但是因為人權關係無法公佈
這些人權協會的人也不想想哪些是可以主張人權的
對這種畜牲不如的禽獸講人權
哪天他的親人遭殃時看他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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