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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自由時報 2010-11-25 09:08:54 [打印本頁]

作者: vampire-pp    時間: 2010-11-25 11:51 AM     標題: 自由時報 2010-11-25 09:08:54

本帖最後由 vampire-pp 於 2011-10-23 11:57 PM 編輯

【新聞主題】:被害家屬原諒 姦殺少女逃過死刑
【新聞出處】:自由時報
【發布日期】: 2010-11-25 09:08:54
【文章內容】:


  

一二審都被判死刑

惡狼徐志皓兩年前強姦國中女學生,將她割喉殺害、放血、棄屍,受審還嗆聲要殺法官,窮凶極惡,一、二審都被判死刑,更一審時態度大轉變,兩度當庭向被害人的雙親下跪道歉,獲得原諒,對方還向法官求情,盼給他一條生路,高等法院昨將徐志皓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諭知服刑滿25年,經治療、鑑定,才有假釋機會。

合議庭庭長童有德宣判後,當庭告誡徐志皓,指上天有好生之德,盼他服刑悔改,以後做個有用的人,回饋社會,撿回一命的徐聽判後,馬上簽署捨棄上訴書,語帶哽咽向合議庭鞠躬道謝。

高院更審合議庭表示,因本案是無期徒刑之罪,依職權須予以上訴;至於檢方,高檢署指出,檢方收到判決書後,將審慎研究是否上訴。有法界人士分析,因家屬已原諒被告,預期檢方對院方判決不致有太多意見,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有可能很快駁回,將本案定讞。

向死者父下跪磕頭

犯案時已滿18歲的徐某,直到高院更一審才坦承罪行,尤其辯論終結時,當庭向死者的父親下跪、磕頭,當場道歉,表示願將死者的雙親當成義父、義母,死者之父表示,「願給徐一條生路」,將他扶起,並語重心長的對他說,「這事給你一個教訓,不是隨便殺了人就沒事,法院判你賠償我700多萬,又有什麼用?」

有意給徐一條生路

他含悲表示,牧師教化他太太放下仇恨,太太才釋懷,而徐也向他下跪,他能不接受嗎?「我就是有意給徐一條生路,才會走這一趟」,徐某聽後,再度當庭向他下跪、磕頭。

判決指出,就讀國中的被害少女前年11月6日人間蒸發,家人於11月10日通報警方協尋,事隔4個多月,去年3月警方得到情資,案情急轉直下。

原來徐志皓前年11月6日帶少女到北縣新店市租屋處,將她擊昏、綑綁,加以性侵,少女醒後尖叫,徐某竟先掐昏,見她喘息,又拿刀刺其頸動脈致死後棄屍。徐志皓為恐事跡敗露,欲殺害少女的女同學,後來恐嚇她不得報警,否則對她不利,並拍下20張裸照才放人。

全案去年5月12日偵破,徐因不滿被法官收押,還嗆聲「要是能再殺人,第一個就殺他(指法官)」,法院一、二審均以徐某泯滅人性而判死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個人觀點】:


是真的悔過?
還是為了逃避死刑?

犯案過程及受審的態度,有點難以想像的轉變。
作者: 毛a    時間: 2010-11-25 11: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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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30033    時間: 2010-11-25 11:58 AM

我也不太相信他是真的悔改,不過事情變成這樣,我們還能怎麼辦,也只能讓法律來做決定了
作者: baozakeruga    時間: 2010-11-25 11:58 AM

他X的...
台灣也扭曲了嗎?
到底要給多少錢才能不用死刑呀?
我好想知道...
莫非...是那七百萬?

雖然仇恨只會引發仇恨
但是放下仇恨也能判死刑吧?
為什麼還讓他活著浪費公帑....

