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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桓齮(樊於期)~ [打印本頁]

作者: =波士頓=    時間: 2010-10-26 04:10 AM     標題: 桓齮(樊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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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齮(樊於期)~
桓齮又稱樊於期,本為秦將。秦始皇十一年(前237年),桓齮與王翦楊端和,取鄴九城。秦始皇十四年,也就是趙王遷二年(前233年),桓齮從上黨越大行山進攻趙的赤麗、宜安(石家莊東南),燕太子丹荊軻謀刺秦王時,荊軻請求以其首級與燕地督亢(在河北涿縣一帶)地圖作為進獻秦王的禮物,以謀行刺。樊於期知道後,自刎而死。

中文名:

桓齮

別名:

樊於期

職業:

軍事家

主要成就:

前237年攻趙,取鄴九城

前234年,攻取趙的平陽和武城

簡介
趙王遷二年(前234年),秦大將桓齮攻取趙的平陽(今河北省邯鄲市磁縣東南),武城(今山東省武城西),趙將扈輒率兵赴救,兵敗被殺於武遂,趙首10萬被斬。秦始皇十四年,也就是趙王遷三年(前233年),桓齮從上黨太行山進攻趙的赤麗、宜安(石家莊東南),與趙將李牧戰於肥下(宜安東北),為李牧所敗,10萬秦軍被全殲,桓齮畏罪逃至燕國(《戰國策》說是戰敗被殺,司馬光在《資治通監》記載“秦師敗績,桓齮奔還”,楊寬的《戰國史》認為桓齮就是樊於期)。秦王政大怒,曾懸賞“購將軍首金千斤,邑萬家”。
記載史記·秦始皇本紀
十三年,桓齮攻趙平陽,殺趙將扈輒,斬首十萬。王之河南。正月,彗星見東方。十月,桓齮攻趙。十四年,攻趙軍於平陽,取宜安,破之,殺其將軍。桓齮定平陽、武城。
爭議
西元前228年,秦掃平六國之勢已不可阻攔,繼率軍攻克邯鄲,王翦又進兵北略地至燕國南界。燕太子丹大為恐慌,急令荊軻入關刺秦。易水邊上,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慷慨悲涼,遂不顧而去……
一、荊軻此番謀秦,是以請求“舉國為內臣”為名,帶著樊於期頭函和督亢之地圖做為信物。樊於期原為秦將,因得罪於秦王,“父母宗族皆為戮沒”,逃亡至燕投奔太子丹,“秦王購之金千斤,邑萬家”。如此高價懸賞,似乎應該是個具相當分量的角色,然而之前卻沒有見其行事記載,於是許多學者認為應該就是另一個秦將桓齮,音同而通假,必是燕人口音有所變異而見諸史冊為不同。
的確,桓齮的記載要來得詳細許多,最早見於呂不韋免相的秦王政十年(西元前219年),桓齮為將軍,隨後屢次率軍出征,戰功卓著。十一年,與王翦、楊端和將秦軍攻鄴,取趙九城,桓齮再取安陽。十三年,桓齮攻趙平陽、武城,殺趙將扈輒,斬首十萬,十月,桓齮攻趙。十四年,桓齮攻趙赤麗、宜安,趙乃李牧為大將軍,率師與戰肥下,“大破秦軍,走秦將桓齮”。正因此敗,就有桓齮畏罪奔燕的說法。
著名歷史學家楊寬持這一看法,認為《秦始皇本紀》詳載屢次出戰秦將姓名,獨不見有樊於期,而桓齮在始皇十四年的敗走,正與燕太子丹的十五年由秦歸國在時間上恰好相當。且此後再不見桓齮為秦將事,所謂“走”當是大敗後畏罪逃走。
自然,也有不少反對這種看法,司馬光在記載此戰事用“複戰於宜安、肥下,秦師敗績,桓齮奔還”,看來也是不認同這種看法。仔細分析,的確是存在著許多疑點。
二 、歷史考證是在遵循史料的基礎上進行邏輯推斷的,歸納起來,認為同一個人的理由大致分兩個方面:“一是對樊於期來說,之前沒有他的記載,而名字發音又如此相近;二是對桓齮來說,戰敗時間恰好吻合,且此後再無桓齮為秦將事。”
但是,秦始皇焚書坑儒,先秦史料本身就十分短缺,加之太史公春秋筆法敘事,記載非常簡約,許多重要人物也不過只言片語,所謂“秦將樊於期”可能只是秦眾多將軍中的一員,失其行事記載十分正常,象桓齮首次登場也已經是將軍,而白起更是以左庶長身份亮相(《後漢書·百官制》引劉劭《爵制》:自左庶長以上至大庶長,從九卿,為秦二十級軍功爵之第十級),也一樣都沒有他們之前的相關記載。至於秦王高價懸賞,並不表示樊於期的地位就有多高,只能說明樊於期得罪秦王的嚴重性,以及秦王對事態的重視程度(象《東周列國志》所描寫的參與長安君叛變就是一種可能)。始皇二十九年的博浪沙遇刺,悍然令天下大索十天,也可以作為其行事的參照。

