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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想請教一個法律的功課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anacaptain    時間: 2010-1-3 09:09 PM     標題: 想請教一個法律的功課問題

我們老師出了兩題有關正當防衛的題目給我們
但是不知道該如何下手
請各位幫幫我一起想一想
該用三段論證下去寫嗎??

題目是

下列情形,主張正當防衛是否有理由?

() 甲於路上,遭乙所飼養之狼犬狂咬時,乃持路旁之木棍,擊打該狗死亡。

() 身材嬌小之甲女,出手毆打體格壯碩之乙男,詎乙竟持鐵條反擊,把甲女打成重傷。




第二題的乙應該有防衛過當吧....而甲女有傷害罪
作者: mr20231    時間: 2010-1-9 08:52 PM

本帖最後由 mr20231 於 2010-1-10 10:11 AM 編輯

(一)法律的價值觀是"生命"大於"身體"大於"自由"大於"財產"順帶一提法律上視寵物家禽為"物"也就是乙的財產甲出於刑法23條阻卻違法是由(三)-正當防衛(內容略)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在不得已的情況(被犬咬時)進行防衛都是正當防衛以上所述甲基於正當防衛又因價值上"身體">"物"故不罰(講白話點就是這樣如果是法律實例題解題講那麼白會被撕考卷.....)
(二)此題描述過少會演變結論較多歧不過客觀上女的是傷害罪(刑法277條第一項)男的出於被動比較傾向正當防衛過當(刑法23條後段)或重傷罪(刑法278)
我猜你應該不是念法律的吧因為給題的內容太過簡略法律系出題不會這樣(還是你懶的打全部)尤其是(二)男的爭點會比較多如果是法律只要比我更詳細或更有法之確信心的擬答我的擬答就會被推翻(例:狗一直咬我我打死狗但基於對方律師很會講或法官是超級愛犬人士....可能不會是不罰)這是正常的(我也懶的照解題規格啦....)所以不一定要以我的為準
作者: ian19870901    時間: 2010-1-11 10:36 AM

第一小題的情況無法主張正當防衛喔

所謂現實不法之侵害是限於人類之行為
一般動物所為之攻擊行為是無法主張正當防衛的
若該動物之攻擊是由其主人所挑起的則係透過人類之行為
因此得主張正當防衛

而本案所述該狼犬之攻擊行為非其主人所挑起
因此不得主張正當防衛
但得主張緊急避難
作者: damnkids    時間: 2010-2-24 06:39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m6zj    時間: 2010-7-27 05:43 PM

第一題 緊急避難
第二題 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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