有多少強姦假釋再犯的前例呀...
為什麼還執迷不悟

無期徒刑也是可以假釋的耶...
WH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
作者: shaoran1989713    時間: 2010-11-25 12:06 PM

既然連家屬都原諒他了
我們還能說甚麼呢?
畢竟受到最大傷害的是家屬阿...
作者: TW00084846    時間: 2010-11-25 12: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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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tterman    時間: 2010-11-25 12:17 PM

徐志皓還有另外偉大的事蹟: xx黨青年軍; 開車衝撞警察; 要求天價國賠......, 請大家多多認識他!
作者: gn00497585    時間: 2010-11-25 12:26 PM

回復 7# jitterman

**黨青年軍?~是綠的嗎
作者: apowapowapow    時間: 2010-11-25 12:26 PM

可能又是廢除死刑團體教他怎麼說的..突然這麼大轉變..
這種人怎麼有可能一下子這麼大轉變.人要變壞很容易..要變好也這麼容易?
別到時候放出來.又不知道哪個女生要當犧牲者.太多這種案例了
作者: k710809c2    時間: 2010-11-25 12:29 PM

回復 7# jitterman
真的假的 他是某黨青年軍?我沒說過
作者: crazy84001    時間: 2010-11-25 12:33 PM

真的有用嗎 哭一哭 說我錯了 關25年 出還後 找工作很難  又再跑去做壞事 在入獄 在關  在出來
作者: danielaiwa    時間: 2010-11-25 12:37 PM

25年後有機會出來
如果再犯
那麼這時候
該怪罪於誰?
該同情的又是誰?
作者: 時尚流浪漢    時間: 2010-11-25 12:37 PM

娘的 這種原本應該死刑的人竟然又被他逃過了 真不曉得法官是在想什麼 還讓這種人留著
作者: nothing810    時間: 2010-11-25 12:38 PM

如果再犯! 那是要找誰為這個負責...
明明就知道這種人有很高的機率會在犯 為什麼還再放出來...
哀~ 做女生的小心吧!!
作者: bear1972    時間: 2010-11-25 12:44 PM

不認為她真心悔過
應該只是假悔過逃死刑吧
作者: 亞塞爾    時間: 2010-11-25 1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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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飄舟    時間: 2010-11-25 01:00 PM

家屬可能擲筊問過她女兒了吧!!不然怎可能??
教育啊~~~唉!!
作者: What_the....    時間: 2010-11-25 01:04 PM

回復 1# vampire-pp


It's fine that the victim's family forgive him. I especially hate the anti death penalty group attack those families who refuse to forgive the murders.
作者: wth910e    時間: 2010-11-25 01:14 PM

他是不是XX黨青年軍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當初是民進黨議員幫他的同夥聲請國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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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國中女、駕車衝撞警方 兩嫌還敢要國賠
轉貼 更新日期:2009/05/12 17:06 社會中心卅綜合報
台北縣去年11月發生的國中女生疑遭姦殺案12日宣告偵破,兩名嫌犯去年底曾經遭遇警方臨檢,由於心生畏懼,企圖駕車衝撞,警方因而開槍並擊中其中一人,事後,兩嫌家長竟然在民進黨北縣議員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警方執法不當,要求國賠,令警方十分感嘆。  

民進黨北縣議員: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立委與民進黨台北縣議會總召張瑞山議員、副總召陳永福議員及許姓少年母親,12月29日針對台北縣中和警分局員警開槍擊中許姓少年一事,召開記者會,希望外界能持續關注近日發生多起「警察開槍執法過當」事件,也讓此一事件的真相能水落石出。

記住這三個人,他們會幫你的!

警方調查指出,被害國中女生去年11月6日原本準備前往學校,疑因與父親吵架後,負氣與另一鄧姓少女、隔壁班同學許姓少年(15歲)、徐志浩(18歲)相約出遊,兩嫌將兩女帶往新店力行路一處空屋,先將鄧姓少女持鐵棒敲昏綑綁,方女聽見聲響過去察看,隨即被兩嫌敲昏,同時遭徐嫌性侵,徐嫌又將方女拖到浴室,以刀割喉殺害,隨後把屍體丟下防火巷,再以雜物覆蓋屍首,鄧女醒後由兩嫌帶離現場,並不知方女慘遭殺害。