雖然有田忌或作田期、田臣恩,荊軻由慶卿而被燕人稱為荊卿等例子,以證明戰國時期存在著發音問題,但邏輯上說這只是一種可能性,且歷史巧合比比皆是,甚至還存在許多同名同姓。比如秦國就有兩個杜摯,一為孝公時反對商鞅變法,另一則是作為王稽副手,圍攻邯鄲十七月不下,受讒而一同被誅,恐怕沒有人會認為他們是同一個人。而三國時期的兩個馬忠北魏宗室的兩個元弼,道理也是一樣的。
而從樊於期的慷慨自殺,以頭顱相託荊軻,可見其並非是個貪生怕死之徒,要說是因懼罪出逃而導致父母宗族被誅似不可能,除非其罪惡太深,不論逃與不逃,都要被族誅,秦始皇的恨不得食其肉,也可見一斑。
然而,秦法雖然苛刻,但對戰敗卻少有治罪的記載,頂多不過免職,更別說到族誅的地步。這種情況前有王陵、王齕趁長平餘威圍攻邯鄲而受挫,後有李信、蒙武將二十萬大軍攻楚而大敗,結果是王陵被替換,王齕繼續為將,李信、蒙武也一樣得以跟隨王翦再度攻楚。相反地,秦法對叛逃則是收其三族(舉薦者也是,“任人而所人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但範雎也法外開恩),對於這些桓齮應該十分清楚,若說他因戰敗畏罪出奔,並導致族誅,實在過於勉強。
三、在桓齮戰敗一事上,史料的記載存在著紛雜抵觸的問題。據《秦始皇本紀》“十四年,攻趙軍於平陽,取宜安,破之,殺其將軍。桓齮定平陽、武城”,似乎應該是桓齮大勝;然而《李牧列傳》則是“擊秦軍於宜安,大破秦軍,走秦將桓齮”,又是李牧大勝的局面,《趙世家》也有類似的記載。許多支持桓齮戰敗逃亡看法,就簡單地以二比一的形式,取後者而捨前者。
但是,如果考慮戰場形勢和地理因素,這兩者的記載並不矛盾。上述戰役可能並非一戰,而是三戰,或者說是一個戰役的三個階段,桓齮兩勝而一敗,具體戰役經過是:秦軍取攻勢,桓齮從上黨越大行山進攻趙的赤麗、宜安(石家莊東南),獲得勝利,並殺了一個趙將;隨後趙派大將軍李牧率邊兵進行反攻,破秦軍於肥下;桓齮引兵轉而南向攻取平陽、武城(邯鄲以南)
當時邯鄲地區尚在趙的控制中,漳水一線也築有趙國長城,桓齮要考慮到李牧的追擊,絕不敢引敗軍直線穿越趙都,只能先退回上黨地區,再繞道從南取平陽、武城,這段時間不可能很短,且其敗後還能再攻,有可能損失也不是很大,著名學者王蘧常就認為《趙世家》記載的“李牧率師與戰肥下,卻之”在程度上較為可信。
就算排除宜安、肥下為兩次戰鬥的可能,從隨後“桓齮定平陽、武城”也可看出其敗後再戰。《通鑑》在此的處理是將肥下之戰和十三年的“十月,桓齮伐趙”連在一起說,“複戰於宜安、肥下,秦師敗績,桓齮奔還。十四年,桓齮伐趙,取宜安、平陽、武城”,認為這是上年十月出師的結果,這種看法是有道理的。
正是有了桓齮畏罪出逃的先入為主,因而視《戰國策》的“秦使王翦攻趙,趙使李牧、司馬尚禦之。李牧數破走秦軍,殺秦將桓齮”而不顧,雖然《史記》和《通鑑》在記載十八年秦圍攻趙時,簡單的用“禦之”二字,沒有詳細的戰役經過和結果,但也沒有確切的證據說明桓齮依舊活著。貿然否定此記載,卻又說此後再無桓齮為秦將事,實際上就是以果論因。
四、燕太子丹在始皇十五年自秦逃歸,按《刺客列傳》記敘,正是由於樊於期前來投奔,鞠武諫阻別因此而被秦王牽怒,應讓其入匈奴而滅口,太子丹不從,並令鞠武更圖他策,鞠武便推薦田光智深而勇沈,再由田光自殺而激荊軻見太子丹。整件事一環扣緊一環,如果樊於期奔燕是在十五年左右,似乎荊軻與太子丹見面時間也應於此。
然而,初次見面時太子丹對荊軻闡明形勢的危急,提到“今秦已虜韓王,盡納其地。又舉兵南伐楚,北臨趙;王翦將數十萬之眾距漳鄴,而李信出太原、雲中。趙不能支秦,必入臣,入臣則禍至燕”。這分明就是十七年韓亡之後,十八年秦大舉興兵,“王翦將上地,下井陘,端和將河內,羌瘣□□。伐趙,端和圍邯鄲城”的三路伐趙。如果不是《史記》的記載經過藝術加工,把幾件看似互不牽扯、時間間隔很長的事聯繫在一起說,那麼樊於期投奔太子丹應該在十七八年間,這在時間上就和桓齮戰敗存在著起碼三年的差距。
當然,如果中間有其他情況發生,比如像王稽的被讒,桓齮逃亡也不是沒有可能。但以現存的史料和桓齮於十八年戰死的記載,只能認定桓齮與樊於期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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