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襲一等侯爵,父成德,曾任杭州將軍及熱河都統。嘉慶十一年(1806年)由蔭生授刑部員外郎。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升河南巡撫,被褫職以主事餃留辦河工。歷任布政使、巡撫等職,官至直隸總督、文淵閣大學士。1838年8月至11月,在天津起穫煙土15萬餘兩。1840年8月30日,琦善赴天津,1840年9月28日-12月4日期間,奉旨接替林則徐擔任兩廣總督。全名為「總督兩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事」的該官職,是兼轄廣西地區的廣東、廣西兩省之最高統治者,亦為清朝封疆大吏之一。
原先主剿的琦善在白河口見英軍「船堅炮利」,下令撤退砲台守軍,並派廣東人鮑鵬去穿鼻洋(廣州虎門口)向英軍求和,1月25日與義律私下約訂《穿鼻草約》,割讓香港,賠款六百萬元。後道光皇帝以琦善擅自割讓香港為奇恥大辱,令鎖拿解京問罪,「革職鎖拿,查抄家產」,發軍台,後獲赦免,任駐藏大臣、熱河都統、四川總督、陝甘總督等職。
鹹豐二年(1852年)任欽差大臣阻擊太平軍,在揚州外圍建立「江北大營」,計馬步兵一萬八千人,四年秋天,琦善歿於揚州軍中,卒諡文勤。琦善在後世的評價中,以負面居多,但也有人認為當年琦善有「自知之明」,他所約訂的《穿鼻草約》已是晚清損失最小的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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