警方專案小組根據徐嫌及許姓少年(遇害女學生同學)供詞,12日在新店力行路一處偏僻巷弄內找到女學生的屍體,但由於死亡時間超過半年,死者已成白骨。

這件重大刑案之所以能夠偵破,可說冥冥中自有定數。去年12月,徐嫌偷開父親轎車,載著許嫌及其他友人出遊,父親報案後,警方派員攔截圍捕,徐嫌以為犯行被發現,駕車多次衝撞員警逃逸,警方開槍遏阻,結果擊中許姓少年,一顆子彈卡在他第7節頸椎與第1節胸椎間。當時警方並不知道兩人涉案,去年12月25日,兩嫌在家長陪同下,於民進黨台北縣黨部舉行記者會,要求國家賠償。

經過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兩人可能涉及多起性侵害少女的案件,偵辦過程中發現,鄧女多次向許姓少年問及方姓女學生去向,許答「已被姦殺」,警方遂鎖定許、徐涉重嫌。經突破兩人心防後,根據嫌犯供詞,今日上午前往新店市力行路一處偏僻巷弄內,終於找到遇害國中女生的屍體,由於少女死亡時間超過半年,只剩骨骸,但總算讓這起少女失蹤案真相大白。
作者: 轟呆    時間: 2010-11-25 02:29 PM

悔改?

過去那麼多的犯罪者不也說過?

也給他們機會過,出獄後的表現呢?

跪一下道歉就能檢回一條命,那生命未免也太廉價了,而被害者呢?加害者有去想過嘛?

所以說我最討厭那些說廢死的人,全是些走狗
作者: kbkchank    時間: 2010-11-25 03: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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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0811301    時間: 2010-11-25 03:52 PM

當事人都選擇原諒了,我們也不好說什麼,
但希望他是真正悔改,而不是會避開死刑而演的戲!!
作者: b0sskiss    時間: 2010-11-25 04:12 PM

法官也真的很爛!!
以後大家犯罪~就說會悔改
那是不是直接無罪不就好了
那還關屁阿!!
作者: 喜哈哈    時間: 2010-11-25 04:19 PM

25年  扣一扣大概13~15年就假釋出來了

雖然不認同  但是被害者父親都能放下了

我們也無話可說
作者: laughking108    時間: 2010-11-25 04: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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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ssicaginny    時間: 2010-11-25 06:32 PM

腦殘法官
只會待在象牙塔裡判案
哪懂什麼人情義理 社會現象
講一堆漂亮的話  該死的不死
人渣放出來後 又會有多少女人受害咧

家屬也很白癡  只會看表面
背後人渣是不是改過誰知道
只會放虎歸山  不死還有什麼用
作者: ho6915    時間: 2010-11-25 08:54 PM

老實說 我不相信他會改過
我覺得 是為了減輕刑責 演出的戲碼
作者: hcc33666    時間: 2010-11-25 09: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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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ol醬    時間: 2010-11-25 09:35 PM

廢除死刑
實在是一個假象的人權
這種東西
還算是人嗎??..
作者: lon925004    時間: 2010-11-25 09:42 PM

家屬原諒他 那社會的人原不原諒他 你的一個假好心寬容的原諒 會比的上下一個受害者的心痛嗎
作者: 蘇啦屁    時間: 2010-11-25 10:17 PM

放下仇恨~~~呵   總是叫被害人放下仇恨
作者: 小天a    時間: 2010-11-25 10:53 PM

出來一樣是社會上的高風險的人
現在19歲
假設最壞的情況服刑滿25年剛好鑑定過就44歲而已
44歲其實不算老捏@@"

就像之前台南一個人關出來後去當牧師
後來好像還犯下恐嚇罪還是性侵的樣子@@"
這個社會就是要除惡務盡才行

可惜法律被這些不想做對社會有利的
只想做對自己好的立委們挾持 @@
作者: 剛好經過    時間: 2010-11-26 01:52 PM

悔過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說不一定是知道只要假裝悔過就能夠不被判死刑,家屬真偉大能夠原諒兇手
作者: zenan321    時間: 2010-11-26 01:59 PM

本帖最後由 zenan321 於 2010-11-26 02:00 PM 編輯

原諒殺人魔的風險是他有可能再出來殺你或你的家人。
那不只是被害家屬的問題而已。
 當然,為了錢而原諒殺人犯,難保殺人犯出獄後不會找他們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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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國中女、駕車衝撞警方 兩嫌還敢要國賠
轉貼 更新日期:2009/05/12 17:06 社會中心卅綜合報
台北縣去年11月發生的國中女生疑遭姦殺案12日宣告偵破,兩名嫌犯去年底曾經遭遇警方臨檢,由於心生畏懼,企圖駕車衝撞,警方因而開槍並擊中其中一人,事後,兩嫌家長竟然在民進黨北縣議員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警方執法不當,要求國賠,令警方十分感嘆。  

民進黨北縣議員: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立委與民進黨台北縣議會總召張瑞山議員、副總召陳永福議員及許姓少年母親,12月29日針對台北縣中和警分局員警開槍擊中許姓少年一事,召開記者會,希望外界能持續關注近日發生多起「警察開槍執法過當」事件,也讓此一事件的真相能水落石出。

記住這三個人,他們會幫你的!

警方調查指出,被害國中女生去年11月6日原本準備前往學校,疑因與父親吵架後,負氣與另一鄧姓少女、隔壁班同學許姓少年(15歲)、徐志浩(18歲)相約出遊,兩嫌將兩女帶往新店力行路一處空屋,先將鄧姓少女持鐵棒敲昏綑綁,方女聽見聲響過去察看,隨即被兩嫌敲昏,同時遭徐嫌性侵,徐嫌又將方女拖到浴室,以刀割喉殺害,隨後把屍體丟下防火巷,再以雜物覆蓋屍首,鄧女醒後由兩嫌帶離現場,並不知方女慘遭殺害。

警方專案小組根據徐嫌及許姓少年(遇害女學生同學)供詞,12日在新店力行路一處偏僻巷弄內找到女學生的屍體,但由於死亡時間超過半年,死者已成白骨。

這件重大刑案之所以能夠偵破,可說冥冥中自有定數。去年12月,徐嫌偷開父親轎車,載著許嫌及其他友人出遊,父親報案後,警方派員攔截圍捕,徐嫌以為犯行被發現,駕車多次衝撞員警逃逸,警方開槍遏阻,結果擊中許姓少年,一顆子彈卡在他第7節頸椎與第1節胸椎間。當時警方並不知道兩人涉案,去年12月25日,兩嫌在家長陪同下,於民進黨台北縣黨部舉行記者會,要求國家賠償。

經過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兩人可能涉及多起性侵害少女的案件,偵辦過程中發現,鄧女多次向許姓少年問及方姓女學生去向,許答「已被姦殺」,警方遂鎖定許、徐涉重嫌。經突破兩人心防後,根據嫌犯供詞,今日上午前往新店市力行路一處偏僻巷弄內,終於找到遇害國中女生的屍體,由於少女死亡時間超過半年,只剩骨骸,但總算讓這起少女失蹤案真相大白。
作者: sevil9    時間: 2010-11-26 02:09 PM

受害人家屬真的可以說是佛祖了
如果他們都願意原諒他,我沒話說
就希望他出來好好做人吧

說實在的,這種事我實在辦不到
作者: jackywu007    時間: 2010-11-26 02:15 PM

就家屬而言, 原諒他就等於讓死去的孩子可以安心投胎了
因為仇恨, 只會讓活著的及死去的人, 都無法釋懷
對我們社會大眾來說, 以後他出獄了, 再犯是誰的錯??
所以, 我認為應該要槍斃
作者: q8315385    時間: 2010-11-30 06:59 PM

我也不相信他是真的會悔改..
畢竟牛牽到北京還只是個牛..
既然被害家屬已經原諒了..那也沒什麼好講了..
作者: david12345678    時間: 2010-11-30 07:04 PM

這傢伙的家人還在民進黨的黨部招開記者會咧
要求天價國賠
拜託請給他死刑就好了
姦殺之後還嗆法官咧
哪來的悔意
想也知道有人教
作者: 阿~安    時間: 2010-11-30 07: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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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凡玄星    時間: 2010-11-30 08: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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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m612529    時間: 2010-11-30 08:11 PM

賞他子彈就好..
浪費國家資源..
以後出來又會害人..
作者: KOBE21    時間: 2010-11-30 08:12 PM

有二十五年的期間
讓他慢慢的反省
假如他真的有意悔改
難道真要趕盡殺絕?????????
作者: she750204    時間: 2010-11-30 09:06 PM

現在殺人不用償命  最多就被關個幾年 出來後又是一條活龍  然後又不小心再犯罪  又只是進去關個幾年  這樣有用嗎???  難道他們就可以變成死刑的執行者嘛!!!!!!
作者: schoolky    時間: 2010-11-30 11:45 PM

我不覺得他是真新的悔過,而是對死亡的恐懼罷了,讓這種人出來實在是
作者: ts03645971    時間: 2010-11-30 11:46 PM

賣鬧阿
10個進去9個在犯
那種已經不是人了
是渣
作者: 孤獨※    時間: 2010-11-30 11:54 PM

是真的悔過?
還是為了逃避死刑?
+1  可能未逃避說不定
作者: 阿土仔    時間: 2010-11-30 11: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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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4915659    時間: 2010-12-1 12:02 AM

真希望他是真的知道自己錯了  這樣台灣還有希望
作者: miclesame    時間: 2010-12-1 12:06 AM

悔過是不可能
姦殺耶!!!
在沙烏地阿拉伯那些國家光是性侵害就處以吊刑(絞刑)
台灣的法官就是都判太輕才一堆人作奸犯科
作者: dwtin    時間: 2010-12-1 12:08 AM

既然家屬都願意原諒了
那外人也沒什麼好說的...
作者: vaio_tw    時間: 2010-12-1 04: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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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jstar7777    時間: 2010-12-1 05:25 AM

這樣也可以原諒喔~~ 別鬧了. 等他關出來, 又有受害者了. 說真的, 這種 case 太多了. 只是不知誰是下個受害者.
作者: gas0729    時間: 2010-12-1 09:19 AM

老實說@@
是我的話
要命不要錢@@....
作者: gto215215    時間: 2010-12-1 12:32 PM

真的能改過嗎
女生小心了
下一個受害者可能是你
男生也要小心了
下一個受害者可能是自己的老婆自己的親人
作者: airshow    時間: 2010-12-1 12:34 PM

應該判死刑的 萬一出來又犯案 那誰該付這責任!!
作者: shanau    時間: 2010-12-1 12:41 PM

新聞剛剛報導 連勝文事件開槍
犯人死要說成是誤殺 因為只要判兩年

不知道台灣的法律還能保障誰........
作者: kusanagi0640    時間: 2010-12-1 01:08 PM

反正只要假裝一下有悔意的樣子
再用父母的錢多多疏通一下
台灣的癡肥法官就會放他一條生路啦
關個十二年出來又可以繼續犯案啦
只是要看下一個倒楣的受害者是誰而已
台灣的法院乾脆直接關了算了
作者: bolans01    時間: 2010-12-1 01:24 PM

本帖最後由 bolans01 於 2010-12-1 01:31 PM 編輯

如果我把你全家殺到只剩下你一個  我跟你說我悔改了 我給你七億  請你原諒我吧!

我跟你媽媽發生關係啦一命還一命啦 哪需要什麼悔改的機會  生命是可以用金錢衡量的嗎?
堅持以命還命 判死刑還對他太好了  他死了沒有人會傷心因為罪有應得  可是被害死的是無辜的他的家人永遠的失去他
還有這樣腦殘法官判的刑  不要在網路盛大討論了  這只會讓更多奸犯科知道 只要有悔意就不會判死刑的僥倖心態
造成更多社會問題與不安
作者: hook12345    時間: 2010-12-1 01:44 PM

你以為他們是出自內心的嗎??還不是律師教他們怎麼
脫罪的,說白一點只要裝一就不用死了,你會裝嗎??
作者: bbs422000    時間: 2010-12-1 04:51 PM

這對夫妻真是大仁大德阿
心腸這麼好   願意原諒一個殺人兇手
我可就沒這麼好心了   畢竟還是一命抵一命阿
作者: shanau    時間: 2010-12-1 04:58 PM

裝悔改是犯人一貫的伎倆
台灣的再犯率是非常高的
作者: ASDFWSXQAZ    時間: 2010-12-1 05:56 PM

糙他媽的
就是有這種家屬

畜生焉能活?
作者: 伶仃    時間: 2010-12-1 06:23 PM

可能在看守所待久了  太多時間可以想  反正他要關滿25年  出來也接近老年了  被害者家人也原諒他

那就選擇相信他已經後悔做過的事
作者: 藏心忘魂    時間: 2010-12-1 06:43 PM

當事人都選擇原諒了,也不好說什麼.....
不過我倒不認他是真心悔改了!!!
倒像是要脫罪的技兩?!
不過是不是這樣就等25年後這傢伙出來後才能確定了....
作者: moonsakray    時間: 2010-12-1 07:06 PM

再犯錯的話
就甚麼都不要問
直接弊了他吧
作者: 超級阿彬    時間: 2010-12-1 09: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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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hu530    時間: 2010-12-1 09:43 PM

怕他不安好心 假裝的............
作者: lala2000    時間: 2010-12-1 09: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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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ngjoe1025    時間: 2010-12-1 09: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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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onlight1    時間: 2010-12-1 1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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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uhorng    時間: 2010-12-1 11:15 PM

現在的司法實在是?????

法官在學時都是高材生     結果判斷能力卻如此........

該死的活了     不該死的   卻不一定能活   

那些受害者    公道要找誰討啊
作者: 75387460    時間: 2011-10-23 11:11 AM

居然會有這麼偉大的父母,那天上的孩子不知感受如何
可能認為事情已發生了無論判什麼刑都彌補不了做父母的心痛
作者: LG610152    時間: 2011-10-23 11: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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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ujoung    時間: 2011-10-23 11:54 AM

當人將死的時候,想茍活的思想什麼自尊放一旁的方法都想得出來.
這種泯滅人性的強姦殺人犯竟還能活著,沒天理!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1-10-23 12:09 PM

不能放過這種人渣,悔過根本是假的,
是收了錢嗎?自己女兒的性命就只賤賣那些錢,
真是太可悲了.
作者: 台灣芒果    時間: 2011-10-23 05:06 PM

這種人居然沒死
這種案子,家屬原諒和判決死刑,完全兩回事
媽的!他沒死!死的是台灣司法!
下次他在強姦殺人
這責任誰來扛....司法??
作者: 鬼次郎    時間: 2011-10-23 05:31 PM

法官不想判死刑,遇上這種家屬原諒被害人的當然很高興.
然而這種人出社會後只會造成社會不安,犯下下一件案件.
作者: k0918112407    時間: 2011-10-23 09:18 PM

這種人因該就直接了當的給他死刑 沒有救了 不知當初那些人說要廢死刑的 搞的國家亂七八糟
作者: rollenpig740926    時間: 2011-10-23 09:26 PM

這樣就饒恕他
好像說不過去
但願他抱著悔恨
好好認真思考下半生
作者: anada0713    時間: 2011-10-23 09:28 PM

我只能說被害家屬也太偉大了
是不是會悔改
還是有待時間去證明一切吧
作者: robin0803    時間: 2011-10-23 09:53 PM

屁啦 這樣也可以不用死刑唷
爛透了啦 台灣的司法到底改不改阿
作者: xvit    時間: 2011-10-23 10:15 PM

這樣子的事情也不好妄下評論
唯有希望他能洗心革面了
作者: royli0425    時間: 2011-10-23 10:23 PM

誰知道是否真心悔改
寧可錯殺也不可錯放
作者: kj7922    時間: 2011-10-23 10: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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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29661823    時間: 2011-10-23 11:24 PM

只能說 判出這種判決的法官 真的有摸者自己的良心判嗎@@?
作者: 吉丁蟲    時間: 2011-10-24 11:41 AM

說真的!這種人必須死!
否則受害者難以瞑目!
法律不能主持正義?
難道要靠老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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